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5 章 同居關係(第2/4 頁)
是否是律法上認可的夫妻關係,他們共同生育的子女,他們共同的財產,都能進行劃分。
這倒是……
呂雉眯起了眼睛。
蕭何則在思考“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這個怎麼判斷?
若是一方說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另一方說沒有,“律師”怎麼證明呢?法官又如何認定呢?
他代入了一下自己和妻子,分房睡?
互相不說話?
不管對方的飲食起居?
……
這麼一想,確實也是能證實的,若是夫妻雙方分隔兩地多年,再多的感情只怕也磨沒了。
“工傷賠償款?”王陵默唸了一遍,猜測道,“是說做工時急毛病沒了,能得到的撫卹?”
聽起來應該是這個意思。
天幕上的律法規定是,男方若是死於“工傷”,他的妻子,想要分到他的“賠償款”,得是他法律上的妻子才行。
……也不是不能理解,但有必要做到如此嗎?
王陵不知道未來世界的人們換男女朋友、同居都是非常尋常的事,男女朋友、同居關係,跟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是兩回事。
畢竟若是老婆和母親同時掉進河裡,任救一個都可以,但若是女朋友和母親同時掉進河裡,必須救母親。
——
姜海藍看向中年婦女,“姑姑,你們有小孩嗎?”
中年婦女說:“我們有兩個小
孩,大的那個已經上大學了,小的那個在上初中。”
初中生,至少十一歲以上了。
姜海藍問,“年滿十八週歲的孩子就是獨立的成年人了,你們談撫養權不用談大的那個孩子,小的那個孩子,你要還是給男方?”
中年婦女點頭,“我要。”
“ta已經上初中了,如果訴到法院的話,法官肯定會問ta的意見,看ta想跟誰。”姜海藍耐心地說道。
中年婦女鬆了口氣,“我姑娘肯定跟我,她爸平時都不管她,是我給她錢。”
姜海藍說:“如果你起訴到法院的話,提前和她說一下吧。”
中年婦女又點了點頭。
姜海藍問,“撫養費呢?你要不要男方出撫養費?”
中年婦女說:“當然!”
姜海藍“嗯”了一聲,“那你要他出多少?”
中年婦女問,“律師你覺得提多少合適?”
姜海藍說:“幾百也可以,一千多也可以,幾千也可以,你看他出得起多少吧,提高了,就算他調解的時候認下來,後續給不出,你這邊也是麻煩。”
她補充道,“而且撫養費也不是現在就定死了,後面如果你們小孩上高中花費高,你也可以起訴對方,要求增加撫養費。”
中年婦女說:“好。”
——
“什麼——”
各大平行世界,多少女性為此感到震撼。
女人可以離婚。
女人可以爭取帶走孩子。
竟然還可以讓孩子自己選擇跟父親或者跟母親?!
“我不懂,為什麼天幕可以,為什麼他們可以?”一位歷經千辛萬苦終於和前夫和離的女性雙手捂住臉,眼淚順著臉頰流了下來。
若是我的孩子也可以選擇跟誰,他們一定會選擇跟我!
他們也就不用留在那個狗男人家裡受苦!
狗男人將來再娶妻子,我孩子的前程和婚事……
可要她為了孩子再留在狗男人身邊,她一定會被折磨死!
“我的孩子——”
亦有為了孩子隱忍丈夫的女性,向天幕上的中年女人投去羨慕的目光。
真好啊!
想要分開就能分開。
想帶走孩子就能帶走孩子。
帶走孩子後,還能讓男人再拿撫養費給孩子。
天幕上的那個世界,可真是好啊!
“天幕上的婦人,是可以像男人一樣當官的,她們養得活她們的孩子。”
有人說。>/>
言下之意是現在的婦人們未必可以。
但立即遭到了身邊女人們的反駁,“你的意思是,我們就養不活孩子?”
“西街的張寡婦,她兒子不是她自己種地拉扯大的?”
“東街的王大嬸,她賣了一輩子的豆腐,送她兒子讀書,送她閨女出嫁,又哪裡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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