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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國民議會才一致透過了這部###憲法,即1973年憲法。1973年8月14日,我們全家列席了議會會議,坐在總理包廂裡,經歷了這一激動人心的時刻。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該憲法得到了全國一致支援,各地區領導人、各宗教領袖以及反對黨都不例外。作為國民議會多數派的領袖,父親成為巴基斯坦總理。
直到四年後齊亞推翻我父親並中止憲法,巴基斯坦人民享受到了巴基斯坦歷史上的第一部憲法帶來的基本人權和權利保障。1973年憲法嚴禁種族、性別和宗教歧視,保證司法獨立並與執法機構分離。巴基斯坦第一個代議制政府終於有了法律章程,並以此為根據對國家進行管理。這就是沃馬克教授在講課中讓我永誌不忘的“特許權力”。
1973年春,我準備離開哈佛時,美國憲法因水門事件生動鮮明地展示了其力量。儘管戶外氣候溫和,校園裡在舉行飛盤比賽,我們許多人還是聚精會神地坐在電視機前,收看水門事件聽證會。天哪,美國人民正在運用民主和憲法的手段把他們的總統趕下臺。尼克松結束了越南戰爭,開啟了通向中國之路,但即便是這樣強勢的總統,也逃不脫國家法律的懲罰。我曾讀過洛克、盧梭、約翰?斯圖亞特?米爾的關於社會和國家的本質以及保護民權的著作。但理論是一回事,看著它被付諸實踐則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水門事件讓我深刻地感受到一個國家必須要有普羅大眾都接受的法律,而不能是某個人制定的朝三暮四、獨斷專行的法律。一年後,1974年8月,尼克松總統辭職,最高權力的交替平穩順利。在美國這樣的民主國家,領導人可以時常變更,但憲法長久不變。而在巴基斯坦,我們卻沒有這麼幸運。
離從哈佛畢業越來越近了,想到就要離開坎布里奇,就要離開美國,我越來越傷感。我和幾個朋友,包括彼得?加爾佈雷思,都已經被牛津大學錄取,但是我並不想去。我已經熟悉了坎布里奇和波士頓周圍的道路,我對地鐵路線也最終徹底搞明白了,我認識、理解了這裡的人民。我曾請求父親讓我去弗萊徹法律外交學院繼續深造,但他不同意,堅持要我去牛津。他寫信給我說,在一個地方呆四年足夠了,如果你還在美國呆下去,你就會在那裡紮根,再也不想離開了。你該換個地方了。
我第一次感覺到父親在逼迫我。但我能怎麼辦呢?不管怎麼說,是他承擔了我的所有學費和各項開支。我別無選擇,我是一個很現實的人。
母親趕來參加了我的畢業典禮,她和剛在哈佛唸完一年級的弟弟米爾幫我收拾行裝。我和室友約蘭達?科傑茨基送掉了傢俱,取下了我們貼在牆上的畫報。房間裡空空蕩蕩,學校運動場和校園書店的書架上也空空蕩蕩——大概該是離開的時候了。
飛機從洛根機場起飛,我從空中盡力看了最後一眼波士頓的輪廓。我在法林地下室購物,在德金公園的公共餐桌上吃東西,為了忘掉那場輸給波士頓大學的曲棍球賽,去看電影《卡薩布蘭卡》。人類已經登上月球,我在麻省理工學院參觀了月球上的塵埃。坐在回國的飛機上,我心潮澎湃,思緒萬千,不禁想起彼得、保羅和瑪麗的歌詞——“我即乘機離去,不知何時復歸。”
4 阿爾—穆爾塔扎的沉思:負笈牛津(1)
1980年1月,被囚禁在阿爾—穆爾塔扎的第三個月,我的耳病又犯了,耳朵裡開始嗡嗡地響。1978年我被囚禁期間就犯過。當時卡拉奇軍管當局派來的醫生診斷說是耳聽道發炎了,再加上我每兩週都要乘飛機去看望一次監獄裡的父親,加重了病情。那位醫生在我鼻腔裡灼烙了—下,疏通了耳咽管。現在,我又開始聽到以前的那種嗡嗡聲了,感覺耳壓越來越大。當地的醫生來看過,但耳朵裡還是響個不停。我請求獄方找來那位曾在卡拉奇為我治過耳朵的醫生,他們卻帶來一個我沒見過的醫生。這位醫生倒是彬彬有禮,說話聲音柔和。“放鬆,你是過於緊張了。”他一邊檢查我的耳朵一邊安慰我。
“哎唷!”我叫道,“你弄得很疼。”
“不要神經過敏,”他說,“我只朝你的耳朵裡看了一下。”
第二天早晨醒來時,我發現枕頭上有幾滴血跡。
“你把耳鼓膜捅穿了,肯定是用髮夾弄的吧。”這位醫生再來看我的時候說。髮夾?我為什麼要把髮夾捅到耳朵裡?他開了兩種藥,讓我一天吃三次。但是所有這些藥片的作用就是催眠,而且每次我醒來時總是頭暈腦脹。到了第三天,我還是不能早起去花園,厭食犯困,甚至連刷牙的力氣也沒有了。母親見了很害怕,把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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