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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我又向皇帝提出適度的商業稅可以繁榮商業,並以管仲相齊為例,指出商業可以使國民皆富。我適時的向皇帝解釋了市場經濟的理論,指出小商販對於國家的意義,並且分析國家過度干預經濟可能造成的危害。並且第一次向皇帝提出了海外市場的概念,指出由中華向蠻夷傾銷某些產品,可以讓國庫充盈而不必加重百姓的負擔,這種方法較之王安石大言不慚的說不加稅讓國庫充盈的作法要可行得多。
又因為皇帝對於商業可能損害農業這一種傳統擔擾,我更做出瞭解釋。對於迷信政府幹預經濟可以解決一切的皇帝,我指出只要政府制定一種經濟政策,限定谷價的變動,並且在谷賤之時大量收購,在谷貴之時出售,以平衡物價保護農業的方法。其實這些方法無論好壞,都可以在古代找到例證,從武帝時的平準,到王莽時的干預經濟,這些理論我和皇帝從早晨一直談到深夜。皇帝對於我這個“天下奇才”已經是相當的信服了。
第一卷 十字(初稿) 第九節 狙擊新法(二)
書香屋 更新時間:2007…11…16 8:30:10 本章字數:3448
我很詳細的考慮了終結市易法和免役法可能產生的後果,王安石一定會以辭職來應對的。而我又不能夠在此時出掌宰執之位,在內心的深處,我認為王安石也是一面很好的擋箭牌。我記得魯迅有一個著名的譬喻,在中國,倘你說要在屋子裡開一扇窗,必然有人出來反對,你這窗是開不成的,但是倘若有人高聲叫著要把這屋都拆了,那麼拆窗的主張就會得到更多的支援,因為雖然是變革,但總比拆屋要溫和得多。王安石對我的用處正在於此,有他在相位推行他的新法,一方面因為他新法為國庫斂財的本質,可以保證國庫的充盈,為以後的大變革做準備,而我不必承擔斂財的惡名;另一方面,有他那把天下擾得紛紛擾擾的新法,就可以讓保守派們向我靠攏,從而使我一些溫和而務實的改革措拖得以順利的推行。
倘若沒有了王安石,只怕保守派就會分裂,一些有識之士固然會支援我,但是更多的人卻一定會維護他本層的利益的。我並不願意面對這樣的一種局勢,政治有多兇險,讀多了史書的人是很明白的。一旦所有的矛頭都對準了我,那麼我的出身與來歷,我的年輕,甚至我至今未娶,都會成為攻擊我的藉口,流言會分化民眾對我的信任,我並不肯定我的改革不會得罪許多的民眾。而我承認自己並不能很正確的估算出大宋朝野各個階層的力量比,如果我不小心的刺激了某一個力量夠強的階層,僅憑藉著皇帝對我的信任和一部分大臣的支援,我也是無法在政壇上站穩腳跟的。特別是這個皇帝,歷史曾經證明過他並不是一個很堅定的人。
所以我需要王安石站在這個宰相的位置上,幫我得罪所有的人,然後由我來做好人。打一個壞壞的比喻,王安石就象一個強盜,搶走了所有人的全部家當,然後我來做好人,還給他們一半的家當,或者只搶走他們一半的家當,人們比較起王安石的政策和我的政策後,心理上就會比較容易接受我了。這是歷史上很普遍存在的心理現象,我豈有不利用之理?
因為王韶在西夏邊境創辦市易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而市易法的危害還沒有顯示出來,皇帝若因此而取消市易法,必然會引發一場朝會中的大辯論,而辯論的結果若是我的政見獲勝,則必然讓王安石面子受挫,他非得提出辭呈不可;倘若是王安石贏,則即便皇帝信任我,只怕他也無力阻止市易法的推行了。況且這個年輕皇帝的信任,絕對不可能是無條件的,這一點我一直牢記在心。
兩種結果皆非我所樂見,所以對我來說,最好的辦法還是集中精力攻擊免役法,順帶著把市易法給斃了,同時再對保馬法做一些改良。而攻擊免役法卻要不至於使王安石被迫辭職,我就需要在免役法的基礎上,做出一些改良,提出一種新的政策來取代免役法。畢竟免役法是王安石財政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成,毫不誇張的說,免役法構成了王安石斂財的主要手段。
鑑於這種情勢,第二天,我請皇帝召王安石入宮,做一個小規模的討論。因為以我的身份,是沒有辦法和宰相辯論國家大事的,否則與禮制不合,所以不得不先召一個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銜的大臣來,簽署了一份詔書,給了我一個“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身份。在宋代,皇帝的詔令如果沒有宰相的副署,視為無效,不具備法律效應。而只要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就是宰相了,所以皇帝先給了我這個宰相銜,並特許我不必參預朝會,雖然祖制所無,但是眼下根本沒有人來得及阻止這一道閃電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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