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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出左腳的同時小雞幾從靠右腿的三角褲口甩出。
在讀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每次他雙手抓吊在籃球場的籃球架上,我們總是能看到他清晰可數的肋骨一條條突出著,而沒有肋骨突出著的下腹部則是癟癟的,象是什麼東西也沒有吃,餓了很久而凹陷了下去。
但這樣的瘦弱的一個人,竟然常常能夠令人驚異的做十個引體向上,還顯得很輕鬆。
那時候,我用一把壞掉的雨傘上發揮收起撐開功能的長長的小鐵柄做了一把小劍,拿著到處炫耀,很得意。可是沒有得意很久,就丟了。後來看見他拿著一把一模一樣的小劍在玩。我一問,果然是他偷了我的。他滿臉的羞赧和虧欠。我於是就送他了。然而,很多年以後,他仍然記得這事,還對我很感激。
從小到大,他都是叫我們這些比他大的夥伴為哥哥姐姐,到現在還是如此。他父親在縣醫院住院的那幾天裡,我在醫院治療闌尾炎,剛好碰到他。前些年,我有一回在鄉政府門口遇到他,留了他的手機號碼,後來卻丟失了那號碼。只聽說他家住城裡,現在過的很苦。母親在很多年前,我們還是在讀初中的時候就去世了。他父親後來娶了一個後媽,還給他生了一個小弟弟。但他父親因為中風而一直沒有恢復健康,躺在床上好幾年了。他在一個小學教書,走了母親的老路,一個月沒有多少收入。那時也曾出去打過一些日子的工,又回家了。在家照顧著躺在床上的父親。
陽安平來的那天,我正和李江波在學校禮堂的一個入口門邊的石臺上打撲克,就邀請了陽安平也來打打。那時候,我們用的是那種小撲克,還沒有標準大小的撲克的一半大。可是我竟然會輸給比我年紀小的李江波和陽安平。
陽安平的爺爺是在中學教語文。後來陽安平跟我讀的是同一所學校同一個年級。我們天天一起去上學,放學回家也是在一起。那時候,我聽他說他奶奶在鄰近的桐木街道上擺了個賣鞋子的小賣地攤,不理他爺爺的。而他的一個叔叔患上了一種很難治癒的疾病。
陽安平是一個很老實斯文的人,一直很孤僻的跟他爺爺生活在一起,一起住在那個幾個平方米的房間裡,也象他爺爺一樣低調無聞。他面目很清秀,讓人感覺到的是一種同情心。金根他們和他的關係並不是很好。那時候,在學校裡,就我跟他的關係好。但是那種一直維持得很好的友誼,也在他臨走的幾天裡破裂了。
在讀小學三年級以前,誰要是撿到東西,那東西肯定會被馬上交給老師。都是自己主動交的,以換取老師的表揚。那時候,還常常有這樣的同學,拿了家裡的東西去交給老師,還說是自己在路上撿到的。但到了四年級以後,在小孩子之間,除了明確失主的情況以外,有一個無須言述的規則就是誰撿到東西,那東西就歸誰。
在我們一起上學的一天裡,我們在路上看見一塊別人丟失的手錶,或許是我先看到,反應也更快,我就先撿起了那塊手錶。但是畢竟是一起看到的,我就借他先戴著。但他戴了不久,金根就老說他想謀為己有,並用那種自以為是的觀點來鼓動我催促他還回手錶。
而當時我自己的本意是那手錶是共同歸屬於我們兩個人的。我並不想對他說什麼要他把手錶還給我。我也向金根說了那手錶是兩個人共同看到的,可是金根說是你先撿到就是你的,還說他這幾天就要回桐木了,他一定會把那塊手錶也帶走。而我竟在金根的鼓動中不由自主的說了那話:要他把手錶還給我。
而他把手錶還了我,第二天還是後來的幾天裡,竟不辭而別的回了桐木。從他走以後,我再沒有看到他。那件事情,一直令我很後悔。其實那時候,就是把手錶送給他,我也是願意的。
那時候,一塊手錶是很珍貴的,但朋友之間的友誼在我看來卻更為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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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時同伴(5)
兒時同伴(5)
李江波那掛在籃球架欄杆上的瘦弱身體和癟癟肚子,讓人感覺是從來沒有吃過一頓飽飯。小時候,有一回,他跟著我沿著流經學校的那條水圳一直往下去抓魚,走了很遠,在靠近陽輝外婆家的地方,看見一條修抹了一層水泥的磚砌水圳,在裡面看見幾條以前在其他水圳裡從來沒有看到過的好多的偏大的扁扁魚。可是我們沒有帶傢伙,於是我們一人佔據水圳的一頭,下水圳走去走回的用雙腳去搞混水,再用雙手摸。結果搞了一下午,把上衣褲子都弄溼了,一條也沒有抓著。
陽安平給我的記憶跟李江波給我的記憶幾乎一樣深刻,雖然他只是屬於學校家屬樓裡作為暫時住戶的匆匆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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