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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擔憂著柳玦告官的事。原想著憑藉自家與皇上的親戚關係,那應天府尹無論如何也不敢接下狀紙,將事情鬧大的,沒想到才一天功夫,應天府尹不但接了狀紙,還派了衙役到沈家來提人。事情關係到沈昭容,她自己就是當事人,可若她真往應天府大堂裡走一趟,那就什麼臉面都沒有了。別說做皇后皇妃,就算是略正經點的人家,也不可能會娶她做媳婦。
沒辦法,沈儒平只好拖著虛弱的身體出面了,又想著應天府無論如何也會給皇帝的親舅舅一點臉面,只是照程式走一走而已,不會動真格的,沒想到那府尹不但擺出了正經審案子的架勢,還因為沈儒平身上沒了功名,已是白身,讓他依律下跪。
沈儒平的功名是在皇帝的示意下,才沒有恢復的,就是為了與他在德慶犯下的協妻殺人、埋屍罪名相抵。可京城的人多數不知道這一點,那些與沈翰林有交情的文官們,也只當他已經恢復了進士身份,皇帝是因沈儒平身有殘疾,又不願抬舉外戚,才會沒有給他安排爵位官職的,沒有一個人正式問過他的功名是否已經恢復了,而他們父女倆跟人說話時,又故意含糊帶過。直到這一刻,應天府尹指出沈儒平功名已革,需要在堂上下跪時,眾人才知道真相。
這一次過堂,確實只是照例走程式而已。但在這個程式中,應天府尹依照規矩,命人大聲讀出柳玦狀紙中的內容,又大聲詢問了柳玦的姓名、籍貫、出身來歷,所告何事,事情起因經過,甚至容他在堂上痛哭了一番,然後再問沈儒平,柳玦所言是否屬實。
沈儒平氣得渾身發抖。就算他否認又如何?堂外整整圍了上百人,人人都看見了堂上的情形,聽到了堂中的說話。他的女兒還怎麼進宮?這回恐怕真是窮途末路了!
鬥鸞 第四十八章 定局
沈儒平與女兒沈昭容於靜室中對坐,前者唉聲嘆氣,後者默默流淚。
沈昭容與柳玦的婚約已經宣揚得滿京城皆知,那封婚書上的字跡也被證明與“沈儒平”的字跡相同,即使沈家父女辯解那是沈昭容寫的,結果也沒什麼區別。總之,有物證,也有人證(章家人)可以證明,他們在流放期間與人定下了婚約。對方是出身世家的旁支子弟,這門親事在當時可以說是沈家高攀了,而且又在定下婚約後接受了對方的資助和照料,即使在恢復身份後,與對方好好商量了才解除婚約,也免不了要落得個過橋抽板、不守信義的壞名聲,更何況是騙走了人家的錢財逃走?
而在應天府尹向柳玦詢問事情細節的過程中,杜氏殺人一案的始末也都被公之於眾。世人不但知道沈儒平因為協助藏屍,曾經被判入大牢,也知道沈昭容在柳家給人做過伴當,而且還意圖勾引柳家嫡子,卻陰差陽錯地勾上了人家遠道而來的侄兒。杜氏殺宮氏,據說是因為柳家看中了宮氏的女兒,也就是章家的二姑娘,正打算議親,沈昭容在柳家人面前誣衊章家二姑娘的名聲,才引來宮氏尋他家晦氣,導致了命案的發生;而杜氏殺李沈氏與李雲飛母子,也是因為李雲飛與沈昭容本有婚約,因擔心事情暴露後,會導致柳玦與女兒的婚事生變,才生出滅口之心。
綜上所言,沈家姑娘已經不僅僅是因為生母的罪行而被人懷疑教養有問題了,她本身就是個品行不正的人!如果說先前傳言中她與皇上曾經有過婚約,那她與李家嫡子的婚約又是怎麼回事?!誰家女兒會同時許給三家人?她還要不要臉面了?!
沈儒平嘆道:“算了吧,事情鬧到這一步,我們的盤算已經完全落空了!如今只盼著皇上仍舊象從前那般寬宏大量。不會為難我們。我們到鄉下避些時日,等風聲過去了再回來。到了明年,我就帶你回老家去,那裡的人想必不會知道京城裡發生的事,藉著皇上與安國侯府的臉面。給你說門體面的親事。還是不難的。”
沈昭容咬著唇哽咽道:“女兒不甘心!女兒從十歲開始,就以為自己會嫁給表哥。成為一國之後,女兒等了他五年!如今落得這樣的結果,叫女兒情何以堪?!”又恨道:“都是章家的錯!當初的事我們一直是瞞著柳玦的。他怎會知道底下的事?一定是章家告訴他的!”
沈儒平皺眉道:“我知道你總是怪章家。不過如今咱們也得罪不起他們了。若你大姑母能管事兒,或許還能迴轉一二,但如今我們連她一面都見不了,可見章家對她也早已不耐煩了。還容她坐在正室位置上,想必只是為了她兒女的體面與前程而已。你就別再huā心思在這件事上了。明兒就收拾行李,隨我出城。只要我們走了,應天府還沒那個膽子發海捕文書!”
他總是以自己是皇帝親舅舅而自傲,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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