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頁)
佳築搔搔發海。“既然這鈴派不上用場,設在這邊做什麼?這間飯店的電梯維修人員太失職了,連呼救鈴能不能正常使用,都不會檢查一下嗎?”
被困在這小空間內,不知道外頭的狀況,確實會讓人焦慮不安。尤其是那種被“懸掛”在半空中,不上不下的恐懼。即使知道電梯不會無緣無故地“掉下去”、被卡住,也不意味著它安全──這些,對於受困在其中的人們而言,都是空洞無用的廢話。
有時候,腦子想的,不代表你的心也能接受那種“邏輯分析”。會恐懼的,不論再多“保證”,它就是會感到恐懼;會擔憂的,哪怕再多“安慰”,它照樣會感到擔憂。
“至少現在有了燈,代表電梯有恢復正常的可能,比剛剛好一點。”對他,也對自己這麼說,梓旻看著電梯的樓層顯示板上仍是一片漆黑。“就是不知道我們到哪一層樓了。”
“外頭這麼安靜,八成是在客房的樓層吧!”
“要是如此,不是更應該能聽得見我們的聲音嗎?”
“如果有人走到電梯前的話……”
梓旻嘆口氣。又是要靠“運氣”啊?“不知道我媽會不會緊張地去報警?我本來只是來借個廁所就要回去的說。”
“借廁所?”
“嗯,我不是說了嗎?我正在附近的新聞局前面靜坐抗議,只是跑來這邊借用一下廁所。”
“這和你罵我的分級辦法有關嗎?”
還以為他根本沒有用心在聽呢!梓旻掛上開心的笑臉。“沒錯。新聞局在半年前突然下了道分級辦法,要所有出版社、流通業者、出租業者,把書籍分為兩類,一是限制級,一是普通級。這件事你有耳聞嗎?”
“分級?就像電視、電影的分級嗎?那是兒福法的規定吧?”
“兒福法是規定必須分級,可是制定分級辦法的是新聞局。假如只是單純的分級,問題還不大,問題是現在市面上的漫畫,在分級法沒出來前,列為限制級的大概不到十分之一,分級辦法一出來,一夕之間,一半以上的漫畫都成為限制級了。其餘的就算認定是『普通級』,可是因為分級制度的模糊,所以你要說它是限制級也不是不可能。”
“有這種事?”
“我是不會背法規啦,你有時間就自己去檢視吧。上面列了一大堆,什麼過當殺人、賭博、仔細描述犯罪行為等等的東西,都不能出現在普通級漫畫裡面。照這麼說,一本描述飈車的漫畫,算不算是描述犯罪呢?從頭到尾主人翁都在裡頭飈車,構不構成仔細描述犯罪行為呢?但電視一樣可以播放這樣的卡通。”
她一揚眉。“不提小說、漫畫這種在家長的傳統觀念裡,就是對小孩子『不好』的東西了。舉個更簡單的例子,像『瞞○過海』這樣的電影,可是普通級喔!裡面的七個人想盡辦法從賭城裡面偷錢出來,從計劃犯罪到實行犯罪,種種犯罪方法描述得還不詳盡嗎?可是這部電影是什麼級呢?普通級。然而,假使它是一本小說,在這條分級辦法下,它可能會變成必須不讓青少年接觸到的『限制級刊物』。我是不知道這麼做在預防什麼啦?八成是新聞局害怕青少年看了之後,會成為像布萊德○特一樣那麼帥的搶匪。”
“娛樂就是娛樂,電影和出版文字的本質不同,本來就不能放在一起討論的。”
“哈,這種話不成立喔!小孩子看漫畫也是娛樂,就像大人看電影是娛樂一樣。今天你毫無道理地告訴小孩子,這部電影是娛樂,無所謂。但這本和電影內容一樣的書卻會教壞他,他會服氣嗎?是一本厚厚的小說文字使人理解的難度高?或是一堆好萊塢明星親自演給人看的理解難度高?”
這下子他也無話可說,梓旻乘勝追擊。“就算三歲小孩子聽不懂英文、看不懂字幕好了,難道他會看得懂一本小說?如果已經能看得懂字幕的十八歲以下青少年,難道會去模仿小說裡的描述而犯罪?我說他們幹麼那麼浪費時間,直接去模仿電影不是更快嗎?”
“你想講的重點我知道了。換言之,目前分級辦法的條文,造成了許多出版品不知如何分級的困擾,是吧?”
“還不只如此。我們再回到最前面的問題繼續假設,假使書店沒有標示清楚、假使出版社沒有封膠膜,讓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購買到這本小說版的『瞞○過海』,你猜得付出多大的代價?”
他皺皺眉頭,一語不發。
“十萬到五十萬的罰鍰,並得勒令停業一個月到一年。”梓旻甜甜一笑。“這真的是分級辦法嗎?在我看來,這根本是扼殺出版的一條規定。它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