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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最好的散文卻要“晚成”。
一篇散文怎麼組合它的意象?散文的形式問題最易解決,它自由;但也最難說明,它不定形,有人說世上有多少好文章(請注意“好”字)、就有多少種組合方式,無從歸納,這句話有道理,但是並不是說我們不必注意別人留下的成就,更不是說一切無妨自我做主,隨便怎樣組合都是好的。首先,一篇散文采用什麼樣的結構要看它是什麼樣的內容。散文的內容有“有事件的”和“沒有事件的”之分。有人說散文和小說的分別是,散文沒有故事,而小說有。散文雖然多半沒有故事,卻可能有“事件”,事件和故事的分別大約是事件是故事的片斷或雛型,不完整,或過於簡化,老殘遊湖並未發生任何事件,倘若他被船伕大敲竹槓,這就有了事件。如果湖心翻船,幾乎淹死,而翻船又出於“敵人”的陰謀,買通船伕製造“意外”,這就是故事,這樣的題材已非普通遊記所能容納(除非是《西遊記》那樣的遊記)。有事件的散文和沒有事件的散文,內容不同,結構也不同。老殘遊湖偏重描寫風景,作者所要處理的是空間,意象組合採取羅列式,宛然如畫。蘇雪林的《未完成的畫》也寫景,寫晚霞的美,但晚霞馬上就要消失,她本想把晚霞畫下來,但是她為晚霞的美所吸引,看呆了,直到晚霞消失也沒有落筆,這就有事件在內。作者在事件中寫景要處理時間,隨著晚霞的變化,意象以“後浪推前浪”的方式湧現。
散 文(3)
除了意象在空間內羅列和在時間中湧現以外,作家還常常把“同調”的意象配置在一起,使之協同一致,相得益彰。“人面桃花相映紅”,少女的臉和桃花都很嬌豔,兩者調子相同。是“枯藤老樹昏鴉”,不是枯藤老樹鳳凰;是“小橋流水人家”,不是小橋流水摩天大廈;是“西風古道瘦馬”,不是西風古道香車;是“夕陽西下”,不是“旭日東昇”。這一切安排都是為了有一個適當的舞臺供天涯斷腸人出現,而不是歡迎新科狀元衣錦還鄉。我們走進裝飾考究的餐館常常可以發覺室內有一個主要的色調,例如窗簾是寶藍色,餐巾是寶藍色,透明菸灰缸的底部有寶藍色的商標等。同樣的設計可以用在意象的組合上。
另一種設計恰恰相反,把效果迥異的意象配置在一起以產生對比,“馬後桃花馬前雪”、“白山黑水”、“死去活來”、“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等都是,“大漠孤煙直”是直線,必須配上“長河落日圓”的曲線,兩者才更見凸出。我曾描寫一個場景:滿屋色彩鮮豔的花,於是女主角在這間房子裡穿什麼顏色的衣服,使我煞費躊躇。我知道她的衣服上不能再有花朵或花紋,除非想弄得眼花繚亂。我決定讓她穿一身月白,外加一條黑沉沉的長辮子。我讀過一篇記述車禍的散文,作者寫出街頭車輛甚多,聲音喧鬧,使人的耳朵不能負荷。然後突然靜下來,什麼聲音都沒有了,靜得使人戰悚,十字路口堆著一灘血肉。這篇散文給我的印象十分深刻。
散文終是散文,無意像小說那樣巧奪天工,也無意像戲劇那樣顛倒眾生。散文好比“我是天空一片雲,偶然投影在你的波心”。這片雲的形狀是自然生成,但有些巧雲是出於織女的設計。巧雲雖巧,到底仍是一片渾然舒捲自如。
小 說(1)
如果散文是談天的延長,小說就是說故事的延長。這話可能引起誤會,有些小說作家很反對人家從他的小說裡找故事;批評一篇沒有價值的小說,最常用的一句話就是“那篇小說只是說故事而已”。我們應該瞭解這些觀點,小說裡面有故事,不完全等於故事;說故事之於小說,“而已”當然不夠,“延長”則又不同。
為什麼以“說故事”作小說的特徵呢?這是因為,作家用小說來表達心思意念時,通常不肯直說,他轉彎抹角、旁敲側擊去說一件事,起初,兩者似乎無關,但最後可以看出作者的本意。“直說”在小說中為例外,——甚或為下品。准此而論,小說就是“不說”,雖然不說,卻又多半等於已說。有人曾提出抗議:讀小說難道是猜謎嗎?可不是?有些小說的確像是謎語,它有一個“謎面”,即是作者說出來的部分,它又有一個謎底,即是作者沒有說出來的部分。而這個謎面,多半是以故事的樣子呈現。
試舉一個例子,有一篇散文談到母愛,指出母愛是偉大的,是不可磨滅的,“女子是弱者,但是母親都是強者。”它明白說出來,說得十分懇切動人,是一篇很好的散文。但是一篇很好的小說不能這麼做,他需要故事,故事可以表達同樣的思想感情而字面上不著痕跡。有一個古老的故事描述一個叫杜子春的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