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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顆純潔的、能感受純貞喜悅的心。
倘若放縱我的筆聽它寫下去,那我一定要不厭其詳地描繪一對年輕人如何相會,他倆互相傾慕之情和信賴之感如何與日俱增,他們做了些什麼事,談了什麼話,等等;可是我心裡明白,我的大多數讀者絕不會分享我的這一番樂趣。一般說來,那類不厭其煩的描繪難免甜得膩人。因此,我就從略了。要言不煩,只說兩個月還不到,我的亞歷克賽就已經愛得神魂顛倒了,而莉莎也不亞於他,只是比他沉靜點兒罷了。他倆只貪圖眼前的快活,很少考慮將來。
從此永不分離的念頭在他倆腦子裡出現得夠頻繁了,但他們從不互相說破。理由很顯然:亞歷克賽不論如何鍾情於可愛的阿庫琳娜,但他總不會忘記自己跟這貧家閨女之間存在的距離;而莉莎呢,她看到兩家父親之間存在的宿怨,不敢指望他們有朝一日能夠和解。此外,她的自尊心還暗中支使她存著模糊的浪漫的希望,但願見到杜吉洛沃村的少東家跪在普里魯琴諾村鐵匠女兒的腳底下。突然,發生了一件重大的事情,差點把他倆的關係徹底改變了。
一個晴朗寒冷的早晨(我們俄國的秋天這種日子很多),伊凡·彼得洛維奇·別列斯托夫騎馬出門去溜達,在這種場合他總是帶著三條獵狗、一名馬伕和幾個手執響板的小廝。正當此時,格利高裡·伊凡諾維奇·穆羅姆斯基也受到好天氣的誘惑,吩咐套上那匹禿尾的牝馬,騎上它在自己英國化的田野上馳騁。跑到森林邊,他看到自己的鄰人身穿狐皮裡子的高加索外套,高傲地騎在馬上,那人正等著打兔子,小廝們大喊大叫,敲打響板,把野兔從灌木叢中轟出來。如果格利高裡·伊凡諾維奇能預見到這個不期而遇的情況,那他肯定會掉轉馬頭走另一條道。完全出乎意料之外,他正碰上了別列斯托夫,發覺自己跟對方相距不過手槍射程那麼遠了。毫無辦法。穆羅姆斯基本是個有教養的歐洲人,他騎馬走近自己的宿仇跟前,彬彬有禮地向他表示歡迎。別列斯托夫回禮,同樣熱忱,彷彿被拴上鍊子的一頭狗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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