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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圍圍觀的人們卻不知不覺的停下喧譁聲。真正的事主出來了,但看他的樣子,頗有些神秘的感覺,不知道下一步他又會做什麼呢?
在圍觀的人心中,這意味著好戲也許將要上演。而被動的接過錢袋子的店主只覺得心裡忽然有了一絲害怕的感覺,只是更多的暴躁接踵而至,令他二度將錢袋子扔到了地上,不巧砸在那牽驢青年的腳跟前。
店主不知道,接下來將有多**煩找上自己,那絲害怕正是冥冥之中的警醒,他將為自己膨脹的猖狂付出代價。
“你這是什麼意思?”店主語氣不善。
“這位店家,你不是要賠償麼?”青年人淡淡說道:“五十兩的賠償,十兩雖然不夠,但不能不說它也算是五十兩中的一成,何必如何火氣大。”
“不是我要的賠償,是你們本來就該賠償我。你這話說得倒像是我霸道了,你委屈似的。”店主說到這裡,語氣中開始現出不耐煩的情緒,“哎……哎……我不想跟你這書生繞嘴皮上的彎彎,我一個粗人肯定是繞不過你的,看你的樣子是既不想賠償也不想道歉,那我們去見官好了!”…
“那我們去見官好了。”在店主面前彎下腰第二次撿起錢袋子,青年人直起身後,將店主剛才所說的最後那句話重複了一遍。同樣的話,從他的口中說出後,雖然語氣中少了店主那種躁怒,卻多出一絲森然之意。
店主怔住了一瞬。
青年人撿起錢袋子後,看樣子是要再交到那店主手裡,然而當他說出那句“見官”的話後,他居然將那錢袋子很自然的放回了自己懷中。未等那店主回過神來再開口,青年人已經是繼續說道:“在見官之前,我想先見一見這間店鋪的鋪主,清點一下貨品。他佔這店鋪更多一些的營業權,但他或許沒你那麼想見官。”
剛才那囂張的店主才剛回過神來,在聽了這青年人的話後就再次怔住。
人群中的陣陣竊語聲再次響起——搞了半天,原來這人不是真正的店主,只是冒名頂替的合租散商啊!那麼這訛人的意味就很明顯了。
在京都兩大商區,有些地段鋪面緊俏,有的商人會選擇合租一個鋪面,這種情況並不少見。
經過那青年人一語指出後,圍觀的人們開始注意起這商鋪上的貨品,果然發現了一些不同之處。只是這些不同的地方又是有所聯絡的,所以在剛才,於那店主躁怒之下一片嚷嚷之中,大家的注意力都沒有集中在這上面,所以沒發現罷了。
這下剛才那嚷嚷的冒名店主頓時意識到麻煩上身了。京都的商業化性質,使得對於訛詐的刑罰是極為嚴重的——若欺詐橫行,商道以何為倚呢?
但那冒名店主知道,如果清點了貨品和損失,再加上剛才他自己大嚷的五十兩,估計聽到的人不少,這下訛詐之名怕是難擺脫了。
正當這冒名店主有些六神無主時,真正的店主已經被那位與圓臉人同來的青年家丁從店中請了出來,身份真假與否,拿出租賃商鋪的契文,看看上面的落款名字就成了。
貨品的清點很快也結束了,對於此事,店裡的夥計不知道是不是提前被店主授意過的,幫起忙來十分配合。鋪中懸掛展示的整張較為貴重的毛皮都是那後來才走出來的店主所擁有,外加一些皮製小件,上面也都有出處可尋的供應商留下的燙印。
至於外面攤位上擺放的一些山兔毛皮製品,豬鬃制碎件兒,以及一些毛皮邊角,就都是那假店主的了——沒有燙印的山貨是誰的,不用說也都能明白了。
圍觀的人群中不乏一些打烊較早的商鋪老闆,行家裡人看份內事,那些東西攏總起來算,至多不過五、六兩。
五兩銀子都夠城裡一戶普通的三口人家半年的口糧,對於貧困戶來說,的確是大手筆了。而這鋪子若算上那張被踏爛的灰狐皮在內,再多賠償五兩銀子,估摸著也得有一兩左右的餘頭。
可是五十兩!估計都夠買下整個店鋪三分之一的存貨——可要命的是,這鋪子不是那個嚷著要五十兩的人所有的!
真正的店主似乎只是出於同行之誼,才把自己的鋪子門前讓出一角,讓那賣‘山貨’的商人搭著賣點東西。店主自己的貨品,貴重的都擺在室內,損失並不多,顯然這真正的店主是真如那青年人所說的,不想惹麻煩,他的損失也著實多不到要去衙門才能理清的地步,所以他很快就與那圓臉人談妥,支付了賠償。…
青年人用他剛才二度從地上撿起、原本是賠給那冒名店主的十兩銀子賠償了這鋪子真正的店主,此做法不自覺間透出一種諷刺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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