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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了還肇事逃逸,這是殺人,是犯罪,自己如何能夠包庇?
是可忍弟不可忍!
朝中有人好辦事。
同理,村裡有人也好辦事。
吳東輝當下表示會親自將吳有龍繩之以法,他還提出沒必要搞這麼大仗陣,以免激起不必要的民變,最後提出就他和兩位同事進村即可。
大事變小事,這是好事啊,誰也不想臨近年了還把事情搞大以免發生不必要的意外不是?
不過史國立最終放心不下,堅持自己一定要前去。
吳東輝眼看時間也挺晚,史國立又是自己的領導,也就不再廢話,帶著史國立和另一名交警同仁立馬回村,要行“大義滅親”之舉了。
而餘下的眾人則在餘勝陽的安排下緊急待命,萬一村裡有什麼風向不對,她們則可隨時緊急支援。
防範於未然,絕對是必須的。
雖然事後證明了這個準備完全沒有派上用場,但萬一呢?誰來為進村的三人的人身安全買單?
一個多小時後,吳東輝們就押著吳有龍出來了,吳有龍對他肇事逃逸的全部事實供認不諱,表示了認罪伏法。
原來吳有龍昨晚在村裡和朋友們一直打麻將玩了個通宵,一直到上午十點多才散場,而吳有龍牌運不錯,一宿一朝居然贏了四五千塊人民幣。回家一看沒什麼好吃的,心情極好的他也不睡覺,開上剛買不久的比亞笛轎車要到雙龍鎮買點好吃好喝的與家人慶祝一下。
可誰知道到了三岔口的時候由於太困打了個盹,結果卻發生了意外,直接把沈大兄弟給撞死了。他撞人之後當然立刻清醒萬分,本想如果那人沒死就報警或送他去醫院,可下車一看——得,那人早已西天取經了,情急之下趕緊胡亂處理了一下現場,立馬回家躲藏。
家裡人一看他臉色蒼白、神情驚恐,不是說去買好東西回來慶祝嗎,怎麼這副模樣回來了?可他哪裡敢說?只是粗魯地推說太困了需要休息,任管誰來都不要煩他。家裡見狀也沒有多想,畢竟都知道他熬了一個通宵,覺得困頓也是情理之中,哪料到他居然撞死了人?而他的比亞笛也被他停在了一間空房之中,家裡人也沒有發現任何異狀。
吳有龍撞死了人,即便反鎖房間躺在被窩,又哪裡會有半分睡意?他雖然只有初中文化,做的也是小生意,但一直走南闖北的見識過不少世面,自然也明白自己的肇事逃逸極其惡劣。一番煎熬、掙扎之後終於決定去投案自首,可剛走出房門卻發現堂弟吳東輝帶著警察上門來了,更是搖頭苦笑,直接招認了事實。
吳有龍的家人一看禍從天降,相對於吳有龍此時的淡定,家人們頓時都驚慌失措不已,他一個精明的弟弟卻在第一時間溜出家門,前去招呼村人前來幫忙。
村裡人的不明就裡啊,一聽眼看就要過年了,自己人卻要被警察抓走,這個怎麼可以?於是沒到幾分鐘吳有龍家裡就糾集了數十人,有拿著鋤頭的、鏟的、菜刀、砍柴刀的等等,這是要幹大仗的苗頭啊!
史國立雖然強自膽定,但那隨來到交警同仁卻牙齒打架、小腿亂顫了,幸虧這時吳東輝站出來說清楚了事實。村民一看是自己人就先傻了半分,再聽吳有龍說自己也是打算投案自首的,更是完全傻眼。
得!人家周瑜打黃蓋,自己這幫人瞎操什麼心啊!?
事情最終沒有鬧大,在交警將肇事車輛拍照等處理後,四人也便回來與眾人會合……
餘下的事情自然不需要我的瞎參合了,他們該幹嘛就幹嘛去,我自然也是和他們“大路朝天,各走一邊”,回我的家吃我的飯菜是正經,餓死個人了。
而餘勝陽是死者家屬的親人,卻是去幫著處理後事,所以自是陪著她的表妹垂淚……
而沈家遭此大難,家裡的經濟條件又極其不好,因此喪事嘛——找來人將沈大兄弟直接往棺材一裝,隨意找個不是太差的地方一埋,就算了事。什麼法事齋事自然不搞,我也不用再度出場,畢竟馬上過年了,那裡都是喜氣洋洋的,你這招搖白旗、吹打嗩吶也是不合適吧!?
我自然也不稀罕那500塊錢出場費什麼的,甚至還義務將沈大兄弟的幾個簡單遺願告訴了沈媳婦,讓她安心照顧老小,只是——
唉!真是難為她了,她的今後日子可怎麼辦?
第113章 笑個屁!你老爸出事了!
如果我是富裕的慈善家,我必定會給她很多很多的錢,以讓她可以更好地照顧自己和家人。
如果我是普渡眾生的觀世音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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