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書架
首頁 > 遊戲競技 > 佛法修學概要 > 40.第35集《佛法修學概要》

40.第35集《佛法修學概要》(第3/5 頁)

目錄
最新遊戲競技小說: 神印:黑夜女神今天篡位成功了嗎神只:從哥布林開始劍網三:沙雕玩家助我超神全民大航海:我把船開上了海島網遊:開局2888億個屬性點神秘復甦:此世之暗王者:富婆寵溺這個射手太猛了!沒有人比我更懂木筏求生網遊:一刀劈死神網遊:神秘玩家航海玫瑰海上求生,普通的我竟然成了強者別人玩遊戲,我修仙無職法師海島求生,從每日情報開始無限流:漂亮NPC只想完成任務戶外見聞錄全民永夜:只有我能看到彈幕提示星啟:餘生與你的宿命之旅穿越艾澤拉斯,但我是一個石匠

麼培養我們無有顛倒的這兩種心態呢?

看《廣論》怎麼說。請合掌。

《廣論》雲:“若謂舍手等,是我所怖畏,是未察輕重,愚故自恐怖。無量俱胝劫,曾多受割截,刺燒及解裂,然未證菩提。我今修菩提,此苦有分齊,為除腹內病,如受割身苦,諸醫以小苦,能治令病癒,故為除眾苦,小苦應堪忍。”菩薩行者於中善自思惟,得於諸斷惡修善之行,破除怯退之心,生起精進勇猛之力。

我們來看宗大師對精進生起的心怎麼說。他說:如果一個人行菩薩道,他發了菩提心,假設以佈施來說,那佈施最圓滿的階段,不是佈施外財,連內財的手足身體都要佈施。有些菩薩說:那這樣子我非常害怕,這很痛苦的。你這樣想,你是沒有真正觀察到整個生命輕重的因緣,所以你產生痛苦、恐懼。

怎麼說呢?因為在我們無量俱胝劫的生命當中,其實我們墮落到三惡道的過程中,曾經受到三種嚴重的傷害:第一個割截。我們在墮三惡道的時候,我們的身體曾經被用刀子切成一塊一塊的;第二個刺燒。我們曾經被人家用尖銳的鐵器刺穿我們的身體,然後作種種地燃燒;第三個解裂。解裂就是兩個很硬的石頭產生強烈的壓迫,讓我們身體產生破裂。

過去生在三惡道的時候,我們的身體曾經受到割截、刺燒、解裂這種重大的傷害。但是這種傷害的痛苦,對我們來說,“然未證菩提”,這種痛苦毫無意義,對生命的增上一點都沒有幫助,所以這個三惡道的痛苦是白受了。

那麼反過來,“我今修菩提”,我們在修菩提當中,當然我們在修習聖道的時候,我們要靜靜地拜八十八佛,不能拜要他拜;在唸佛的時候也是一樣,我們要去忍受天氣的炎熱,流汗乃至於身體痠疼的痛苦,但是你要知道,這個痛苦跟以前的痛苦不一樣。

首先,“此苦有分齊”。這種痛苦它是在你的忍受範圍,不像以前受的割截、刺燒、解裂的痛苦是超越你的忍受範圍,至少修行的痛苦是在你的忍受範圍之內。講一個譬喻。比方說,我們身體長一個毒瘤,我們必須把這個毒瘤切除。在切除過程當中,當然會有一些輕微的痛苦,所以佛陀大醫王以短暫的痛苦來治療我們的病。這個痛苦有兩層意思:第一個,是在忍受的範圍;第二個,它能夠治病。

修行的痛苦是非常有意義的,它是吃苦了苦。我們以前受的痛苦是白受了。你從那邊痛苦受完以後,你一點增上的力量都沒有產生,你從痛苦當中沒有得到任何啟示。但是修行的痛苦會消除罪障,會啟發我們增上的出離心。

所以,“故為除眾苦,小苦應堪忍”。所以菩薩行者,從這個地方思惟所謂的痛苦有兩種:一種是無意義的痛苦;第二個是有意義的痛苦。我們應該要接受有意義的痛苦而放棄無意義的痛苦,消除修行的退怯之心,生起精進勇猛之力。

宗大師這段的開示是講什麼意思,我們解釋一下。

我們一般人修行很難,難在哪裡呢?因為它不是一百公尺的短跑,你不是說只是修行三五年,你一輩子都要修行,所以這個是長時間的馬拉松賽跑。很多人前面幾年拼得很厲害,到最後慢慢懈怠下來,因為長時間的用功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一般到了老參的時候,做功課就開始悠悠泛泛。初學者還不錯,老參悠悠泛泛。

那麼這個時候,我們就要思惟了,你為什麼要求自己不斷進步呢?因為你現在面臨的是一種輪迴痛苦的壓力。你今天不提起精神做重大的加持,那麼你來生會繼續輪迴下去,你遭受的痛苦就會更厲害。

如果你覺得拜佛、唸佛、持咒,提前起床很痛苦,你不去做,你今生不處理生死問題,你來生會遇到更大的痛苦。將來你開始修行,你還得乖乖地走這條路,你還是要提前起床,每天強迫自己拜八十八佛,唸佛持咒,做種種的功課。

換句話說,這種修行痛苦是必經的過程。你這個問題越早處理對你越好。你說:“不著急,我來生再做。今生沒有往生,下次再來一次。”下次再來一次,那麼你每一次的生命都要受到輪迴的痛苦,而這個痛苦是白受了。

所以你既然要走,你就早一點處理,是這個意思。就是說,修行很痛苦,是的,但是你不修行更痛苦,就是這個意思。你現在可以選擇。我們必須用短暫的痛苦來解決長遠的痛苦,因為你沒有退路。不是說你閃過了眼前的痛苦你就可以快樂,因為你這個眼前的痛苦是必經的過程。你現在不去走,以後就要經過輪迴的痛苦。下一次覺悟的時候,你還是要走這條路,遲早要走。

這個地方意思就是說,既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

目錄
我有一間客棧穿貓咪圍裙的男人吃心一片橙花天風明末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