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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4)
“男人有錢了,你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他在南京做工程時就和當地一個女人好上了,就是樓下這位孩子的媽,年齡小十歲不說,人家跟他時還是處女。姨父更不想家了,還秘密把這女的帶到北京來拜見了他媽。婆婆一直對我小姨有意見呢,一見可以換媳婦,自然高興,鼓勵兒子重新生活!
“那時我倆表哥最大的才十五歲,二表哥也就十一二吧,我小姨死活不願意,兩個孩子都扔給她,她怎麼養活?就威脅說:如果離婚我就到天安門廣場上自殺,也順便把你倆兒子殺掉,沒有任何包袱了,你就走吧!這樣這個傻姨父才被嚇住了。平心而論,他還是很疼這倆兒子的,男人大概都很在乎兒子吧,只是很少履行父愛的責任和義務,反正凡事都有我小姨呢。我這倆表哥呢,對父親一直也很陌生。
“婚沒離成,小姨父又回南京了,除了寄必需的生活費,幾年都沒回來過。婆婆捨不得兒子原單位分的房子讓媳婦住,天天與媳婦吵架,讓媳婦滾,什麼也不避諱,什麼難聽說什麼,什麼兒子在外面有人了,不要她了,想死哪去死哪去……總之說了太多她兒子的事,說了太多這個媳婦不好那個媳婦好的話,用來打擊小姨的同時,沒承想倆表哥聽多了,就對父親產生了恨意,拋棄母親不就是拋棄自己麼,他們一直是跟著母親長大,很少見父親。這婆婆離間挑撥兒子媳婦時起了更壞的作用,把孫子兒子的父子之情也離間掉了。
“小姨後來實在忍無可忍,答應離婚,要了所有的住房,外加二百萬。當時姨父在北京的房產都給小姨了,二百萬沒答應,說只有一百萬。小姨說沒有一百五十萬不予考慮。最後一百五十萬也拿出來了。
“小姨父出得家門時說小姨太厲害了,讓他淨身出戶了。誰相信呢,他在南京經營多年,肯定不止一百五十萬吧。不過五年前能拿出一百五十萬,也說明姨父這個人太自信了,給出一部分家產,換來自由身,將來肯定還有的掙。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離了婚後,姨父的好日子也結束了,不知怎麼搞的他突然紅火的生意開始走下坡路,加上一次工地出人命,賠進去幾十萬,一次工地失火,又賠了一些,日子就一蹶不振了。小姨後來還幸災樂禍地說:這家子人不行,忒惡,沒有我給他們鎮著宅,發財發個屁!
“婆婆本指望新媳婦能對她更好些。姨父真與這小三結了婚,在南京安了家,還有了樓下這個孩子。這樓下的小三根本不讓婆婆去南京,孫女更是面也不讓見。婆婆在第一任媳婦那裡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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