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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引入當代社會學話語的學者中間,布迪厄的分析在理論上最為精煉。” 亞歷山德羅·波茨:《社會資本:在現代社會學中的緣起和應用》,李惠斌、楊雪冬主編《社會資本與社會發展》,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第121頁。然而在相當長一段時間中,他的研究被學界尤其是美國的社會學界所忽視。
布迪厄將資本劃為三種形態:經濟資本、文化資本和社會資本。在他看來,社會資本是“實際的或潛在的資源的集合體,那些資源是同對某種永續性的網路的佔有密不可分的,這一網路是大家熟悉的,得到公認的,而且是一種體制化關係的網路”。布迪厄:《文化資本與社會鍊金術》,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第202頁。布迪厄對社會資本的描述體現在上述這段話中的兩個關鍵詞上:一是網路;二是體制化。在布迪厄那裡,社會資本就是一種社會網路,他指出:“特定行動者佔有的社會資本的數量,依賴於行動者可以有效加以運用的聯絡網路的規模的大小,依賴於和他有聯絡的每個人以自己的權力所佔有的(經濟的、文化的、象徵的)資本數量的多少。”布迪厄,同前引書,第202頁。而這種社會關係網路必須被轉化成體制性的關係,才能真正成為社會資本。因此,他又說,人們在生產社會資本時,要把諸如鄰里、工作和親屬等客觀存在的關係“轉變成既必需又有選擇性的關係,轉變成從主觀上感到有必要長久維持其存在(如感激的心情、尊敬、友誼等等)的關係,轉變成在體制上得到保障的(權利)關係”。布迪厄,同前引書,第203頁。
在確定了社會資本的概念以後,布迪厄重點研究了不同資本形式之間的轉換。他認為一切的資本都會被簡化為經濟資本。社會資本也最終會被簡化為經濟資本,但這一轉化過程並不簡單。因為,社會資本有自身獨特的動力機制。正如布勞區分了社會交換與經濟交換的區別,布迪厄也區分了社會資本與經濟資本的不同。儘管社會資本最終有可能以經濟資本的方式表現出來,但它的運作方式與經濟交換不同。後者明確規定了交換的權利與義務,而前者則在這個問題上存在著一定的不確定性。
科爾曼的研究顯然是社會資本研究上的另一個里程碑。科爾曼堅信,社會資本產生於持續存在的社會關係,而這種社會關係的形成是資源交換的結果:“行動者為了實現各自利益,相互進行各種交換,甚至單方轉讓對資源的控制,其結果,形成了持續存在的社會關係。”詹姆斯·S�科爾曼:《社會理論的基礎(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第351頁。在綜合了政治學者、經濟學者和社會學者在社會資本方面的相關研究後,科爾曼指出:“社會資本的定義由其功能而來,它不是某種單獨的實體,而是具有各種形式的不同實體。其共同特徵有兩個:它們由構成社會結構的各個要素所組成;它們為結構內部的個人行動提供便利。” 詹姆斯·S�科爾曼,同上引書,第354頁。符合這一定義的實體有義務和期望、資訊渠道和社會規範等三種不同的形式。科爾曼認為,與人力資本和物質資本一樣,社會資本也具有生產性。與其他的資本不同的是,社會資本的產生並不總是有目的的。“在一般情況下,社會資本是人們因別的目的從事活動的副產品。”只有在特定情況下,“社會資本是行動者投資的直接產物,這些行動者期望取得投資效果”。詹姆斯·S�科爾曼,同上引書,第366頁。
科爾曼的理論被看作是社會資本理論的主導性解釋模型。普特南在社會資本的基本概念上較為認同科爾曼的觀點,並且對這一概念又作了自己的發揮。他認為社會資本意味著社會組織的特徵,甚至是一種公民精神的體現。建立在科爾曼的基礎上,普特南進一步分析了社會資本的功能與意義。他認為,社會資本會在各個方面影響個人的回報和社會的發展。普特南指出:“由於各種原因,在一個擁有大量社會資本存量的共同體中,生活是比較順心的。……公民參與的網路孕育了一般性交流的牢固準則,促進了社會信任的產生。這種網路有利於協調和交流,擴大聲譽,因而也有利於解決集體行動的困境。”羅伯特·D� 普特南:《獨自打保齡球:美國下降的社會資本》,李惠斌、楊雪冬主編,同前引書,第167~168頁。“社會資本提高了投資於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的收益”,“社會資本逐漸被認為是世界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羅伯特·D� 普特南:《繁榮的社群——社會資本與公共生活》,同上引書,第156、160頁。在普特南看來,宏觀意義上的社會資本可能會出現下降的情況。他認為當前美國的社會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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