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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袂討伐。
但現在荊棘玫瑰就要這麼做——部落頭領們已經知道對方的性格和做事風格了。別的不說,殘忍、兇狠、果斷這三樣,這個坐在主位後面並一臉微笑的年輕人,他已經佔全了。
荊棘玫瑰已經摧毀了本地兩個最大的部落,還殺了本地所有的異能師,如果只是想要維持之前那種治理格局的話,這種戰績已經足夠輝煌。所以,部落首領中的聰明人已經明白到,荊棘玫瑰是要以此表明自己的強大和不可撼動,他們要改變之前的慣例。
但他們要改到何種程度呢?其實馬奇人上臺之後,各部落的日子已經很不好過了,實在經不起荊棘玫瑰進一步的壓榨,難道上天真要把自己逼上絕路嗎?
大帳內的氣氛分成兩半,部落首領們神情悲苦、內心凝重;而周圍那些荊棘玫瑰的大爺們,他們的每一根骨頭裡都充滿了驕傲和輕蔑。
沉默中,主位上傳出一聲輕咳,下面的腦袋立即齊刷刷地抬起來一點。
“你們,可以稱呼我為湯森。”年輕人拿起了酒杯,用非常柔和的語音打破了大帳內的沉默:“請各位舉杯,祝賀我順利接受馬奇人的一切,哦!或者是我拿走馬奇人的一切。”
這個開場白,還真是坦白到殘酷啊!
大家都是用兩隻手去端起酒杯,沒有別的原因,就只怕自己失手掉了杯子,被當成不好的榜樣拖出帳外砍為肉醬——想當初在另外一頂大帳裡,瓦胡他爹就是這麼死的,而現在呢,瓦胡就拿著一根狼牙棒在大夥背後溜達,還時不時地發出一聲冷笑。
如此陰森恐怖的氣氛下,沒人去想瓦胡跟湯森到底是什麼關係,他們只想知道自己要付出什麼才能保住小命和部落……美酒雖然入口了,卻如泔水一般難以下嚥。
湯森首先舉起酒杯,但他只是做了一個喝酒的姿態就放下了,連嘴唇都沒碰到杯沿。大家不是瞎子,自然都看到了,而且都很奇怪,難道酒裡面有不好的東西?
“其實,我只是不喜歡這個酒杯,太他媽俗氣了;我也不喜歡這個酒,太他媽粗劣了;我更不喜歡這個帳篷,因為上面鑲著人皮。”湯森的理由很令人詫異:“我的出身背景跟你們不一樣,我的身體排斥這些玩意。”
“端酒杯做樣子,就是我能做到的最大程度,原因是要給大家面子。另外嘛——作為擁有者,我至少要在丟棄這些東西之前使用一次。”湯森這說法很新鮮,但聽在部落首領們耳中卻很刺耳,心中的腹誹也不少:什麼叫丟棄之前至少要使用一次啊?!這都是我們之前夢寐以求卻不可得的東西好不好!?
那些跪在湯森腳下的女人們,都已經無法抑制的戰慄起來。因為毫無疑問,她們也屬於要被丟棄的物品之一,而丟棄的意思,不用解釋大家都明白的。
“之所以這樣說,是想讓你們明白一個事實,那就是我跟你們不一樣。”湯森把話說得很明白,一點兒也不擔心他們會傷心。其實這種狠話也就只能在這個時候說,如果大家的關係更近一步,說這個就不合適了——嚇唬人這種事,隔三差五就來一次的話雙方都會疲勞的。
“為什麼不一樣?我也是兩隻眼睛,你們也是兩隻眼睛,哦!還真有一隻眼的,抱歉抱歉啊!別擔心,我們在長相上差不多。”湯森用食指點點胸口:“我們的真正區別在這裡。”
部落首領們看著湯森,不明白他的用意。
“你們看重的東西,我不看重;你們想要的東西,我不想要。所以別以為我會搶你們的財產,姦淫你們的妻女,我沒這閒工夫。”在大家的疑惑中,湯森說出了最終答案:“同樣的道理,我心裡想要的東西,你們無法理解;我要去做的事情,其實跟你們毫無關係。”
部落首領們大概明白點湯森的意思了,但這話……也太直白了!
“所以,我跟你們有所關聯的層面不多,我對你們的要求也很少。消滅馬奇人和另一個部落,是因為他們冒犯了我的朋友。”湯森笑了笑:“在他們攻打瓦胡部落的時候,你們有的出過人,有的出過物資。我不管你們是不是被迫,這種罪行必須要用功勞來抵消。”
“所謂功勞,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資,但你們沒有選擇的權利,我說了才算數。”湯森根本沒給對方開口的機會,身為一個征服者,他的氣勢足夠:“如果你們能做到,那麼你們就能長命百歲,子孫滿堂;如果做不到或者妨礙到我,那你們就要被碎屍萬段,家破人亡!”
“叮噹!”一聲,有人的杯子掉了。
“你是不是要反對我的話?”湯森平靜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