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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同位者數人矣。今虞丘子為相數十年,未嘗進一賢。知而不進,是不忠也;不知,是不知也。安得為賢?’明日朝,王以樊姬之言告虞丘子。虞丘子稽首曰:‘如樊姬之言。’於是辭位而進孫叔敖。孫叔敖相楚,莊王卒以霸,樊姬與有力焉。”
劉向《說苑·至公》另載:“楚令尹虞丘子復於莊王曰:‘……臣竊選國俊下里之士,曰孫叔敖,秀贏多能,其性無慾。君舉而授之政,則國可使治,而士民可使附。’莊王曰:‘子輔寡人,寡人得以長於中國,令行於絕域,遂霸諸侯,非子而何?’虞丘子曰:‘久固祿位者,貪也;不進賢達者,誣也;不讓以位者,不廉也。不能三者,不忠也。為人臣不忠君王,又何以為臣?願固辭。’莊王從之。賜虞丘子采地三百,號曰國老。以孫叔敖為令尹。”
孫叔敖治楚,主要體現在以下二個方面:
一是“施教導民,上下和合。”這是儒家德主刑輔的治國模式,注重教化,注重修身,注重垂,。《說苑》所記載可以為證::“孫叔敖為令尹,一國吏民皆來賀。有一老父衣粗衣,冠白冠,後來,吊曰:‘有身貴而驕人者,民亡之;位已高而擅權者,君惡之;祿已厚而不知足者,患處之。’叔敖再拜,敬受命,原聞餘教。父曰:‘位已高而意益下,官益大而心益小,祿已厚而慎不取。君謹守此三者,足以治楚。’”
二是“奉職循理,恤人體國。”《史記》將孫叔敖列為“循吏列傳”之首,在其首,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備,良民懼然身修者,官未曾亂也。奉職循理,亦可以為治,何必威嚴哉?”《循吏列傳·索隱述贊》:“奉職循理,為政之先;恤人體國,良史述焉!”這說明,這是司馬遷所認定的循吏治國。這在《左傳·宣公十二年》隨武子(士會)言:“蒍敖為宰,擇楚國之令典,軍行,右轅,左追蓐,前茅慮無,中權,後勁,百官象物而動,軍政不戒而備,能用典矣。”何謂循吏?就是循法之吏。按現在的話說,就是以法治國,但這個法,不是法家那種重刑罰,輕德教的治國模式,而是健全國家的典章制度,法令規矩,治民治軍,治農治商治吏皆有其法。簡單說來,就是健全法制,穩定執行,吏司其職,民知其為。
他的政績主要體現在,在他的治理下,楚國內部實力得到了增強,很快強大起來,使楚莊王成為一代霸主。同時人民生活和樂安定。《史記》載:三月為楚相,施教導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緩禁止,吏無奸邪,盜賊不起。秋冬則勸民山採,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樂其生。”漢王延壽《孫叔敖廟碑記》載:“及其為相,佈政以道,考文象之度,敬授民時。聚藏於山,殖物於藪。宣導川穀,波障源沃,溉灌氵泉澤,堤防湖浦,以為池沼。鍾天地之美,收九澤之利,以殷潤國家,家富人喜,優遊樂業。拭序在朝,野無螟蜮,豐年蕃庶,人有曾、閔貞孝之行,四民美好,從容中節,高��改幣,一朝而化。” “孫叔敖治楚三年,而楚國遂霸。”劉向《新序·雜事》:“孫叔敖相楚,莊王卒以霸”。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六、賢相叔敖(2…6…2)
六、賢相叔敖(2…6…2)
其次是在晉楚邲之戰中,他在楚莊王前去迎敵的情況下,勇於作主,下令楚軍迎進晉軍,從而取得這次爭霸戰的勝利。
其三是興修水利。除了當令尹前在期思修建的“期思陂”,這個著名的灌溉工程之外,還有,還在江陵境內修築了大型平原水庫“海子”、大型水庫雲夢大澤、芍陂。
《淮南子·人間訓》 “孫叔敖決期思之水,而灌雩婁之野,莊王知其可以為令尹也。”
《大平御覽·地部》載:“楚相作期思陂,灌雲雩之野。” 據《史記·循吏列傳》裴'馬因'集解引《皇覽》說:“或曰孫叔敖激沮水作雲夢大澤之池也。”古沮、漳水入江通雲夢澤,此項工程當在沮、漳水下游,建成後對以郢都為中心的農業水利灌溉帶來極大方便。另據《七國考·楚食貨》載:“孫叔敖為楚相,截汝墳之水,作塘以溉田,民獲其利。”這樣,楚國南之沮漳水流域,北之汝水流域,都興建了水利工程,形成了南、北灌溉網路。《繹史·孫叔敖碑》說:“宣導川穀,陂障源泉,灌溉沃澤,堤防湖浦,以為池沼,鍾天地之美,收九澤之利,以殷潤國家,家富人喜。”
《水經·肥水注》:“芍陂週一百二十里許,在壽春縣南八十里,言楚相孫叔敖所造。”
其四是築沂城(今河南正陽境),他遣封人(具體籌辦者)籌度工程,上報司徒。封人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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