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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來說,中產階層對許多社會問題都很關切,而新中產則對那些關乎整個社會生活品質的社會問題(如環境、社會福利等)尤其敏感,而勞工和小資產階級則特別擔心那些會直接影響到他們自身經濟利益的社會問題(如房價過高、所得不均等)。而在所有社會問題當中,環境問題更可說是新中產階層的首要關切問題。
臺灣中產階層的社會經濟基本特性
依據臺灣主計處在1987年所做的“臺灣地區家庭收支暨個人所得分配調查”資料,來估計臺灣的中產階層,幷探討其出身及社會經濟基本特性。經本研究整合後主要發現為:“臺灣省主計處”:《1987年臺灣地區家庭收支暨個人所得分配調查》;臺北,//�dgbas�gov�tw/mp�asp。
(1)以個人為分析單位而言,臺灣的中產階層約佔臺灣地區所有就業的1/5。以戶長為分析單位而言,臺灣屬於中產階層的家庭,佔家庭總數的27�4%。
(2)中產階層(受僱的行政及主管人員,專門性、技術性及有關人員,以及監督及佐理人員)佔中產階層總數的53�3%,舊中產階層(自營的買賣工作人員與服務工作者)佔中產階層總數的43�4%。前者的總數比後者高出10%左右。在中產階層的社會經濟特性方面,在性別方面,男性中產階層的人數是女性中產階層的三倍左右;在年齡方面,中產階層者的年齡,以屬於31~40歲者最多,佔總數的35�9%;在教育程度方面,新中產階層的教育程度,以大專或以上所佔的比例最高,而舊中產階層的教育程度,則以在國小或以下所佔的比例最高;在報告的收入方面,以行政及主管人員的收入最高。
臺灣社會經濟結構的流動與轉變影響(4)
(3)依據“臺灣主計處”在2003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最新綜合分析資料,估計“臺灣社會經濟家庭收支暨個人所得分配”又有新的部分變化(見表4):
家庭平均收入增加0�1%:2003年上半年雖受美伊戰爭及SARS疫情影響,經濟成長減緩;從下半年起全球經濟景氣復甦加速,島內經濟成長率為3�51%,家庭平均收入106�5萬元,較2002年微幅增加0�1%,收入來源以薪資收入61�5萬元,佔57�8%(最多),其餘依次為營業所得17�1萬元,佔16�0%,移轉收入16�7萬元,佔15�7%,財產所得11�1萬元,佔10�5%。
所得差距6�07倍:2003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88�2萬元,較2002年之87�6萬元增加0�7%。依可支配所得按所得為180�0萬元,與上年持平,最低20%家庭為29�6萬元,增加1�4%,高低所得差距6�07倍,較2002年之6�16倍縮減0�09倍。若剔除戶量因素,按家庭內每人可支配所得衡量,2003年高低所得差距倍數為2�77倍,較戶數五等分位組觀察,最高20%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2002年降低0�14倍。
表4家庭可支配所得按戶數五等分位分年別可支配所得按戶數五等分位組合計1
(最低)2345
(最高)最高所得
組為最低
所得組
之倍數1980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元)2331121027721619652063582655524289104�17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元)4816428390343874220050775739502�60平均每就業者可支配所得(元)12078970392975691172491258541618532�302000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元)891445315172571355778556104350817486335�55平均每戶人數(人)3�621�993�273�894�274�652�34平均每戶就業人數(人)1�580�681�291�591�942�413�54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元)2462561583781747262001432443813760502�37平均每就業者可支配所得(元)5642064634884429114896585378917255741�572001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元)868651279404524766740054101347817855506�39分配比(%)100�006�4312�0817�0423�3341�116�39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