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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這種想法能夠普及。保持了這種當官就是為了百姓更好生活,百姓才是皇帝最寵愛的人們的想法,可以預見人們的風向就會朝他更喜歡的方向吹。
——但難度有多大他也是可以預見的!
當然,李隆基明白他的百姓能用這種方法,但金星所說的現代卻行不通!
要在地方設立律法審判機構,這改變的動靜就大了點,雖然金星已經詳細規劃了明法科考生出來後的職位問題,什麼法官,檢察官,還有師爺狀師,捕快的,但李隆基知道這件事還需宰相們參謀,而且實施的地點年限等還需商榷,五年內恐怕都無法完善。
之後,說完了明法科,金星又翻出明算科。明算科考生一般就是算學的學生,考的就是數學,出來了後就是進翰林院,推推曆法,有算出令金星驚呼的三次方程,整理些地誌圖等,他們中也出了不少成果,但人數太少,每年三十人而已,這大大不利大唐科技的發展!
金星心中暗暗點頭。要知道,在封建|社會,皇帝的一個命令,那就是想破腦袋也要找到解決辦法的,所以皇帝絕對是個推進器,這種時刻不大力發展,到了現代,那隻能是拿錢幹活的,有熱情搞發明還有資金的那也沒有皇帝的聖旨有壓力,所以金星極力慫恿師傅加大算學人數。
金星是好心,但不實際了一點,被皇帝敲了頭,教育一番,才熄火,不過這件事還是記在心裡面,日後提醒師傅的。
李隆基權衡了一下,先改變的當然是律法,是治理百姓,至於發展“高科技”,他不能心浮氣躁,聽了金星的話就心裡長草,那是需要一步一步來才行的,何況也要有這方面的經濟實力——李隆基不願想他錢不多的問題,傷自尊,雖然他大唐有錢,他登基以來國庫在充盈起來,但一個律法改革就不知道要花多少,哪能所有事情一起辦!
刑部事忙前忙後
現在已經三月份,金星催著師傅趕緊將這次科舉的內容定下來,因為現在這個時候各地舉子都要報名,如果要改制地方官員,那麼這一次考試最好稍作變化,雖然趕的有點急,但如果考試內容改變現在下達,留給考生的時間也算足夠,州府的考試是要到今年冬天才考的。
結果又暴露了一個常識的欠缺,金星捂臉,他以為三年一科舉的,但卻被告知大唐是歲舉,也就是每年都考!
三年一科舉的制度是宋朝才定下來,大唐沿隋朝,除非天災歉收或者兵變動亂等原因,否則不會停的。
舉行的比較頻繁,但職位有限,所以門檻是很高的,應試人多,考中的極少,因而這進士登科可比作是“登龍門”的!
李隆基先將張九齡的奏疏,以及這幾天對明法科考試內容、主持部門的改變一起拿到政事堂會議上商議,中書令姚崇雖然被蝗蟲弄的“滿頭包”,但這件事聽聞之下就知道重要性,黃門監盧懷慎負責盯著此事。
中書令和黃門監都是宰相,中書令隸屬中書省,黃門監隸屬黃門省,黃門省以前叫門下省。中書、黃門兩省是決策機構,中書令和黃門監屬於正宰相,主要在政事堂辦公,正三品。而中書和黃門本省的實際長官為中書侍郎和黃門侍郎,分別有兩人,為正四品上。另外主持兩省中心工作的各有六人,為中書舍人和給事中,正五品上。中書舍人負責聯絡尚書省的六部,協助宰相處理相關奏章,給事中負責審定諸司奏抄,駁正違失。
明經與進士兩科考試的人數最多,尤其是從高宗以後,上面人更重視進士科出身的人,所以下面考試的當然越來越垂青進士科。
進士科的確比明經科有所進步,明經只是抄義條,背誦舊策,都是前人說過的話,考不出實才,而進士除了貼經,還要考兩篇雜文,還要講實時策略。
只不過李隆基近來覺得處理政事,制定策略的人,與刑部審理案件的人,應當分別重點培養。雖然也許能夠決策之人是聰明有能力的,但這種人並不一定會審理案件,一眼能看出始末的案子倒是簡單,但他看了有些歷年來案件卷宗,以及聽了不少金星的偵探故事,他覺得刑部,或者起碼審判機關大理寺的所有官員們還是應當受過這方面專業訓練出來的才行,能夠少一些冤假錯案,少花費一些時間!
政事的決策、命令的執行方面,與各種案件處理,刑法制定方面,在長安是分開的,刑部是司法行政機關,大理寺是審判機關,另外還有對執法監督的御史臺。但這只是京城而已,地方州縣仍是政|法合一,由刺史或縣令親掌司法行政和審判。
在地方想分開,其實前人恐怕也想過,也許也曾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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