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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件事,王家上下鬧得雞飛狗跳,亂糟糟的,根本無心待客;而陳劍臣更無意久留,很快就告辭回家。
他來得迅速,歸途卻只能步行。
寒風呼嘯,天色愈加陰沉,昏昏然,彷彿傍晚時分。
陳劍臣望了望天,臉色一緊,把身上的棉衣裹實了趕路。
如斯天寒地凍的天氣,路上幾無行人,很是冷僻。約莫走了兩里路,前面路口終於迎來個人,身材高大,手裡還拿著一壺酒在喝,以酒驅寒。
當兩人相向越走越近,陳劍臣很快就認出了對方——阿三,竟是那天晚上被他一巴掌扇跑的潑皮阿三。
在兩人擦肩而過之時,那阿三抬頭掃了陳劍臣一眼,眼神有些異樣。
陳劍臣卻不理會,只顧走自己的路,但走著走著,他感覺不妥,微微回頭一瞥,果不其然,那阿三掉回頭,悄悄地跟在了後面,手裡,似乎還拿著一柄刀刃。
“乘四下無人,要對我下手,報一巴之仇嗎?”
陳劍臣嘴角微微一撅,露出一抹冷笑——在這個世界上,並非只有妖孽才會害人;有些時候,人害人更甚,更加防不勝防,故曰:小人似鬼;惡人猛於鬼!
第十八章: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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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風呼呼,忽而有白茫茫的雪花飄落——這一場雪,畢竟沒有等到晚上便急不可待地飄落下來了。
雪花落在陳劍臣的臉上,冰冷冰冷的,但他的心,卻更加冷。
“阿三,你敢冒犯於我,難道不怕枷號三十天麼!”
陳劍臣霍然回首,劍眉一揚,一聲叱喝,中氣十足,彷彿憑空打了個霹靂——在天統王朝,秀才屬於有功名在身的人,即使只處於特權階層的最下層,但對於一般平民百姓而言都是高高在上的。而且朝廷有律法規定,平民冒犯秀才,要處於枷號三十天的刑罰。
所謂“枷號”,就是犯人戴著木枷,套住脖子,再套住雙手,然後跪拜在官府衙門外示眾。那套頭的木枷往往重達三、四十斤,戴得久了,頸脖都會被套壓得抬不起來。如果時間過長,甚至能活活把人給壓死。
陳劍臣便依仗這一點,先給對方一記棒喝,看他會不會知難而退——
被他一喝,後面的阿三聳然站定,臉上神情變幻不定;須臾一咬牙,面相猙獰地道:“把你殺了,誰知道是我乾的?”
這句話一出口,陳劍臣就知道此事再無迴旋,凜然道:“好膽!”
阿三箭在弦上,卻是不顧一切了,大吼一聲,手中果然把持著一把半尺長的匕首,惡狠狠衝上來。
他這也是在酒意催發之下的惡向膽邊生,要趁四下無人,把陳劍臣結果了,然後將其屍首拖到那邊的森林裡給虎狼吃掉,這樣,誰都不知道是他乾的。其一向為潑皮,有兇性,如今天賜良機,哪裡肯放過?
見他衝來,陳劍臣沉著冷靜,間不容髮之際猛然閃避開來,然後反手一掌甩出。
啪!
不偏不倚,迅猛無比地一掌打在阿三的臉頰上。
噗!
阿三一個踉蹌,眼冒金星,只覺得半邊臉都麻木了。相比麻木的臉,他的內心卻震驚得無以復加——陳劍臣不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孱弱秀才嗎?為何反應能如此迅猛敏捷,力道如此雄渾,竟如武夫!
陳劍臣卻不再給他喘息的機會,一個箭步上前,飛腳踹出,正中阿三胸口——這一腳,猶是前世苦練多年的身子,都無法完成得如此漂亮!
阿三一聲慘叫,手中匕首掉落在地,人則橫飛出去摔到丈餘遠,只覺得喉嚨一甜,一口鮮血噴出,濺在薄薄的雪上,觸目驚心。
這一腳,把他的兇性都踢飛到九霄雲外,掙扎著爬起來,磕頭砰砰響:“陳相公饒命,小的有眼不識泰山,求相公饒命!”
陳劍臣冷哼一聲,同時大感解氣——記得很久以前,在另一個時空,他看過一則寓言故事,說的是某地有座廟,廟前有條水溝。這一天,有個人打這兒路過,看見水溝太寬不好走,於是就把廟裡供拜的神像搬出來橫在溝上,當作橋一般踩著,揚長而去。
後來又過來一個人,見狀嘆息說:“怎麼能這樣褻慢神靈呢!”連忙把神像扶起,虔誠地用衣袖仔細拂拭乾淨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