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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嚴格執行的話,你還敢賣書嗎?”
他抬起眸。“你說得太誇張了,分級有分級的機構,只要按照機構的分類,遵守規定就好了。就像電影有負責電影分級的基金會,電影分級實施這麼多年,戲院也沒抱怨過什麼。讓年齡不符的小孩進戲院,本來就是戲院的不對。只要不觸法,戲院面對再高的罰則也不用擔心。”
“好吧,電影有深受倚重的一群電影人、影評人、學者、專家來負責分級把關的工作,電影人、戲院都對這些人的分級結果沒有意見。可是反觀臺灣有負責分級圖書的機構嗎?這條文裡列得清清楚楚,新聞局把『分級』的責任全推給了業者。新聞局什麼都不必做,只要蹺著二郎腿等著去『巡邏』,看看底下的書店、出版社有沒有乖乖執行,不乖的就捉出來打屁股、處分。這就是我們的出版品分級法!”
“那你們何不也成立一個像電影分級的基金會來分級這些書呢?”
“所以說你們這些立委根本不知民間疾苦,簡直像是晉惠帝,看見鬧饑荒的人,只會問:『何不食肉糜』?”
搖搖頭,梓旻笑道:“電影分級是事前審查,你可以在電影播放前先審查它是哪一級。如果片商覺得為了一個鏡頭就列為保護級或限制級是不妥的,那麼片商還有時間與導演溝通,看看要不要保留那個鏡頭。假如導演為了維護創作,堅持不肯剪的話,那麼它被列入限制級也是導演能接受的吧?問題是,現在出版品審查制根本無法做到事前檢查。”
“為什麼做不到?”
“印書不像電影一樣,有毛片這種東西,可以叫一群人先來討論劇情。一份原稿一進印刷廠,沒有印個五百、一千本的,誰要幫你印呢?因此若施行事前檢查制,勢必會變成在印製前就得決定好它是限制級或普通級。如果真有這麼個基金會在印製前一一過濾書籍,決定分哪一級,然後像電影一樣,再由作者定奪他們服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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