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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籍,“南宋人書之斥金,明初人書之斥元,其悖於義理者自當從刪,涉於詆詈者自當從改。”
從1751年到1772年,法國。《百科全書》共出版了28卷,平均一年一卷多。開啟了一個啟蒙的時代。
從1751年到1772年,大清。文字獄平均一年也有一起多,受害者不計其數,讓黑暗時代的血腥更加深重。
中國歷史的謊言與真相:羅馬與長安 凌滄洲版《幫兇錄》
弘曆的金點子與凌滄洲版《幫兇錄》
1735年,臘肉弘曆先生執掌了大清國的最高權柄。當年就殺人立威,曾靜、張熙被處死。
隨後的兩年中,大清國的思想文化建設抓得很緊,編修《八旗氏族通譜》、修成《明史》,同時不忘給奴隸們洗腦,頒行《二十一史》《十三經》到各州縣。甚至禁止民間造鳥槍——確保權力不受威脅。
1740年,《大清一統志》修成。
1743年,杭世駿對策稱滿漢畛域不可太分,被臘肉革職。
1746、1748年;兩度禁止福建百姓信仰天主教。
1753年,瘋人丁文彬著作案發,丁文彬被凌遲。
1755年,胡中藻因為詩集而被處斬。同年,山西瘋人劉裕後因著作而被杖斃。1756年,常熟朱思藻因詩被斬。1757年,彭家屏被逼自盡,因為藏有明朝野史;段昌緒被斬,因為藏有吳三桂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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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1年的假冒奏稿案、王肇基案,1759年的沈大章案,1761年林志公案、閻大鏞案、李雍和案、王寂元案,1764年的賴宏典案、劉周祐案,1767年的蔡顯案、齊周華案,1768年的柴世進案、李浩案、王道定案,1774年的屈大均案,1775年高綱案,1777年的王錫侯案,1778年的徐述夔案、劉峨案、龍鳳詳案,1779年的智天豹案、沈大綬案、王大蕃案、石卓槐案、馮王案、祝庭諍案、程樹榴案;1780年的魏塾案、戴移孝案、艾家鑑案、吳英案,1781年的梁三川案、吳碧峰案、程明湮案,1782年的卓長齡案、高怡清案、方國泰案、海富潤案,1783年的馮炎案、胡元傑案、喬廷英案、樓繩案、吳文世案……
乾隆臘肉製造的文字血案,凌遲了多少人,處死了多少人,流放了多少人,今天,是不是有正義之士,穿越歷史的迷霧,作道義的指控呢?
1774年,乾隆臘肉命刑部定聚眾結盟罪。
1776年,乾隆臘肉奇招迭出,先是命令其麾下的真理部和宣傳作坊刪改舊集,也就是說像《1984》(喬治?奧威爾著)中提到的不斷洗去記憶,不斷創造新語一樣,要篡改歷史已經有的文獻,乾隆指示說:“南宋人書之斥金,明初人書之斥元,其悖於義理者自當從刪,涉於詆詈者自當從改。”什麼意思,就是說,違背大清統治意志的東西一定要閹割掉,而批評咒罵大清的文字要改為給大清溜鬚拍馬的文字,其虛偽一至何極也!
臘肉的真功夫當然不能只限於虛偽,殘忍冷酷、狠毒無情,是其統治術中的核心。1776年推出的重要舉措是:命於國史列貳臣傳。
這個舉措出臺,應該會讓那些漢奸和黨附大清黑幫的人(像吳三桂、吳偉業、錢謙益)恨無地縫可鑽。專制臘肉智商高,想象力奇特,對這群漢民族的敗類,對這群投降的幫兇從精神上姦殺,凌滄洲先生稱這種做法為淫而賤之戰略。在大規模摧殘中國民氣的同時,把他們的漢族擁護者也踩到腳底,明確地宣告:你們已經被永久地征服了。
乾隆臘肉執政的時代,掀起了一陣陣屠殺言論自由的狂潮,而在這個過程中,多少大清國的幫兇官員,在幫助臘肉穩、準、狠地屠殺打擊言論自由,迫害特立獨行的思想者和異見人士。這些屠殺言論自由、強Jian言論自由的兇犯奴才們,這些幫臘肉主子強Jian大清國全體百姓言論自由的官吏,其實也在奉獻著自己的後庭花給臘肉主子,把自己最後一點尊嚴餵了狗。但在大清的官方史書以及大清遺老的歷史著作中,他們是國之棟樑,是忠臣孝子,有的甚至是清官能人。
凌滄洲先生模仿臘肉的金點子,但反其道而行之,寫一個屠殺言論自由的黑名單,一個最具前衛效果的“幫兇錄”!
這個“幫兇錄”先丟擲這麼些參與大清文字獄的官僚,拋磚引玉,期望各位補充完善:
大學士剛林、鰲拜,吏部侍郎沈近思,振武將軍、順承郡王錫保,嶽鍾祺,杭奕祿,史貽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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