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1/4 頁)
成了蛇蠍,她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女人?尊敬一個男人,稱他為那位君子,那位先生,有一天憎惡他,又可以稱他為那個傢伙,那個壞蛋,他又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男人?西施、蛇蠍、君子、壞蛋,都染了色,都只能代表一種情緒一種意見,看不出真正的事實來。現在,“純淨新聞”在理論上稍居下風,不過記者仍以寫這種新聞為基本訓練和職業的特徵。
新聞記者所受的文字訓練常為人津津樂道。一位記者寫立法院開會審查某一議案,某某委員“竟”未出席,總編輯問他:“你為什麼用這個竟字?你是不是認為他應該出席?倘若如此,你可另外寫一篇短評。”說完,提筆把“竟”字勾去。報導聯考生棄權缺席的人數,不宜說“有三千人之多”,也不宜說“不過三千人而已”,三千人就是三千人。報導一個經商失敗的人死了,只能說“身旁有安眠藥的空瓶一個”,不能說他“服安眠藥自殺”,除非法醫驗屍之後如此宣佈。在香港,一個提琴手失業了,站在行人道上演奏並接受報酬,報紙說他“流落街頭”,他到法院告報館誹謗,結果報館敗訴,因為法官認為“流落”一詞含有惡意。
惟有用這樣嚴格的態度控制文字,才可以做到忠於事實,寫出純粹的記敘文。為了完全瞭解文字的功能,作家應該做這實驗,而這種能力,在創作的時候,尤其在寫小說或劇本的時候,也常常用得著。寫實主義的大師曾經主張,作家的工作應該像科學家一樣,作品完成之後即脫離作家,其中完全沒有作家的“人格”。提出這一主張的人並未能夠完全實踐自己的主張,就文學論文學,也沒有徹底奉行的必要,但是有時候,在某一部作品的某一部分,為了造成某種效果,這種能力可以為作品添一姿采。有一部小說的主角是醫生,可是他在診病的時候完全不像個醫生,作者忘了,醫生在討論病情的時候所用的語言也是十分“純淨”的。
語文功能(2)
文字的第二種功能是論斷。它和前面所說的記錄幾乎相反:一個純潔,一個染色;一個客觀,一個主觀;一個使人知道,一個使人贊同;一個寫外在事物,一個寫內心主張。
什麼是“論斷”呢?且看那個“斷”字,“斷”是一種分辨,一種決定,一種選擇。法官判案叫做斷,他要分辨是非,決定誰對誰錯;記錄,純粹的記錄,只有“是真是假”的問題,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它像是法庭上的書記。法官判案不是要客觀公正嗎?怎能說“斷”要主觀?在法庭上,原告被告各執一詞,都很主觀,法官在原告被告之外、之上,不偏袒任何一方,但是法官仍在法律之下,在政治制度之下,政治制度若不同,法律也不同,法官的見解、決定也不同。
觀察語文論斷的功能,最方便的,是重溫一些格言,“要人家怎樣待你,先怎樣待人”,這句話代表一種決定。說這句話的人希望別人舉手贊成,他用這句話做標準,去判斷別人的行為是對是錯。而這句話是對是錯,也常常引起別人的論斷。“先送貨到家,再分期付款”,就代表相反的決定。它的句式應該是“做人處世要像分期付款買東西,先讓他們把貨送來”。這句話也可以成為一個標準,去判斷別人的行為。而這句話也同樣可能引起別人的反對。如果作記錄,寫成:“耶穌說過,要人家怎麼待你,先怎樣待人。”它可能引起的爭論是耶穌到底說過這樣一句話沒有——記錄是真是假。只有引用耶穌的話去規範人生,才涉入論斷的層次。
“儲蓄金錢的人很聰明,儲蓄時間的人是傻子。”所謂“儲蓄時間”,是指荒廢時間,不加利用。不用說,第一個儲蓄是用本義,第二個儲蓄要用引申義。聰明和傻子兩個詞毫不客氣地染了色,褒貶分明。但是天天在北窗下多睡午覺的陶淵明,大概不承認自己的智力遠遜別人。鼓勵投資和消費的經濟學者未必肯稱讚守財奴。有人在看過《格言大全》之後說:“怎麼有許多格言彼此衝突?”他發現了“論斷”語句的主觀色彩。這正是論斷的作用:它要建立一點什麼,肯定一些什麼,同時排斥一點什麼,否定一點什麼。
我們可以發現,有些語句是沒有“排他性”的。“一個衣著樸素的人,帶著鮮花,從細雨中走過,在墓地徘徊。”“故鄉的河不大,但是有娟秀的面貌,它似乎是錦緞織成的腰帶,而田野就是臥著的女郎。”這樣的句子願意和別的句子並用而不相害。從前有一位名士,生逢亂世,他從未說過一句“論斷”的話,未曾得罪別人。而現代著名的雜文作家出言像利刃,兩者都深曉語言的效能而長於使用。說孟母三遷的故事是敘述,“不要跟殺豬的屠戶做鄰居”是論斷,“我家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