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兵陰陽家(第1/2 頁)
鬼神之爭牽扯到了地域風俗之爭,也是軍中新、舊軍吏之間的磨合之爭。
甘陵、馬藺、閻興等人在心中也不一定就是贊同牛輔軍中用兵決策,事事請教巫卜鬼神的作法,但是剛剛徐晃那一句“這羌胡之風俗,又豈是取勝之法”卻是挑動了甘陵等涼人的神經。
涼州一地,胡漢雜居,羌胡漢化的有不少,居住在邊地的漢人沾染上胡風的也不在少數,但是同為漢人,他們這些涼州人,卻極為反感中原人士將他們視為半胡半漢甚至是羌胡之人,涼州一地和中原州郡的風俗差異,猶如一道溝壑,隱隱割裂了同為漢人他們之間的交往。
這也是為什麼涼州一地每有戰事發生,朝堂之上,屢屢會有棄守涼州一地之論,而涼州之人,無論羌胡還是漢人豪強,對於漢朝廷的歸宿感,也是極低的,北宮伯玉、李文侯、邊章、韓遂之亂,這滔天大禍也絕不是僅僅由幾個野心家就能徒手掀起的。
徐晃是河東人,河東之地,在戰國之時,是很早併入到了秦國的一塊地盤,秦國的刑名之法在河東之地流傳盛行,漢承秦制,以王、霸之道兼治天下,河東的法家氛圍依然濃厚。
“蒼鷹”郅都,“以鷹擊毛摯為治”的義縱,“敢決疑”的鹹宣,這些大名鼎鼎的前漢酷吏就是河東人,本朝雖然儒教昌盛,又盛行讖緯之學,但是河東之地的刑法之道依然流傳下來,很多河東士族如河東衛氏也是儒法雙修,有家傳的刑名之學。
徐晃任過郡府小吏,也略微涉獵過儒家的經典和法家的刑名之術,儒家對待鬼神卜筮遵循的是“敬而遠之”的態度,而法家則擺明態度反對迷信巫卜鬼神,提倡“夫緣道理以從事者,無不能成。”
所以徐晃面對馬藺、甘陵的詰難時,也毫不退避,直言說道:
“軍中之禮,祭社、拔社、釁鼓,祝奉皆有章程可循,晃自無異議,只是這巫卜之風,婦人之言,豈可用於兵事決策,恕晃不能苟同,至於上古三代之事,年代久遠,豈可純以舊聞而法古乎?”
看到閻興也想要出言辯論,徐晃也緊接著說道:
“我聽聞戰國爭雄之時,燕國和趙國並攻,燕國的巫師龜卜數次,皆兆大吉,燕軍乃大舉攻趙,而趙國的軍隊出征之時,也同樣是龜卜兆吉,結果是趙勝燕敗,如果真有巫卜鬼神之力,莫非是燕國的靈龜不如趙國的靈龜不成?”
“再如越王勾踐,越人之俗,好鬼神巫卜,臨戰以牲畜、戰俘告祭天地鬼神,結果如何,兵敗喪國,坐困於會稽之山,受辱於吳宮之中,至若其歸國棄龜,明法令而親賢臣,生聚教訓,結果如何,夫差以擒,併吞強吳。由此可見,龜策鬼神不足舉勝,左右背鄉不足以專戰。然而恃之,愚莫大焉。”
徐晃文武兼資,援引春秋戰國的燕趙、吳越兩國的攻戰舊事,論述起來有理有據,閻興一時也是抿嘴不語,馬藺想要反駁,又舉不出更具說服力的例子來,只能夠悻悻作罷,轉而看向閻行。
上首的閻行安坐如山,靜靜看著這一場軍中新、舊軍吏之間對於鬼神巫卜的辯論。他將徐晃拔擢到了後屯隊率的重要位置上,自然就是希望他能夠服眾,適當時候讓他在馬藺、甘陵等舊人面前展露一下本領是尤為必要的,膽氣從他孤身救人就能夠看出來了,自身武勇在攻打隘口一戰中,斬殺賊首也是彰顯無遺,眼光見識,今夜卻是正好讓他在眾人面前發揮出來,也好督促甘陵、馬藺、閻興等軍中老人的進步。
只不過,這場面也不能夠鬧得太僵,徐晃不比周良,利用馬藺等人適度給周良一個敲打,才有利於他這枚暗子能夠安分作事。而若是讓徐晃和諸人之間因爭議而產生構隙,就反而畫蛇添足,壞了閻行心中的計較了。
所以,這個時候,就是閻行出言圓局的時候了。閻行對於龜卜鬼神也是不太相信的,但怎奈時風如此,哪怕就算到了後世,鬼神之說也不會隨著主義的興起而消失,畢竟生與死的秘密從古至今還從來沒有人能夠破解,對於死亡的恐懼,只要是個人,他就不可避免。
而軍中,對於巫卜之事,既是要加以禁止,特殊時候,又是需要它的助力。迷信它不好,完全摒棄它也不是恰當的方式,後世如晉朝的孟觀、隋朝的王世充、宋朝的狄青,都曾經利用過這種巫卜鬼神之說,來振奮軍心,取得大勝。
所以閻行認真思忖了一陣子,才緩緩開口,來解開這個局。
“《六韜》有言,‘將必上知天道,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孫臏兵法》也言‘天時、地利、人和,三者不得,雖勝有央’,又有人曾言‘為將者,不通天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