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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的。”嚴公子深刻建議他更改騷擾目標。“不過事發時,大朝就站在我身邊,幫我將人吊上橫樑。所以你有什麼問題不妨去問她。”
小朝回給他的是一串冰冷苦笑。
“與其去問大朝,我不如去鞭屍。雖然同樣得不到答案,但起碼屍體不會揍得我滿頭包。”而大朝鐵定會打得他三天下不了床。
“那你慢走,不送。”嚴公子趕人。
好沒良心的王子。
“公子,你休養了三天,也該開始工作了吧?酒鋪的李老、茶鋪子的柳長、藥莊的王管事,還有……”
“不必有了。”嚴公子揮手打斷他的話。“叫他們再等三天。”
“他們已經等了三天,等不下去了。”
“等不下去就把李老調去邊城放牛、柳長出海去尋找好茶、王管事先將玉玲瓏這味靈藥找出來再說。”
“公子,你在要人嗎?”
“你終於發現啦?”嚴公子皮笑肉不笑地。“出去。”
小朝一向自喻為俊傑,所以他很識時務。
“是,公子。”再怎麼無奈,他還是垂頭喪氣走了出去。
小朝前腳離開書房,大朝後腳跟著進去;事先沒警告,人到嚴公子跟前了,當然也不會做報告。
正沈思中的嚴公子被她嚇了一跳。
“我以為你最少會出去混個十天半個月才會回來。”他這護衛什麼都好,武功棒、模樣佳、能文又能武,真是打著燈籠也挑不出更好的了,偏偏性子太差,還老愛違逆他。
偶爾嚴公子會想,世上怎會有大朝這樣的姑娘?
她愛財如命、視酒勝爹孃,獨獨將他這主子瞧得比塊燒餅還扁。
她對他毫不尊敬、更不畏懼。雖然領他工資、保護他的性命,卻從不主動出手救他,總要等他被整得半死,開口求救,她才會伸出援手。
記得第一回見到她的時候,她還是別人家的護衛,也是這副死德行,教嚴公子看得哈哈大笑。
可一將她請回家,他立刻體會到親身參與“演出”的苦楚,那絕非旁觀者可以瞭解。
想想自己真犯賤,花了比一般護衛高十倍的價錢,卻請了個只肯保護他小命,不願守衛他體膚安全的傢伙。
打大朝入嚴府起,他不知被暗算過多少回,刀傷、劍傷、毒傷樣樣捱過,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還活著。
但是——
她若同一般護衛般,像只老母雞對他跟前跟後……那可無聊斃了。所以說,他的愛玩造就了他日後的一切苦難,純粹咎由自取,怨不得人。
大朝對嚴公子的問話,只回以一記無趣的眼神。
“反正查不出戴姑娘的底細,不如提早回來。”這是一個天大的秘密。當日,張公子在酷刑逼供下招出,他捨去貌美如花的戴禍水而就嚴公子的原因是:他本能地認為,接近戴禍水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相比起來,嚴公子無害得多。
加上,嚴公子好漂亮,是張公子見過最漂亮的男人。
這番話要流傳出去,十成十要笑掉全蘭陵國人民的大牙。
人人避若蛇蠍的嚴公子,居然會被當成是一顆好吃的軟柿子。
而且,這種情況還是在他與一名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口不能言的啞巴姑娘相比下得出來的。
嚴公子恨不能一頭撞死。原因不是戴禍水來歷成謎,而是,他被一枚低能蠢蛋當成一個美麗可欺的善人了。
天底下,他最厭惡的辭句莫過“善人”二字了。
做好事做到人盡皆知——惡。
他倒希望自己惡名遠揚,最好是人見人怕、鬼見鬼愁。
多年來,他一直努力達成心願,成效也頗佳,直到張公子毀了一切。
於是他開始好奇,戴禍水究竟有何不凡之處,能讓一名惡名昭彰的淫賊一見膽寒?
所以,他花了千兩紋銀請大朝調查戴禍水的底細。
“一點訊息也沒有?”他不敢相信。
“戴姑娘說的身世都是真的。”大朝說,又嘆了口氣。“但也全是假的。”這是她接過最難纏的工作,害得她連偷懶去喝幾壇酒都提不起興致,早早趕了回來。
“大朝,你今天沒喝酒?”
“我已經三天沒喝酒了。”
“難怪你神智不清,去喝個幾壇再來說吧!”
“就算讓我在酒池裡浸個十天半個月,我的答案還是隻有一個——戴姑娘從頭到腳,就連一根頭髮都誠實無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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