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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星期天,天氣很好,我們去逛××花園。早上九點,吃了早飯去等公共汽車,等了一個小時才擠上去。十一點到公園,先在門口排隊買票。進園以後,看見杜鵑花開得很茂盛,紅的黃的白的都有。杜鵑花圃旁邊是玫瑰花圃,也開得很漂亮,很多人在那兒照相。往前走,滿地細細碎碎的小花,不知道叫什麼名字。再往前走,轉一個彎兒,左邊是一個池塘,鋪滿了荷葉,右邊是一個花架,花架上頭爬滿了花,花朵底下有石桌石凳,有幾個老人坐在裡面休息。池塘的盡頭有龍舌,龍柏,一棵一棵綠油油的。有個人在公園那一頭賣包子,很多人圍著他買,我也走過去買了兩個吃,滋味不錯,再買一個。三個包子吃下去,覺得口渴,就到公園外面去找賣汽水的。同是直敘,這一篇“遊園”又比那篇“避水”差得多。文章原來分成許多等級!
你現在是在哪一級?做好了拾級而上的準備了嗎?
倒 敘(1)
一般而論,記敘文講求真實,不尚虛構。“開學記”,記本校開學那天的情況:“遠足記”,記上個星期天本班郊遊的見聞:“我的家”,教師想借作文了解你的生活:“我愛讀的書”,教師想借作文了解你的知識。
拿“開學記”來說吧,我們可以先把材料一條一條記下來:看到的——
聽到的——
嗅到的——
吃到的——
碰觸到的——
想到的——我們要藉著這些材料,寫出“開學”的動、靜、今、昔、表、裡、常、變。即使不能全寫,也要把其中一部分寫出來。原則上,我們照時間的順序寫。我們既希望忠於事實,也希望文章可讀。若想兩者兼備,得事實本身具備構成好文章的條件;也就是說,得有婀娜的身材,才有曲線美好的旗袍。
倘若那事實本身不能支援我們的寫作,怎麼辦呢?把想像放在第一位的文學創作可能索性不管實情實況,只求文章好,怎麼精彩動人就怎麼寫。他照著理想的尺寸裁製一件旗袍,不管眼前的人合不合身。我們也許不能這樣辦。某一所著名的中學裡發生過這樣的事:老師出了個題目,要大家寫《我的母親》。他在一個女孩子的作文簿上讀到“我的母親改嫁過兩次,我現在既沒有父愛也沒有母愛”。教師惻然心動,專誠去訪問那位母親,才知道作文簿裡的曲折全是虛構的。母親發覺女兒瞎編身世,又驚又痛,跑到學校裡去更正,在教務處放聲大哭起來。
我們只能在“忠於事實”的原則之下動一點小小的手腳。也許,我們只要把時間順序更動一下,把先發生的事放在後面,後發生的事移到前面,文章立刻就出現精彩。例如,“如果秀英肯嫁給我,我要結婚了。”是一句很平淡的話。倘若倒轉過來:我要結婚了———如果秀英肯嫁給我。就有明顯的起落。“我要結婚了!”肯定的口吻,突然宣佈,是“起”。下面緊接著假設,原來八字還沒一撇呢,是“落”,可是下面無聲有聲,你是覺得這人魯莽得可笑呢,還是痴情可憫?這又是“起”。
語文引起的反應有時是很“奇怪”的。有一個普遍流傳而不明出處的故事說,某君問他的牧師:“祈禱的時候可不可以抽菸?”牧師堅決表示不可。某君接著問:“抽菸的時候可不可禱告?”牧師的回答卻是:“可以!”反正是一面禱告一面抽菸,何以得到不同的判決?我們可以體會,“祈禱的時候可不可以抽菸?”祈禱在先,抽菸在後,牧師認為開始祈禱時既未抽菸,怎可中途羼入?那不是太不虔誠太不專心了嗎?“抽菸的時候可不可以祈禱?”抽菸在先,祈禱在後,心不在“煙”,這時不專心反而是好現象。
文章,先出現哪個字,後出現哪個字;先告訴讀者哪件事,後告訴讀者哪件事,頗有講究。我們不妨常做一種練習,把許多語句倒過來說一遍,咀嚼一番:風霜雨露——雨露風霜
不眠不休——不休不眠
三長兩短——兩短三長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豆得豆,種瓜得瓜。
無名英雄——英雄無名仍然是那幾個字,只因調換了位置,就有不同的滋味。我們先看見“前門進虎”,想從後門逃走,縱是“後門進狼”,還可以衝殺出去,狼比虎好對付一些;如果先是“後門進狼”,向前門退卻,不幸又“前門進虎”,豈不陷入了絕境?“天崩地裂”,天崩的時候人還可以伏在地上,或是鑽進山洞裡,然而地又裂開了,沒有希望了,其間有過掙扎:“地裂天崩”,地裂開了,人掉下去了,天崩與否已是無關了,似乎就不像“天崩地裂”那麼恐怖。諸如此類的例子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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