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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後即便是有人置疑,也可以將這個任命視為一種恩寵來解釋,這是古代有先例的,把宰相銜做為一種恩寵賜給元老大臣。
所以當王安石進宮之後,我已經是大宋國名義上的宰相之一了。
王安石的臉色很不好看,很明顯,他已經知道我從昨天入宮一直沒有回家,而一進來皇帝就向他宣佈了這道任命,並且任命已經以最快的速度向全國公佈了,朝報上面也會有這樣的訊息,想阻止也來不及了。我有點擔心那些給事中們,他們沒有駁回這道詔書,王安石肯定會記住他們的。不過政治鬥爭總要有一些冤死鬼的,我也沒辦法……
王安石聽到我置疑他最得意的免役法,簡直就是悖然大怒,不過礙於皇帝的臉面,才不好發作。他的道理倒是講得很明白,無非是免役法有多麼精密,國庫每年的淨入達到二三百萬貫,而我則死死的攻擊免役法擾民。並且再一次提出我對國富與民富的辯證觀點。因為我準備得相當的充分,完全不象那些舊黨一樣,只是泛泛而談,我收集了不少的真實事例,有地點有人名;也有做了不少的統計數字,指出免役法對百姓的禍害有多深;王安石對此根本無法解釋,到最後他竟然賴起皮來,說這種事根本不是免役法造成的,以前也有這樣的現象。我知道這種辯論手段他也曾玩過,沒想到故伎重施,我毫不客氣的追問:“相公謂不能保其無此,然某請問相公,免役法之前,百姓賣屋交役錢,相公可能實證?”順便還給他帶了頂帽子,“某亦敢問相公,之前百姓賣屋納稅,是仁宗皇帝時呢,還是太祖皇帝時?又因何事所致?”又批評他:“相公為宰相,為天子牧四民,不能使百姓安居樂業,而謂不能保其無此,此非宰相之過耶?”
這時節王安石知道不能在這問題上糾纏了,便反客為主,開始質問我:“免役法使國庫歲入二三百萬貫,倘無此法,國庫空虛,若萬一國家有事,又當如何?”我朗聲回道:“前者鋼鐵製造之業,可使國庫歲入三百萬貫有餘,可抵此數。又若百姓能安居樂業,則商業更加發達,而國家從中厘稅,收入當在不下數百萬貫,然非眼光長遠者不能謀此。”
我又補充說:“臣非請廢免役法,乃請修改免役法。臣以為,可以復熙寧之前舊制,五等人家,數年一輪,以服國家之役,若百姓財有餘力,則可以主動交錢免役,由官家請人代服此役,若貧家無力支付,則一憑舊制。並且適減役期。如此則有免役法之利而無免役法之害。”
我的這種做法,對地主士紳是很有利的,也就是說,他們可以合法的透過交一定的錢來免除差役,而一般的人家,則可以數年內集中數月的差役,不需要去交錢。另外我希望皇帝減少他們服差役的時間。這個自願的原則下,官府小吏就不會有藉口來翻手為雲了。但是這樣一來,實際上就是廢除了免役法,因為其精神和王安石的政策完全不同了,所謂的修改,不過是給王安石下臺罷了。而這樣做,雖然保留了王安石的顏面,卻讓他的改革受到前所未有的挫折。
一下子要減少國庫一大筆收入,為了給喜歡國庫滿滿的皇帝一種安慰,我又告訴皇帝,凡是想出錢免除差役的,必定是有錢人,不想出錢的,則是窮人無疑。所以之前的五等人家不同差役的政策雖然仍可以繼承,但是也可以有一定的修改,那就是凡是出錢免差役,我們可以把錢翻一倍。想不做事,就多出錢吧,反正這些地主們也有錢。
這樣的話雖然收入少了,國庫也有得嫌呀,至於有錢人多交點錢,就當納個人所得稅好了。我帶點惡意的想著。並且我告訴皇帝,將來倘若老百姓中有錢的人多了,國庫收入的免役錢就會更多,在一個良性迴圈下,不一定比現在收的少。
我不太能理解王安石此時的心情,不過我知道王安石肯定會提出辭呈的。王安石本質上倒不是一個壞人,只是他的財經政策有點差勁罷了,屬於那種好心辦壞事的情況。他當然有私心,但是有私心和有壞心,還是兩碼事的。一個人身處高位,為自己的權位和兒子謀劃,是人之常情。只要他能把握這個度,不要太過份就行,王安石並沒有過這個度。
而對於市易法,我又做了一番闡述,這些議論對於王安石來說,也是很新奇的吧。在免役法爭論失敗的情況下,他已無心再戰,我順便又下一城,市易法被徹底廢除。就在王安石可能已經打定主意要辭職來維護自己的尊嚴與政見的情況下,我對本意想要提出一些修改意見的保馬法,卻不得不臨時大表欣賞,並且用很讚賞的語氣在皇帝面前誇獎他去年的任子法。
王安石在很多時候也算是公私分明的,至少他能和司馬光保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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