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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監管)應用和實施決定一個企業在高技術領域投資和生產方面的生存能力?
換言之,如何運用有關勞動標準和慣例方面的法律和監管措施,幫助企業順利防範風險,避免市場份額和技術方面的損失?
儘管中國政府採取措施著力解決報道所稱的市場中的不公平現象,目前人力資源短缺,智慧財產權保護不力以及地方管理的弊病是否意味著外商對華投資計劃應該縮小規模,或撤回,或轉向?
徵稅
和其他國家一樣,外國投資者要繳納各種稅款。隨著中國經濟改革的深入,中國稅收制度日臻完善。迄今,中國共有29個稅種,其中17種適用於境外投資者。因此,外國投資者在中國投資和經營之前應該仔細研究中國稅法以及具體規章,瞭解他們必須支付的稅款,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分析成本和收益以權衡利弊。
概述
在改革開放之前,中國的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佔壟斷地位,私營企業衰微,沒有外資企業。
直到20世紀70年代後期,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仍是中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比重約佔99%。因而,當時的稅收制度比較簡單。1978年,中國才有13個稅種,其中包括工商業稅、工商業所得稅、農業稅和關稅等。由於居民收入很少,他們不用支付任何所得稅。中國政府的收入主要來源於國有企業的利潤而不是稅收。
敞開大門:是引狼入室還是獲得更多的財富��(19)
兩稅合併
中國公司所得稅的法定稅率是33%。稅率會根據具體情況對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作出調整。此外,外資企業還享有可觀的稅收優惠。
結果,據報道,目前外資企業的實際所得稅率為11%,而內資企業的稅率則為23%。稅收優惠政策在過去20年成功地吸引了外國直接投資。但內資企業認為,讓外資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是對國內競爭對手的懲罰。因此,中央已同意透過立法統一稅率,並於2008年實施。
根據中國國家稅務總局(SAT)的報道,稅務總局可能允許實行新稅制前所簽訂的合同繼續執行原有稅率,以確保原有激勵措施到位。
外國機構投資者所面臨的挑戰包括最新的緊縮措施、新的合夥企業法、新出臺的公認會計原則(GAAP) 以及稅制改革。
機構投資者首先要面臨的挑戰就是稅收。投資者要繳納各種稅費,中國房地產投資者必須注意的是營業稅、契稅、城市房地產稅、城市和鄉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等稅費。其中,土地增值稅是房地產行業中最有爭議的稅種,不僅因為其稅率高,而且還由於各地對稅收的計算和執行不統一。
隨著併購的日益增多,外國投資者應當注意到,中國的財務報表通常不能提供完備的資訊。因而,併購者需要在交易或投資前進行財務和稅收方面的盡職調查。
可供選擇的離岸策略——香港
許多國家認為香港是離岸管轄區,然而就地理位置而言,它並沒有離岸。香港是一個低稅收地區,徵收稅款按屬地原則。相比其他的在岸管轄區域,香港的稅法很簡單。在香港開展金融業務的優勢有如下幾點:
相比經合組織(OECD)的標準,香港的稅率相當低。
(1)由於低稅率意味著違反稅收法規所受到的損失要大於為此得到的好處,因而稅收案例法不那麼重要。
(2)稅費徵收按照“屬地原則”,也就是說,只對來源於香港的收入徵稅,而來源於其他地區的則不徵。
相比大多數經濟體,香港的稅種很少。它沒有資本利得稅、預扣所得稅、銷售稅、增值稅、年度淨資產稅和累積盈餘稅。公司保留盈餘,而不需要納稅。
有意進入中國高技術領域的外國公司,如何利用這種“香港風險防範機制”,來創造合理的稅務和法律機制,以最佳化對華(以及相應的對外)投資和運營的納稅方案和風險防範方案?
貿易政策
據世界銀行統計,中國的加權平均關稅率從2001年的%下降到2004年的6%。根據英國經濟學家資訊中心的報告, “中國已經開始消除非關稅進口壁壘” ,但繼續利用配額和許可證以及 “透過對商品的檢驗、註冊要求的規定和檢疫規則的制定來繼續控制進口”。
中國已經做出承諾,在入世過渡期,省市級政府和企業將履行WTO及雙邊貿易的合規承諾(或退出或執行)。鑑於這一點,在向中央部委申請代理權和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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