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2/4 頁)
次體驗到了人的死亡的悲劇。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之謎
第五回賈寶玉在太虛幻境翻閱“金陵十二釵正冊”時看到的最後一幅圖是,“後面‘畫著高樓大廈,有一美人懸樑自縊。其判雲:‘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在聆聽《紅樓夢十二支曲》時,[好事終]的歌詞又是:“畫梁春盡落香塵。擅風情,秉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宿孽總因情。”
自從《紅樓夢》問世之後,許多人都認為這首判詞和[好事終]曲詞應該歸屬於鴛鴦,因為在《紅樓夢》第一一一回中,鴛鴦確實是上吊自殺的。但是,倘若細加考慮,這一判斷應該說是不正確的。因為,曹雪芹劃分“金陵十二釵”正冊、副冊、又副冊時,是嚴格地按照家庭出身來劃分的。像襲人、晴雯等人,無論她們多麼漂亮,由於其身份是丫鬟,所以也只能被列入又副冊中;至於香菱,則不僅是薛蟠的妾,而且出身也不一般,早在《紅樓夢》第一回中,在介紹其父甄士隱時就已說明,甄家“雖不甚富貴,然本地便也推他為望族了”。即使如此,香菱也只能被列入副冊之中。而正冊中的人物,卻都是出身於貴族之家。鴛鴦只是一個大丫鬟,怎麼會有資格列入正冊中呢?我們可不能用我們這個時代的標準,把曹雪芹的階級覺悟想的太高。此外,《紅樓夢》第一一一回,當鴛鴦決定自殺,在考慮“怎麼樣的個死法”時,也是秦可卿的魂靈為她作了上吊自殺的示範。這證明在曹雪芹原來的構思中,秦可卿確實是上吊自殺的。其實,早在清朝道光年間,評點家王希廉便明確指出,判詞“第十一幅秦氏,鴛鴦其替身也”。其他諸如洪秋藩等人也指出:“秦可卿圖畫:美人懸樑。其自經而死,正文不傳,後文點出。”《紅樓夢十二支曲》“秦可卿曲雲‘擅風情,秉月貌,便是敗家根本’,可謂沉痛之言。”1922年,俞平伯在傅斯年和顧頡剛的啟發下,撰寫了《論秦可卿之死》一文。他透過書中的一些證據,證明秦可卿本是與公公賈珍私通,被丫鬟撞見後羞憤自縊而死的。那麼,書中這些證據又有哪些呢?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幾點:一、秦可卿“死時在夜分,且但從榮府中聞喪寫起,未有一筆明寫死者如何光景,如何死法?可疑一”;二、“第十三回說:‘彼時閤家皆知,無不納悶(罕),都有些疑心。’下夾註雲:‘久病之人,後事已備,其死乃在意中,有何悶可納?又有何疑?’”;三、秦氏死後的種種光景,都可取作她自縊而死的旁證:首先,寶玉聽到秦氏死訊,“只覺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聲,直奔出一口血來”。若秦氏久病待死,寶玉應當漸漸傷心,決不至於急火攻心,驟然吐血。寶玉所以如此,正因秦氏暴死,驚、哀、疑三者兼之;再次,寫賈珍之哀毀逾恆,如喪考妣,哭的如淚人一般,又寫賈珍備辦喪禮之隆重奢華,處處皆有流露;複次,秦氏死時,尤氏正犯胃痛舊疾睡在床上,是一線索。似秦可卿未死之前或方死之後,賈珍與尤氏必有口角之事,且前數回寫尤氏甚愛可卿,而此回可卿死後獨無一筆寫尤氏之悲傷,專描摹賈珍一人,也使人納悶;其他諸如秦可卿的丫鬟名叫瑞珠者,“見秦氏死了,也觸柱而亡”,她的另一個丫鬟名喚寶珠的,因秦氏無出,願為義女。秦可卿的丈夫賈蓉在喪禮上幾乎沒有露面,等等。都是令人生疑之處。
胡適購得甲戌本之後,因其中有大量評語,證明了俞平伯等人的判斷是正確的。在曹雪芹的舊稿中,秦可卿確確實實是上吊自殺的。後來作者聽從一位長輩的勸告,對秦可卿之死作了重大修改。在甲戌本回後,有這樣一段評語:“‘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託鳳姐賈家後事二件,嫡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處。其事雖未漏,其言其意卻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奚刪去。”那麼,到底是什麼東西感動了曹雪芹的這位長輩,以至於他會讓曹雪芹改寫秦可卿之死呢?這在批語中說的很清楚,這就是秦可卿死後託夢鳳姐所講的那一番大道理。
是是非非話可卿
在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的《紅樓夢》中,我們看到的秦可卿之死是病死的,並且也沒有與公公賈珍通姦的情節。即使警幻仙姑之妹可卿仙子與寧國府的秦可卿不是同一個人,她也是一個小巧玲瓏型的美人兒。那麼,她在為人處事方面,又如何呢?試看小說中的具體描寫:在第五回中,說她“行事又溫柔和平”,是賈母“重孫媳婦中第一個得意之人”。在這裡,“得意”一詞就是“稱心、滿意”的意思。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後,合族中人“那長一輩的想他素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