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2/4 頁)
偌大的山區裡各種走向的小河小溪該有多少!在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你怎麼能分辨出哪條河是哪條河?問題還遠遠不止這些。單說劃獨木舟吧,我們倆都是生手,要過河真是難於上青天。有時候兩人一言不發,呆呆地坐上半小時。如果冒出來哪怕是一個印第安人,我們也無法跟他交流,而且很可能就送了命。巴蘭特拉鬱鬱不樂的時候總要找一個什麼藉口,但他因為自身能幹,所以也養成了遷怒於人的壞習慣,讓人難以忍受,而他跟你說話的那種口氣和派頭更是叫人無法接受。也許他在海盜船上說慣了嘴,把那種口氣原汁原味地用到上等人的交談中就太不合時宜。你要是說他發了瘋,他會倚老賣老,更加變本加厲。
①艾迪容代科部落:為印第安人部落,他們居住在現美國的中西部地區。
這樣毫無目標地瞎碰了三天,我們抬著獨木舟攀登一個怪石嶙峋的路段時,不慎跌落下來把船摔破了。這一段路在兩個遼闊的湖泊之間,兩端都通著水,兩邊則是密密的森林。湖濱是沼澤地,根本無法通行。我們不僅沒有了船和大部分的必需品,而且陷到密不透風的叢林之中,連僅存的地理標識——河道——也迷失了。兩人把手槍別在褲腰帶裡,肩上扛著斧子,把財寶和剩下的些許食品拎在手上,其餘的東西全都扔了。考慮到長劍在森林裡會礙手礙腳,因此也在拋棄的物品之列,然後我們倆一前一後趔趔趄趄地開始了艱難的行程。荷馬史詩出色地描寫了赫克力斯②的十二大功績,但是他的辛勞與我們現在相比簡直是微不足道。林中有的地方密得跟地面一樣連水都潑不進,只好像餐桌上切乾酪那樣用刀來開道。還有的地方底下全是深不可測的水草地,倒在上面的樹木都腐爛不堪。我躍到一棵巨大的枯樹上,結果陷入齊膝深的腐木渣裡。就在身體下沉的同時,我想靠在一個看起來很結實的樹幹上以保持身體的平衡,結果後背剛一挨著,那樹幹就像一頁廢紙似的紛紛揚揚散成了碎渣。我們艱難地行走了一整天,有時候摔跤,有時候絆倒,有時候陷入齊膝深的泥淖裡,有時候揮刀開路,有時候眼睛幾乎被荊棘和枯枝挖了出來,有時候衣服給掛破了,最後還不知走了兩英里沒有。更糟糕的是,在樹林里根本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又經常遇阻而被迫改道,連自己前進的方向也模糊不清。
②赫克力斯:希臘神話中的大力士,因為殺妻滅子而被迫去從事十二件異常艱難的任務。
太陽下山之前,我們終於來到一片開闊地,有一條小溪從那裡潺潺流過,四周是闃無人跡的荒山。巴蘭特拉一把掀下肩上裝財寶的口袋,說:“我再也走不動了。”接著吩咐我把火點著,又說了好多不合身份的話咒罵我們愛爾蘭民族。我反唇相譏,告訴他應該把當過海盜的事忘掉,記住自己是上等人。
“你是不是瘋了?別來煩我好不好?”他大聲道,然後衝著山頂揮舞拳頭,“想不到要把屍骨拋在這荒野上。早知如此,還不如痛痛快快地死在國王的絞刑架上,那怎麼著也是個英雄好漢啊!”這番話的腔調聽起來完全像個演員,說完之後他就坐在地上咬指頭,絲毫沒有基督徒的味道。
這傢伙真有點兒讓人害怕,我覺得作為一名戰士、一位出身貴族的紳士對待末日應該有一種豁達的人生觀,不過我沒有正面作答。不一會兒夜幕降臨,空氣頗有幾分寒意。我自尋其樂地點起了一堆火,天知道在這種野蠻人出沒無常的曠野之中點火是不是有點兒發瘋了。巴蘭特拉似乎一直沒有理會我,直到我準備爆玉米花時他才抬起頭來,跟我說話:
“你有兄弟嗎?”
“託上帝的洪福有五個。”
“我有一個弟弟。”他聲音異常地說,歇了一會兒又說,“我受這麼多的苦楚都要他來做出補償。”我問他的弟弟跟我們的不幸有什麼聯絡,他沒好氣地回答道,“他在家裡佔我的位置,掛著我的貴族稱號,睡我的老婆,讓我一個人孤零零地跟一個他媽的愛爾蘭混蛋在這荒山野嶺裡受凍!唉,我真他媽的傻啊!”
這種火爆性子跟他一貫的脾氣很不符合,把我嚇得手足無措。在生死未卜的緊要關頭,平時能讓人刻骨銘心的惡語也只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不過有一件事我覺得很奇怪:快到紐約的時候他告訴我,他曾跟一個女的訂了婚。如果事情順利的話,他的財產這時候快要到手了。他說格里姆小姐在鄉下有一大筆房地產。按理說這是水到渠成的事,可如今她卻要嫁給另一個男人。這個日子——一七四七年的十一月——是值得永遠銘記的:就在我們倆困於荒山野嶺之中生死未卜的時刻,他的弟弟和格里姆小姐也許正在歡度洞房花燭夜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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