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第14集《佛法修學概要》(第2/5 頁)
是它不會有錯亂的情況。以下有五小科。先看第一科,就是善業決定招感安樂的果報。
什麼是業果決定的相貌呢?就是一切的「異生」——凡夫乃至於聖人。佛陀除外,佛陀不受因果的思想影響,因為佛陀已經「金剛道後異熟空」,世間只有一個人不受因果的影響,就是佛陀。等覺菩薩還有微細的因果思想,但是佛陀是真的業盡情空了,他過去所造的業完全不能影響他。「佛為法王,於法自在。」所以這個「諸聖者」要揀別,他不包括佛陀,是佛陀以外的聖者。
那麼一切「異生」——凡夫乃至於聖人,他們的生命當中,有一些舒適快樂的樂受,不管是聖人的快樂,還是地獄果報剎那的樂受,都是善業所感。比方說阿鼻地獄、無間地獄。無間地獄受苦是沒有間斷的。就是身體被丟到油鍋裡炸,炸死了變成骷髏頭,再把它撈起來,一陣涼風吹來,又恢復原來的色身,然後丟進去,再炸。阿鼻地獄的眾生,生命裡只有一剎那是快樂,就是那一陣涼風吹來恢復身體相貌的時候有樂受。這個樂受怎麼來的呢?是過去所造的善業所感。即便是無間地獄的那一陣涼風的樂受也是善業所感,因為從不善業、罪業發生安樂的果報是不可能的。
所以,只要是快樂的果報,一定是善業。比方說,現在能走路,這個就是善業了。不要以為好像走路很自然,不一定每一個人都可以走路。你這碗飯能吃下去,吃得很快樂,也是善業。沒有一件事情是自然發生的。你這杯水能喝到肚子裡去,產生你的滋養,是善業。只要讓今生感到舒服快樂的東西,全部是善業,都要讚美你的過去。你能夠走路,要讚美你的過去;你能夠吃飯,晚上能夠睡好覺,善業!沒有一件事情是理所當然的。這是第一個思想——所有快樂的果報,它一定來自於善業,沒有例外。
反過來,罪業一定引生痛苦的果報。所有感到逼迫壓力的苦受,乃至於阿羅漢的相續之苦,都是罪業招感。我們解釋一下,阿羅漢成就以後,還沒有入滅之前,他的生命叫做「有餘依涅盤」,這個涅盤還有剩餘的色身。這時阿羅漢如果吃壞了肚子,也會肚子痛。舍利弗尊者,在佛陀講經時,肚子痛就不能過來。他有時也會中暑。這種生命相續還存在一時的痛苦,也是由於過去生的罪業所招感,不是今生做的,可能是前生造的。所以說,從善業招感痛苦的果報,無有是處。所有的痛苦都跟別人沒有關係,都是自己的業力,別人只是個助緣,把痛苦激發出來而已。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自作自受的,外在的環境只是一個刺激,一個助緣把它激發出來而已。
《寶鬘論》上說,一切的痛苦乃至墮落到三惡道都是由罪業所招感;而善業招感善趣,生起一切的安樂。這個地方是說明痛苦是由罪業而來,快樂是從善業而來。
我們看第四段的結論。痛苦快樂不是無因生,苦樂不可能沒有因緣而生起。不是自性生,它不會自己生起;,也不是大梵天給我們的──這種是不順因生。是為善、惡的業力,產生苦、樂的果報。所以,苦樂的種種差別,是從善惡兩種業力的差別所變現出來,一點都不可能錯亂,是各別各別生起的,這是一個總結。
最後結勸。一個菩薩能夠對於業果的自性產生決定的理解,明瞭這種三世兩重因果的道理,乃至於業果決定,就是善業決定招感安樂的果報,罪業招感痛苦的果報,是絕對不會錯亂的,是沒有欺誑的,這是佛弟子所有正見的基礎,也是一切修習善法的根本。
我們修善跟慈善家不太一樣。慈善家修善,不一定從覺悟的心發動出來,他可能是一時的惻隱之心。看到這位眾生很可憐,把他救起來,這種業力不會太重,因為沒有道的引導。所以慈善家要造出一個強大的善業很難,因為他是憑著感覺生起的。所有佛弟子所發動的善業只有一種情況:從覺悟的內心發動出來,一定有道法的引導。
舉一個例子。佛在世時有很多護法居士,最重要的一位大護法,叫須達長者。須達長者生長在大富貴的家庭,而且非常喜歡佈施一些貧窮孤獨的老人,所以他又叫做給孤獨長者。他有七個兒子,前面六個兒子都結婚了,他特別疼愛小兒子,所以對小兒子的婚姻特別重視。他找很多人去打聽。後來打聽到在隔壁的國家,就是王舍城,有一位女眾非常的莊嚴,而且具足了德行,也生長在大富貴的家庭。須達長者就帶著侍從,到王舍城去提親。親家也聽過須達長者的名號,很恭敬地安排他在客房住下來。
到黃昏時,須達長者看到花園裡面很多人忙來忙去,準備很多的飯菜。須達長者就問旁邊的人,說:「你們在忙什麼呢?」那人說:「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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