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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之倒之,無不曉之;顛之倒之,何等妙之!是耶,非耶?讀者自度之!
“足球熱”質疑
足球發燒友,足球俱樂部,足球聯誼會,足球“有獎賽”;
球賽天天有,報紙天天登,電視天天轉,廣播天天“喊”;
球場四處建,球迷四處竄,球星踢橫了,“球鬥”幹開了;
OK!烏拉!加油!雄起;
缺揍!看打!哎喲!捱到起……
近年我國城鄉中出現的“足球熱”,是*結束後的“氣功熱”、“麻將熱”,“歌星、舞星熱”後的又一超級大熱點。眼下的種種跡象表明,這一熱門盛事似乎正朝登峰造極、烈火燎原的態勢發展。每每路過體育場,看到購票的長龍陣時;每每開啟電視機,看到不止一個頻道正轉播比賽實況時,再看看我兒臥室四壁貼著的數十張足球明星照片後,我的心就涼了一大截:咱們中國人,世紀之交有多少事要做,真不該對一顆足球熱得昏頭漲腦啊!
足球,作為一種競技體育專案,一種有國際性影響的比賽內容,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這本是常事。然而不知何原因,常事卻反常,有時竟變成了畸形怪異甚至荒誕不經的社會形態了。請看——
球場門前高價倒賣門票的情景;
足球賽中打架鬥毆的醜態;
某球星受贈小車、別墅的新聞;
幸運球迷免費乘機出埠、國外旅遊觀光的風采;
賽前“壓寶”,某先生、小姐中了頭彩的狂喜;
夜深人靜,電視機大開,助威聲震耳欲聾的景況;
一球射門,某老嫗心臟病突發,送進醫院搶救的悲哀;
莘莘學子看球入迷,夜不能寐,荒廢了學業的苦惱;
……
對這局外人不可思議的反常現象,我曾做過如下設想——
“體育強國”嗎?我歷來以為這口號欠準確。你說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是靠體育強盛起來的?倒是富強起來的國度發展了體育。不信試問,三中全會以前,我國乒乓球隊連奪世界冠軍強了國嗎?倒是改革開放的基本國策使我國逐步繁榮富強奔小康了。因此,強國之本,安邦之策,在於發展生產力,而不取決於球場的勝負。我們千萬別本末倒置,把事情搞歪了。
“為國爭光”嗎?我說賽事即戰事,勝敗乃兵家常事。“友誼第一,比賽第二”。足球落後,知恥後勇,不必大驚小怪。亞洲“四小龍”,西方各“列強”,也絕非所有賽項都稱強。亞特蘭大奧運會,美國人儘管拿了不少金牌,但從本質上講,對這等事多是不以為然的。你能說美國人就不愛星條旗了嗎?
“增強體質”嗎?球星們下場一身傷,退役一身病,真是“虧了我一個,取樂十億人”;球迷們看球幾小時坐著不動,精神高度緊張,事後自然疲憊,何能增強體質?毛澤東同志早在半個世紀前就講過“普及與提高”的關係,國家體委也制訂了“全民健身計劃”,內有群眾性體育標準和國民體質標準。這才是增強國民體質的正本!
竊以為,足球就是足球,球星就是球星,足球運動的本質特徵是娛樂和健身。它有補於國計民生,絕不可能主導國計民生。因此我以為,安排球賽當有節,新聞傳媒當有度,球迷朋友當“降溫”。四化建設我們都很忙,一味地看中足球,可能“玩物喪志”。特別是青少年學生,對足球走火入魔後產生的負效應,那是一言難盡的啊!
言到此本可打住,但另有一層隱憂不吐不快,那就是近年間我國迅速出現的“足球熱”中,其實質是背後還湧動著另一種不健康的商業行為——
球老闆以足球賽追逐高額利潤,不管賽事是否過多過濫。
電視臺以攬比賽出租頻道論時計費,不管你租用多久。
門票販子以倒騰門票牟取暴利,不管良心幾何。
某些球星以高額收入為參賽條件,不管人格道德淪喪哪裡。
職業球迷以看球捧場、壓寶領獎、出國旅遊為樂事,不管這職業於社會有多少補益。
嗚呼!滾動的足球,在這些人眼裡似乎便變成了滾動的“金球”!文明的娛樂變成了利潤的追逐。這大概便是當今足球“超級熱”中最兇最猛的“新增劑”吧!然而我說,大凡一切文化、體育活動,一旦染上了濃厚的銅臭味,以賺錢為目的,其結局總是令人不安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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