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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又有圓滿的結局和不圓滿的結局。忠良得救,有情人成眷屬,正義之師凱旋而歸,都是人們樂聞願見的事,讀者覺得一切受損害的好人得到了補償,皆大歡喜。人們喜歡圓滿的結局,周處的故事大半到除三害為止,後來周處統軍作戰,忠勇報國,奸臣設下圈套要他死,他戰死了,說故事的人不大提這一段。鄧伯道帶著妻小逃難,也帶著哥哥的一個孩子,路上困難太多,必須把兩個孩子丟下一個,他照顧哥哥的孩子,不管自己的孩子。戰亂過去了,鄧伯道沒有孩子想孩子,鄧太太又久久不生孩子,他就買了一個女子來做姨太太,誰知木已成舟之後發現這個女子跟他的血統很近,簡直亂倫,這對極其重視倫理觀念的鄧公是一個殘忍的打擊。他因此不與姨太太同房,也不再另找一個姨太太,因此始終沒有兒子,絕了後代。當時的人說:“天道無知,使伯道無兒。”評劇用這個故事做題材,把後來的情節改了,讓犧牲自己兒子的人有個好報。
也有人認為不圓滿的結局可以加強藝術效果。寶玉出家,張生驚夢,漁人再也找不到桃花源,都是不圓滿的結局,有無窮的回味。好人有惡運,惡人有好運,逼得看小說的人去想:為什麼會這樣?那個賣火柴的女孩在牆角里凍死了,我們才忘不了她,也忘不了那些慶祝耶穌誕生的人如何缺少基督的愛心。郭子儀一生建功立業,晚年富貴壽考,七子八婿都做高官,這個人的藝術形象總不如“出師未捷身先死”的諸葛亮高大。我用“美女與野獸”的故事作過一次測驗。那個故事說,國王反對一門親事,但是他願意給那個年輕人一個機會,他把公主關在鬥獸場的一間小屋裡,把一隻猛虎關在另一間小屋裡,命令那個正在戀愛的年輕人走進鬥獸場去碰運氣,如果他開啟門,裡面出來的是美女,他就結婚,如果他開啟門,裡面走出來的是野獸,他就送命。七十個大二學生裡面有五十四個人主張從門裡竄出猛虎來,心腸軟些的,希望那年輕人殺死老虎再結婚,心腸硬些的則認為無妨讓老虎吃掉年輕人,悲劇收場。
小 說(4)
有人說圓滿的結局是麻醉劑,不圓滿的結局是興奮劑,圓滿的結局安慰我們,教我們對世界的缺陷不必太敏感,不圓滿的結局則相反。可見採用哪種結局,關乎作者的人生觀與世界觀,結局不同,作者的企圖不同,整篇小說的寫法不同。結尾是整個有機體的一部分,不能臨時換裝。有時候,寫小說的人先有了故事的結尾,也就是最後的高潮,倘若這一部分得心應手,全域性相當樂觀,良好的結尾是成功的一半。我寫《那些雀鳥》就是先想到結尾:“我”救過一隻麻雀,後來這隻麻雀成了江湖賣卜人謀生的工具,和“我”重逢。“我”為了紀念重逢的喜悅出錢占卦,那麻雀銜了一支最兇的簽出來,依這一行的行規,誰得到了這樣的惡兆,賣卜人向不收費。我先有了最後的情節,再向上倒推,寫成《那些雀鳥》。有人讀了這篇東西說我描寫一隻鳥忘恩負義,“我”救了它,它卻給“我”一個壞運。也有人問:“你的用意是不是說這隻鳥知道報答,故意銜出一支壞籤來好讓救命人省下占卦的錢?”也許還有別的意見吧,這就是見仁見智了!
劇 本(1)
如果小說是說故事的延長,戲劇就是吵架的延長。兩者的表達方式顯然有別。“昨天晚上,老張和老李下棋,下著下著吵了起來。老張說:”大丈夫下棋要舉手不回。‘老李一口唾沫吐在地上:“連一隻車都不能讓,還算朋友?’”這是說故事,事情已經過去了,作者知道是怎麼回事,讀者不知道,由作者說給讀者聽。由於說故事的人技巧高明,聽故事的人聽得入迷,有時恍如置身其中。戲劇不然,戲劇的安排是,老張老李吵架時你我在場旁觀,中間不需要有人轉述。現代受過教育的人不輕易吵架(他們暗鬥),但是當年在鄉下,有人吵架是大節目,看人吵架是賞心樂事,有時觀眾把吵架的人(連同勸解的人)密密層層圍在街心,和看戲差不多;吵架的人在眾人注視之下士氣旺盛,榮譽感高漲,拼命不使大家失望,和演戲也很近似。有人貪看吵架,忘了自己剛才正在做飯,結果廚房裡著了火,這種人就是戲迷了。
拿吵架比戲劇,是就話劇而言。話劇說話多,依賴語言的地方多,劇本可以單獨供人閱讀,一向列為文學形式之一。我們從語言的角度瞭解文學,從文學的角度瞭解戲劇,自然以話劇劇本為物件。戲劇是綜合的藝術,冶文學、美術、音樂、舞蹈於一爐,而劇種甚多,各有偏重,歌劇偏重音樂,電影偏重美術,而話劇偏重文學。話劇劇本中具有文學創作的各種技巧。電影“把思想情感轉化為意象”做得最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