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給了律師函就不叫敲詐(第1/2 頁)
顧莫傑花了約莫半個鐘頭,把自己和百度之間的糾葛都說清楚了。費莉蘿聽得很認真,但她不是理科生,好多關竅依然不明瞭<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最後顧莫傑不得不再花一些功夫,把“用殭屍網路點敵人廣告”這種事情也說了一遍,包括他和盛偉之間的秘密交易,費莉蘿才算是融會貫通了。
她是越聽越心驚,對於顧莫傑腦子的長法,她是徹底不會了,只能用兩個片語形容:智商妖孽、心狠手辣。
聽完這一切,費莉蘿整理了一下手頭的筆記,最後確認道:“所以,由於你和那個盛偉的殭屍網路的運作,你估計百度至少因此從迅捷網路科技手上多賺了200多萬廣告費?而且其中有100萬左右,是屬於法定虛假宣傳帶來的灰色收入?”
顧莫傑肯定地點了點頭,給費莉蘿吃顆定心丸:“當然,搜‘萬能輸入法’五個字,搜出來的置頂結果卻是‘迅捷輸入法’,這不叫虛假宣傳叫什麼?”
“那你準備從百度那裡掏多少封口費出來?”
“這個我還沒想好。你是做這一行的,你覺得多少合適?”
費莉蘿凝眉微慮,說道:“資訊不足,現在還很難給你界定。因為我不知道你在百度的這個行為當中蒙受了多少預期利益的損失。百度賺了多少,和你損失了多少,這是兩個概念,法律上不能混同。”
顧莫傑有些跟不上節奏,畢竟他那點兒法律常識完全是空對空的,半點實操經驗也無。當下撓了撓頭,略有不甘:“百度因為這個欺詐,額外獲利了100萬,就不能以他獲利的這100萬全部給我,或者至少給我大部分?”
費莉蘿冷笑一聲,眼中卻盡是得意,因為她總算在這個妖孽的弟弟面前找回了一絲智商優越感:“你這麼想,就等著栽跟頭吧。別的不說,我且先問你:你原本是不是還在躊躇,究竟是私下裡和他們接觸達成賠償協議;還是穩妥一點,找咱所裡給他去個律師函?”
顧莫傑覺得費莉蘿這話岔開得有些沒頭沒腦,不過還是正面回答了:“要不要去律師函這個事兒,我倒是想看看費用,如果不貴的話……”
“如果要去律師函,讓所裡派人和百度斡旋,除了保底的車馬費,還要給8%的提成。這還只是不出庭的,私下去函和解,百度賠你多少,所裡都要抽成8%。如果鬧到打官司,那就另算了,翻幾倍都有可能。”
顧莫傑一驚:“這麼貴?也就是我要到100萬,就要給你們所8萬?這樣的話,我倒真想私下裡和解。大不了我私人請你陪我去談談,這8萬塊給你個人賺好了……”
費莉蘿狡黠地一笑,露出一個“圖樣圖森破”的戲謔表情:“如果你這麼想,那你就中招了,說不定還會丟了唸書的機會,撈個判一緩三。”
“什麼?判一緩三?這都哪跟哪?”
費莉蘿偏偏不答,轉而追問:“我問你,你實話實說,百度這番手腳,你這邊的實際損失到底是多少?一定要實說。”
顧莫傑被對方徹底握住了談話節奏,思考了一番,說道:“不是我不想說,實在是這玩意兒很難界定,因為百度和迅捷網路這番手腳,我估摸著損失了幾十萬的新增下載使用者量吧。但是這些使用者量沒法直接套現,要說值多少錢,真難說清楚。我估計作價二三十萬,在業內還是可以說得通的。”
“好,那就按三十萬算——如果你損失了三十萬,然後今天私下裡不透過正式律師函,而是私下裡去和百度開口要100萬,甚至200萬。那麼,假設我是百度的話,你猜我會怎麼做?”
“怎麼做?”
“我可以派人和你虛與委蛇談著,假裝答應了你的請求,甚至誘使你開一個明顯高於你實際損失的要價,把錢給你<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然後再去報案,告你一個敲詐勒索罪,把你送進牢裡。”
顧莫傑震驚了:“敲詐勒索罪?我只是拿回我的損失,怎麼就變成敲詐勒索罪了。”
“因為你的要價高過了你的實際損失。而且這件事情裡面,百度的商譽其實是捏在你手裡的,百度完全可以留證據說,你去談判的時候以‘曝光百度縱容虛假宣傳’這個理由要挾他們,他們不得已才屈服,給了超額溢價。到時候他們給你的錢越多,你的罪名就越重,然後你拿到的錢在你罪名成立之後,還會照樣吐出來。”
“不可能吧?且不說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