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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漢卻繼承了秦的事業並獲得成功。這說明集權和統一是當時歷史的要求,秦與漢則不過充當了歷史要求的執行者。事實上,僅是水災和饑饉,就要逼出一箇中央集權來。那時割據的諸侯,除秦國以外,幾乎無不以鄰為壑,比如修築不利於他國的堤壩,在災年禁止穀米的流通。公元前332年,趙國與齊魏作戰時,竟然將黃河決堤以浸淹對方,受苦受難的只能是貧苦無告的民眾。天災加上人禍,如再不出現一個強有力的人物來集天下之權,那可真是民不聊生!事實上,秦始皇就宣稱自己的功勞是“隳壞城郭”和“夷去險阻”,即國內不再設防,糧食全部流通。可見集權一事,在當時還真是一個福音。
更何況,那時也沒有別的路好走。封建制度(邦國制度)已弊端盡顯,民主制度(城邦制度)又聞所未聞,除了走向集權,又能如何呢?
現在需要的,只是為它找到一種形式,並使之制度化。
於是,帝國被髮明瞭出來。
六 帝國的前夜(1)
帝國來自邦國。邦國制度是帝國的前史,春秋戰國是帝國的前夜。
邦國是從部落國家向統一國家過渡的特殊形式。它對內使用權力,對外使用武力,名義上服從一個“天下共主”,相互之間卻征戰不斷,是一種半野蠻的社會和不成熟的國家。但正因為不成熟,正因為有競爭,正因為半野蠻,邦國時代反倒充滿了勃勃生機,創造出我們民族最為璀璨的文化。這是一個民族從野蠻時代向文明時代的高歌猛進,是一個社會從幼稚階段向成熟階段的步步高昇,其間的悲壯慘烈和睿智聰明難以盡書。
秦,就是這時在西方崛起的。
秦國的崛起開始於秦孝公。賈誼《過秦論》說:“秦孝公據淆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窺周室,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併吞八荒之心。當是時,商君佐之,內立法度,務耕織,修守戰之具,外連衡而鬥諸侯。於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從這段描述不難看出,秦的成功,除秦國國君雄心勃勃,秦國上下同心同德外,還有兩個直接原因,一是孝公的圖治,一是商鞅的變法。
商鞅本姓公孫,因為是衛國人,又叫衛鞅;又因為被秦王封於商,而被稱作商鞅。商鞅入秦後,先是向秦孝公說帝道,孝公無動於衷;再說王道,孝公昏然欲睡;最後說霸道,孝公聽得忘乎所以。所謂“帝道”,即堯舜之道,其實就是部落時代的制度和理想。所謂“王道”,即湯武之道,其實就是邦國時代的制度和理想。這兩種東西早已過時,孝公怎麼會有興趣?“霸道”雖然表面上是春秋五霸之道,卻蘊含著未來帝國的政治理想。秦孝公要與時俱進,當然一拍即合。於是重用商鞅,行霸道,變法度。
所謂“變法”,其實就是“改制”,即徹底改變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但其近期目標,卻首先是勵精圖治,奮發圖強,儘快成為“霸主”。只有先完成“霸業”,才有可能完成“帝業”。我們知道,邦國作為半武力半權力社會,最重要的東西只有兩個,即權力和武力。最重要的事情也只有兩個,即祭祀與戰爭。所謂“國之大事,唯祀與戎”,乃是邦國時代的共識。祭祀重要,是因為它意味著權力。戰爭重要,則因為它意味著武力。因此,一個邦國能不能成就霸業獲取霸權,最終成為帝國的締造者,就看他能不能很好地使用權力和武力。當然,要實現這一理想,財力也是不可少的。商鞅和商鞅前後的變法,便都圍繞這三個主題進行。
變法包括政治改革、經濟改革和軍事改革。
政治改革的內容有:一,廢除“領主制”,實行“地主制”。首先,取消貴族領主的名位和特權,降為民戶中的地主和富人(先從沒有軍功的宗室做起)。有軍功的宗室,最高不過封侯。侯只收租稅,不理民事。原先附屬於領主的臣民重新編組,由地方官管理。二,廢除“世襲制”,實行“任命制”。所有官員都由國君任命,按能力任職,不再按爵位世襲。有能力有才幹的,即便不是秦國人,也可以進入領導層和決策層。三,廢除“封建制”,實行“郡縣制”。全國設為三十一個縣,置縣令(縣長)和縣丞(副縣長)治理。以後奪取他國之地,也設為郡縣,不立封國。在這裡,我們分明看到了未來帝國的影子。 。。
六 帝國的前夜(2)
經濟改革最重要的內容,是廢除“井田制”。所謂“井田制”,就是將一塊土地等分為九塊,分隔田地的阡陌(道路)呈井字形。八家農戶,各自耕耘外圍的一塊(相當於自留地),共同耕種當中的一塊(即“公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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