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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惶歟�ざ�陀訝說履呂莢諳ρ羧繆�幕怨庵醒厝�珊由⒉劍��###然說: 看!那麼多的血!塞納河在流血!流的血太多了! 丹東開始對人民民主的自由產生了懷疑; 懷疑這種自由與妓女一樣,“是世界上最無情義的東西,跟什麼人都胡搞”。他隱隱約約感到,“自由神的銅像還沒有鑄好,爐火燒得正旺,我們誰都可能把手指燙焦的”。於是,丹東開始散佈反民主的自由言論:“人民”公意的“自由”是需要活人獻祭的羅馬食神,“專吃自己的孩子”。在審判丹東的人民法庭上,丹東對旁聽席上的人民們指控羅伯斯庇爾和鞠斯特: 他們使自由的每一個足音都變成一座墳墓,這種情況要繼續到什麼時候?你們要麵包,他們卻擲給你人頭!你們口乾欲裂,他們卻讓你們去舔斷頭臺上流下的鮮血! 這不地地道道是反革命言論?人民民主專政法庭判丹東死罪,有什麼好奇怪?蘇格拉底之死對“民主”提出了質疑;丹東之死對現代人民民主的“自由”提出了質疑。如果羅伯斯庇爾們論證盧梭是崇尚自由的,不是道德專制論的鼻祖,丹東也不覺得這有什麼分別。他提醒人們,不能聽見“自由”就興奮,最好先搞清楚,“自由”是什麼意思。  
妓女瑪麗昂的感覺
這樁奇案似乎可以得出結論了,歷史學家出身的思想偵探也就在這裡把卷宗掩上。可是,畢希納在審理這宗思想疑案時發現,案情不僅牽涉到高階革命幹部和人民,還牽涉到一個妓女——瑪麗昂。這使得案情驟然變得複雜起來。 高階革命幹部是以人民的名義組成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機器成員,有特定的身份。丹東是高階革命幹部,他與羅伯斯庇爾的思想分歧是高階革命幹部內部發生的思想路線鬥爭。但是,高階革命幹部內部發生的思想路線鬥爭與人民相關:丹東由於親自審批送人上斷頭臺太多,發現人民不是一個總體,而是無數的個體。人民的公意很可能是一個虛構,這虛構的符號可能會、而且實際上已經成了無數個體的斷頭臺。 丹東的這種感覺同一位名叫瑪麗昂的妓女有關。本來,瑪麗昂也是人民中的一員,由於她做了妓女,就引來了這樣的問題:她是否還屬於“人民”? 按照人民公意的道德,當然不是;她的行為是道德敗壞的表現,而人民是道德清白 的化身。所以,一個市民並不自然地就是“人民”。在人民民主論的界定中,“人民”是一個抽象的道德符號,行為符合這一公意道德符號的市民才是“人民”,否則就是社會渣滓。 比如,羅伯斯庇爾自視為人民公意和人民道德的化身,作報告時,他通常這樣來區別誰是人民、誰是人民的敵人:“給我鼓掌的是人民,是不幸者。如果有人指責我的話,那一定是富人、是罪犯。” 誰是人民,由是否給人民領袖鼓掌來決定,鼓掌是人民民主的道德意識的體現——自由民主政治的領袖自然也是“鼓掌”鼓出來的,民主政治缺不了“鼓掌”(或者“歡呼”,投票不過是其替代的便於計算人頭的形式);但與自由民主國家不同的是,人民國家中的個人依是否給人民領袖鼓掌、歡呼而被劃分了不平等的政治身份,人民的領袖有依法從政治上消滅“不道德”者的身體的正當權力。 妓女瑪麗昂在人民民主的國家中處於什麼位置?她與丹東究竟是什麼關係?這是其他辦案人員一向忽略的重要線索,令畢希納既好奇又頭痛。 妓女瑪麗昂的母親、市民西蒙的老婆就不想給人民領袖鼓掌,因為領袖的人民們說妓女賣淫是道德敗壞。妓女瑪麗昂的母親同包括自己的老公在內的人民們在大街上發生過一場關於賣淫的正當性的口角。人民們認為,賣淫是貴族老爺們有錢有勢逼出來的,只有消滅貴族的肉體;消滅不平等的財富分配製度,才能重建國家的道德秩序:“是飢餓逼著她賣淫;逼著她討飯的。刀子是為那些出錢買我們妻女貞操的人預備的。”只要消滅了不平等的財富分配製度;賣淫的不道德現象就自然消除了。西蒙的老婆對這種說法不以為然;賣淫與不平等的財富分配製度有什麼相干?純粹是一種生理行為;一種自然的生存方式。她為自己的女兒辯護說: 要是她這個小泉源不流水,渴也把你渴死了!……我們幹活的時候身體四肢什麼不得用,為什麼就不許用那個?她老孃就是從那裡把她養下來的,還很痛過一陣呢?難道她就不許用那個養活她老孃了,啊?再說,這又痛到她哪裡去了,啊? 妓女瑪麗昂好像是有教養的,她用詩一般的語言提出了基於自己的生存感覺偏好的道德訴求。根據自己的感覺偏好去生活,就是道德的行為,這種道德的正當性在於自己感覺偏好的自然權利。賣淫不過是一種個人的感覺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