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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農寺者,北宋主持變法的國家機構也!
宋神宗時期,司農寺下達了一道變法命令:全國各地供神的祠廟,一律承包給私人,每年上交給官府一定數額的香火錢。官府得到這些錢後,便不管承包者去經營什麼專案,於是乎,昔日莊嚴肅穆的祠廟,頓時變成了承包者們賺錢的商店或市場。一時間,各祠廟裡喧鬧聲、哭喊聲、調笑聲、討價還價聲不絕於耳,烏煙瘴氣。更有甚者,將前朝帝王的陵園也加以開墾,唐太宗李世民等人的陵墓就變成了“被開墾的處女地”,參天齊地的樹木被砍伐一空,簡直慘不忍睹!
我無意攻擊王安石而為司馬光說項,也不必為俺們川籍文人老哥子蘇軾打抱不平,但僅就司農寺為當朝增利生財而置祖宗祠廟、陵墓之體面而不顧的做法,頗為“憤憤然”也!
封建王朝歷來十分注重祠廟和陵墓的保護,把它們視為祭祀天地、祖先的神聖殿堂。秦始皇千里迢迢泰山封禪,漢高祖戎馬倥傯拜謁軒轅陵,漢武帝南巡潛山祭祀天地,徐延昭冒死探守皇陵……都留下了多少傳頌千古的佳話。不然,我神州大地何以出現“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臺煙雨中”的瑰麗景象;當今北京也不可能有“天、地、日、月”四壇交輝的奇觀。由此可見,祠廟、皇陵、古墓,已經是一種歷史積澱、文化場所,是絕對不可以任意褻瀆的。
這些道理,司農寺的官員恐怕是知道的,但是,承包的命令還是下達了,執行者們更是變本加厲地執行了,嚴重的後果當然也就出現了。出現這一“不該為者而為之”的歷史原因是什麼呢?
史學家們說是北宋的“積貧積弱”。我非常贊同。只要讀一讀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就可以看出:“天下財力日益困窮,而風俗日益衰壞,四方有志之士,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文中還說,學校本來很少,有的學校又沒有教師。官員規定的俸祿非常低微,不兼營農業、商業是難以維持生活的,而且拖欠又相當嚴重,大約要任職六七年才能得到三年的俸祿。軍隊由宋初的20萬增加到125萬,軍費佔國家財政收入的80%。在這樣極度貧困的情況下,難怪北宋的變法者們要看中一座祠廟一年七八貫錢的租金了。
由此,我是否可以這樣說:國家的“積貧積弱”帶來了變法者們的急功近利,下策之舉。用今天的話講,可否是用犧牲精神文明來換取物質文明呢?當然,變法者的初衷也未必如此。他們無非是覺得,這些祠廟、陵園閒著、空著太可惜了,只要開發出來,經營有方,管理有道,既能祭祀,又能增財,於國於民都會有利。然而在一個“積貧積弱”的國度裡,當道德文明的常軌尚未完全建立起來的時候,改革者的動機與效果往往是很難統一的。果然,司農寺的變法措施在貧困的執行者(也許還有部分貪婪者)手中,很快變了“味”。他們對於政策中規定的承包開發寺廟的若干“不準”,完全置於腦後。什麼專案能賺錢,管理者就任憑他人經營什麼專案;哪些口岸利潤大,承包者就搶先租賃哪些口岸。真是有利可圖者幹,大利可圖者大幹,暴利可圖者喪盡天良地幹!難怪乎王安石也只好說:“窮則為小人”矣!貧窮的小人鑽起政策的空子來,實在太厲害了!由這些窮困的小人去執行變法的政策,進行變法的實踐活動,好的政策可能變味,有弊端的政策可以失之荒謬。王安石變法的最終失敗,是否與此有一定關係呢?
話又說回來,這一變法失誤的始作俑者依然是司農寺。應當明白,承包是變法的一項內容,但並非一切變法都可以採用承包。歷史的經驗證明:上層建築其中包括不少製造精神文明的機構,是不完全適合於承包的。我們今天的某些出版社、圖書館、高雅藝術團體、革命歷史展覽館等等,由於承包而顯出的弊端已經令人震驚了。司農寺當年是否對類似機構也進行過全面承包呢?我未曾考證,不敢妄言,但有一點可以斷定:宋神宗的125萬軍隊沒有承包,三寺六部沒有承包,郡縣官署沒有承包,國史編修、著作郎之類的官職也沒有承包。古今中外,這些都是絕對承包不得的呀!
承包不是變法的全部內容。宋神宗看來是在變法的過程中逐步醒悟了。所以,當應天府長官張方平和御史中丞鄧潤甫憤然上書此項變法的弊端時,神宗皇帝龍目一覽後批示道:“怠慢神靈,汙辱國家,還有比這更惡劣的嗎?”於是,祠廟、陵墓的管理又恢復先制!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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