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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玉芳的車禍一直都是沈玉龍的痛處,雖然出錢給妹妹裝了假肢,但仍覺不夠,遠遠不夠。
“要不是為了樂樂,我早和你舅媽離婚了,這老婆子,唉!他媽的就會累人累物。”
每次都這樣說,薛葵就當作是例行公事一般地問了一句。
“舅媽現在好嗎。”
“反正一年多沒犯毛病。大概是樂樂快回來,最近情緒特別好。她還叫我問問你,要不要做點醃菜送過來,你以前不是最愛吃她醃的豇豆條麼。”
“別,還是讓她多休養休養吧。大舅,你快走吧,別叫地稅局的人等。”
“行。對了,你那衣服有毒,別自己洗,丟洗衣機裡攪,再不然送到乾洗店,知道不?別捨不得錢。”
兩人又閒閒地說了幾句,沈玉龍就走了,薛葵不想上去再下來,就在門洞裡等著,她的宿舍在三樓,能聽見盤雪出來陽臺晾衣服,玻璃推拉門一陣陣地響動,還有抖動衣物的聲音。有隻流浪狗跑過來,哀哀地叫,渴望地嗅嗅她提著的垃圾袋,知道沒有食物,失望地跑開。
何祺華的加長賓利終於出現在巷口。
他們遲早是要面對面地坐下來談。不把過去分割清楚,不能展望未來。辛媛早被支開,只有何祺華坐在暖意融融的車廂裡,脫了外套,穿一件鐵灰色開領毛衫,自保鮮櫃裡拿出一盅楓糖遞給她,又要去開威士忌,薛葵冷漠地看了一眼,搖頭阻止。
“戒了。”
何祺華毫不在意她的疏離,把楓糖放到一邊——這曾經是她最愛的甜食,一次可以吃下十盎司,澆上一點威士忌,更是人間絕品。吃多了的時候,她兩頰紅通通,對住窗戶吹風,放聲歌唱,而他多半會從後面摟住她,聞她身上甜甜的氣味,頓覺銷魂蝕骨。
“戒指合適嗎?我訂的是五號半的戒圍,比你以前的尺碼小了半號。”
薛葵推開楓糖盅,把手裡的垃圾袋往桌上一放。
“我只是個小人物,受不起如此重禮。心領了。”
他摸摸頭髮,並不尷尬,也沒有把婚紗收回去的意思。他快五十歲,竟然還滿頭烏黑,也不稀疏,不得不說是保養得極好,雖說大眼睛的人容易顯老態,但他的麵皮並不鬆垮,一張方方正正的國字臉,下巴有些突出,算得上堅毅,不像沈玉龍那樣三層疊在一起,讓人生膩。
“葵葵,我要退休了。”
“恭喜。”
“澳大利亞和加拿大,你喜歡哪個?”
“我喜歡格陵。”
他撫摸著裹了小羊皮的胡桃木把手,心想,啊,她有戒備心。否則早就發現自己一雙運動鞋踩在當年最愛的那張海雷凱地毯上了。
“我記得你說過,想做個牧羊女,可是你又喜歡吃魁北克的楓糖。住的地方房間不能太大,因為你怕空曠;但是游泳池又不能太小,因為你喜歡游泳。”
他面前的美人看來有些急躁,緊緊鎖住了兩條眉毛,拼命忍耐。為何要東拉西扯,這不是何祺華的風格。
“說重點。”
“嫁給我。”
“絕不。”
他緊接著她的話尾求婚,一點喘息的餘地也不留;但薛葵料定了他會這樣說,即刻厲聲拒絕,整場意料之中的對話,僅僅持續了一秒半。車子依然在緩速前進,滑入繁華夜色,畫一個圓,從起點回到終點,毫無進展。
何祺華從鼻腔裡吭了一聲。格陵百分之六十七的動力來自可再生能源,綠化覆蓋面達百分之九十五,空氣極其清新,陪她的那段日子通體舒暢,百病全消,再回到北京,竟然患上鼻炎,十年以來只賴於一隻鼻孔呼吸,要慢慢習慣。此番再度踏上格陵的土地,病情還是毫無起色。
他想,多住些日子,可能會好些。
“葵葵,我們都沒老。所以這中間的十年,應當消失。在我的身邊,你可以隨心所欲,愛怎麼樣就怎麼樣,永遠做十五歲的薛葵,有周身的缺點也沒關係,這個世界上,除了你的父母,沒有人比我更瞭解你,也不會有人比我更能包容你。”
真好聽。他總是一語中的,知道她害怕什麼,需要什麼。可她為何卻在拼命地想那個不願意結婚的卓正揚,希望他此刻就在身邊,握著她的手,給她一點反擊的勇氣。
可是他不在。不在又如何?若是沒有遇到卓正揚,若是何祺華在半年前出現,她的回答依然不會改變。
“如果你要當這十年不存在,那也別忘了我有多麼的憎惡你。不用在我身上浪費時間。不值得。”
他翹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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