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1/4 頁)
?於是,很多不婚族選擇了同居的方式。同居,是婚姻之外的形式,卻是亞婚姻的另一種表現形態。
非婚同居,這在現在聽來是個毫無新鮮感的詞彙,就如同結婚一樣不值得大驚小怪。然而,在同居剛剛產生的時候,這絕對是個具有爭議而且勁爆的話題。非婚同居不僅被視為不道德的行為,更是不合法的行為。中國自來是男女授受不親,更何況是沒結婚就搬到一起住,更是一種恥辱。伴隨同居一路走來的幾乎沒什麼好詞,*、不知羞恥、通姦等等一切腌臢之詞都能用在同居者的身上。除了中國部分少數民族有婚前同居的習俗外,更準確地說是試婚,大部分地區還是對非婚性行為有一定的排斥。
同居在進入中國之前,先是在歐美瘋狂了一把。20世紀60年代,同居這個概念率先被歐美的年輕人炒作起來,並將其一度推至頂峰。到了20世紀90年代,同居幾乎成了歐美年輕人的首選生活方式。根據調查,美國在60年代的同居者有40多萬人,而到了1997年這個數字飆升到400萬。在整個90年代,50%的新娘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在25歲到39歲的未婚婦女中,有25%的人正在同居。
回望60年代的歐美社會,那時正在經歷著一場傳統與反傳統的思想對峙。那個時代的年輕人帶著反傳統的情緒向歐美社會固有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發出了挑戰。在那個時候,關於性的話題隨之而熱,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更是遭到了質疑。短短几年的時間,同居以及換偶、聯合家庭、性俱樂部等新潮方式風風火火佔據了歐美流行文化的第一把交椅。與此同時,離婚率直線上升,婚前性行為遍地開花,性自由高調出入在各種媒體的頭條。
在60年代興起的性自由,可以看作是年輕人對性規範的衝破,而由此引發的離婚熱又讓年輕人們不再信任婚姻。這樣一來,越來越多的人抗拒婚姻,他們腦子裡已經有了“如果想過二人世界,同居同樣可以”的想法。在年輕人的觀念裡,同居不需要任何承諾就能過夫妻生活,何樂而不為?他們多數懼怕婚姻所帶來的枷鎖,更擔心離婚所帶來的傷害,既然如此,就不如選擇同居。這好處不僅是可以嘗試著過夫妻生活,而且也不必為分手付出實質性的代價。不需要為兩性關係做長期投入,大家合則聚,不合則散,這是同居拋給還不想結婚的年輕人一個最大的誘惑。
如此,同居的興盛也帶來了許多不可避免的問題:年輕人的責任感下降,性疾病猖獗……
當然,任何一種現象的產生都有一定的社會原因,歐美髮達的經濟條件無疑是同居出現的一個原因。由於經濟發達,很多孩子有能力脫離父母獨立生活,再加上青少年的性成熟期在一點一點推前,同居便成了滿足性要求的一個快捷手段。
另外,20世紀60年代的歐美文化在經歷著大地震,性自由偕同女權運動一同破土而出。女權的到來為女性開啟一道解放之門,更多的女性認為同居顯示著男女平等,是女性獨立權利的象徵。在女權運動開始之後,女性走出家庭進入各行各業,擁有獨立的經濟地位。這樣一來,婚姻和家庭就不再是女性唯一的生活模式,她們可以選擇事業,選擇不受羈絆的同居生活。 。。
非婚同居(2)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同居在作為歐美的一種時髦現象之前並不尊貴,它在美國底層百姓中時有出現。在美國底層,主要是以黑人為主,他們收入甚微,地位低下,很多婦女很難下定決心今後跟這樣的男人在一起,於是他們選擇了同居。
進入80年代,人們開始思考那種瘋狂的同居行為是否健康,是否有利於婚姻穩定。經過美國學者的研究,發現同居並不像年輕人想得那般美好,至少婚前同居更容易導致婚後離婚。
在美國60年代,同居跟離婚率並駕齊驅,持共同上升的趨勢。而且,一個人同居的經歷越多,對婚姻生活就越排斥,絲毫不能幫助人們進行所謂的婚前嘗試。換句話說,同居關係維持的越長,不結婚的可能性就越大。根據美國學者的調查,經過同居而結婚的夫妻比沒有經過同居而結婚的夫妻離婚性更大。同居者沒有承諾,只有類似君子協定的約定,這種自由越持久,同居者就越是厭惡婚姻中的各種束縛。也就是說,從同居中未必能學到有效的婚姻經驗,反而會阻礙婚姻程序。也是,一個人吃慣了山珍海味就很難天天吃糠咽菜,一個人嘗過了自由的味道就很難再受約束。隨著同居關係的發展,進步成婚姻的比例越來越小,說到底,人們還是懼怕責任的約束。
除此之外,美國學者還有一項意外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