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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始
終是那麼美,從來沒有一個女人像她這樣能令我歎服:她聰明、幽默、勤勞、善
良、端莊。也就是說,我對母親的愛有增無減,而此時的“愛”又不同於以前:
不可否認,我依然對她有一些依戀,還有很多的性方面的吸引,更多的則是一個
成熟女人的過人魅力深深迷住了我。這種“愛”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是人逐漸成
長的結果。我不再像以前那麼直露的向媽媽“求愛”,而是非常含蓄的表示自己
的情感;同時我也變得更大膽,不會懼怕媽媽對我的拒絕。
這時發生了一件令人十分不快的事:父親有了外遇(注意,從這個地方起,
我們對父輩的稱呼由“爸爸”改為“父親”。這一稱謂的轉變意味著男孩已經成
為男人,對父親不再有原先的依戀,也許還頗有幾分敵意)。我記得媽媽曾經對
我說過,他們這一代人的婚姻普遍的不甚美滿。由於文革下放,許多人在農村長
大,一時間無法回城,對性的迫切需要使他們中相當多的人草草完婚。我們大可
以認定,這種只是為了滿足性需要的婚姻,是很難有感情基礎的——所以我們經
常可以看到那些四十多歲的夫妻鬧離婚,或是有了婚外情。這一事例可以驗證剛
才提到的“性”與“情”的關係,二者如果被強行分開,將會是毫無結果的;同
理,我也不打算認同柏拉圖所謂的“全身披掛盔甲”的愛情,更不能認同自己原
來的那些性挑逗就能產生好的作用。那麼什麼才是“情”?恐怕議論一萬年也答
不出,我不想多談。
令我感到好笑的是,那些搞婚外情的人,未必就能從偷情裡得到什麼大的滿
足。或許一開始有偷嚐禁果的性刺激和獲得“新愛情”的興奮,繼續往下走就會
發現:其實對方和自己的配偶也沒有什麼過多的分別。於是我們可以看到如是的
迴圈:結婚——婚外情——離婚——再結婚——再婚外情——再離婚……最後所
有的人都煩了,決定再不做這樣費力不得利的事。可笑嗎?結婚是不能隨隨便便
的,而一旦有了妻子(或丈夫)就應履行職責,不要輕易去做紅杏出牆之類的事
;那麼反過來說,喜歡風流尋歡的人,就不要結婚,免得大家都不爽。
我見過那個在傳聞中與父親有染的女人,是一個騷肥的暴發戶的形象,令人
作嘔。無奈,也許父親的品味就這樣了;也極有可能是父親感到自己無法和風雅
高傲的媽媽相比,自動放棄了媽媽——所以我反覆提醒:結婚是不能隨隨便便的。
媽媽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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