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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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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如黃仁宇先生《中國大歷史》所言,當其他國家還在“片面改革”的時候,秦國已是“全面的翻新”。這並不奇怪,因為秦國原本就與眾不同(與眾不同的還有楚,這裡不細論)。其他那些諸侯國,大多是按照西周封建的模式建立起來的。每個國家差不多都是一個微縮的周王朝,國君往往只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政權其實掌握在卿大夫手裡,即所謂“政由寧氏,祭則寡人”。於是有三家分晉,有田氏篡齊。秦的政權卻一直掌握在國君手裡。也就是說,他們實行的本來就是軍事集權制,商鞅的變法只不過推波助瀾,使之更上一層而已。

因此,秦最終奪取了天下,只能歸結為秦國有當時最管用的制度。或者說,他們把這個新制度建設得最徹底,也運用得最徹底。這個新制度,就是初具規模的中央集權制。或者準確地說,國君集權制。這樣一種被黃仁宇先生稱之為“極權主義”的制度,能夠最大限度地集中國內的資源和財富,最大限度地激發民眾的生產潛力和戰鬥勇氣,並保持一種令行禁止步調一致的“集體性格”,從而使秦王國在優勝劣汰的激烈競爭中脫穎而出,最終消滅六國,建立一統天下的新政權。

現在要做的,只不過將“地方集權”(邦國集權)變成“中央集權”(帝國集權)。這對於秦人來說,其實駕輕就熟。如果說還要做什麼的話,那就是把其他六國的兵器全部運到咸陽,集中銷燬,鑄成十二個金人(銅人),以示徹底告別武力社會,永不興兵。

大秦帝國誕生了。中國從此進入權力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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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君臨天下(1)

帝國是權力社會的典型形式,皇帝是帝國的核心。

我們知道,大秦帝國建立之初的御前會議主要做出了兩個決定,一是帝國的元首從此稱為“皇帝”,二是廢除“封建制”,實行“郡縣制”。許多人認為,改稱“皇帝”,不過是為了滿足秦始皇的虛榮心,柏楊甚至稱之為“嬴政意淫”,並認為這說明他“智商平平”(《柏楊曰──讀通鑑·論歷史》)。依我說,這未免小看了秦始皇。不可否認,這裡面確有虛榮心的成分。所謂“帝者天號,王者人稱”,帝與王原本就不可同日而語。王,是部落時代的稱號。大一點的部落首領都可以稱王,是為部落王。後來,大一點的諸侯國君也都稱王,是為諸侯王。比如楚的國君,就不管周天子只給他封了個子爵,早就自說自話稱王了。帝,卻不是隨便什麼人都敢亂稱的(戰國末年,秦、齊均曾稱帝,但不久即恢復稱王),皇帝的稱號則更是聞所未聞。人人得而稱之的“人稱”(王),豈如獨一無二的“天號”(帝)?

然而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

實際上,秦始皇的更改名號,並非心血來潮。他並未將“秦”改為“周”或別的什麼,就是證明。但不將“王”改為“皇帝”(或別的什麼),卻萬萬不行。因為就政權而言,秦還是秦,並沒有變;但就國家而言,則“此秦”已非“彼秦”。過去那個“秦”是王國,現在這個“秦”是帝國。如果沿用“王”的稱號,不但無以與已滅諸國相區別(六國國君均稱“王”),也無法與周王室相區別(周天子也稱“王”)。周天子是名義上的“天下之主”,秦皇帝則是實質上的“天下之主”,豈能混為一談,統稱為“王”?

其實,周天子自稱為王,和秦始皇自稱為皇帝一樣,也是有特殊政治意義的,那就是要把事實上的國家變成法理上的國家。現在,秦同樣有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從事實上的帝國變成法理上的帝國。如不稱帝,嬴政又怎麼能給自己的帝國加冕?我們必須清楚,秦發動的這場“革命”,並不只是要換個“朝代”,而是要用一種新的制度(帝國制度)取代舊的制度(邦國制度)。秦始皇完全意識到了這一點,因此他才自稱“始皇帝”,即“新制度的第一人”。而且,正因為皇帝這一稱號是帝國制度的象徵,所以始皇之後歷朝歷代的君主,也都自稱皇帝,沒人再改稱王。如此看來,柏楊先生的批評倒是顯得“智商平平”。

不要以為稱王或者稱帝是一件無所謂的事情。要知道,“皇帝”與“郡縣”共舉,而“王制”則與“封建”並存。依舊稱“王”,就意味著還要實行封建制。此為始皇所斷然不能同意(李斯的建議不過“正合君心”而已)。因為封建制是“天下共享”,郡縣制才是“一人獨裁”。按照封建制(即邦國制),從王(天子)開始,到公、侯、伯、子、男,甚至卿、大夫,都各有自己的領地和特權。就連最低一級的貴族──士,也有相對獨立的人格,可以在諸侯之間遊走,高高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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