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2/4 頁)
更好,對我也更有用。特雷維爾,”當其他人退出時,國王低聲說道,“您的火槍隊裡已經沒有位置,而且我們曾經決定,必須經過一段時間見習,才能進火槍隊,把這個年輕人放到您妹夫埃薩爾先生那一隊禁軍裡去吧。嘿!說真的,特雷維爾,一想到紅衣主教就要氣歪臉,我就美滋滋的。他肯定會氣急敗壞,我才不管他呢,朕行使朕的權利!”
國王向特雷維爾揮揮手,特雷維爾退出來,趕上他的三個火槍手,看見他們正與達達尼昂在分那四十比斯托爾呢。
正如國王所說的那樣,紅衣主教果然氣急敗壞,一週不來和國王打牌,儘管這樣,國王對他卻異常地和顏悅色,每次遇到他總以關懷備至的口氣問道:
“喂,紅衣主教先生,您手下的貝納如和朱薩克那兩個可憐的人怎樣了?”
全書 第七章 火槍手的內情
出了羅浮宮,達達尼昂徵求朋友們的意見,怎樣使用他從四十比斯托爾中分到的那份錢。阿託斯建議他去松球酒家美美地吃一頓;波託斯建議他僱一個跟班;阿拉米斯建議他找一個稱心如意的情婦。
酒飯當天就吃了,由跟班伺候著吃。酒飯是阿託斯去訂的,跟班則是波託斯幫助找的。這個跟班是庇卡底人,我們這位自命不凡的火槍手,看見他站在杜奈爾橋上往河裡吐口水,觀看水面漾起的一個個圓圓,便把他僱了來。
波託斯說,這個人當時那樣專心致志,證明他善於深思熟慮,沉著冷靜,因此不用什麼人推薦,就把他領了回來。這個庇卡底人名叫普朗歇,他被僱傭他的紳士的非凡派頭迷住了,以為自己找了個好主兒。可是,到了這個主人家裡一看,下房已經讓一個名叫穆斯克東的夥計佔據了,而波託斯對他說,雖然他的寓所相當寬敞,但容不下兩個跟班,他得去伺候達達尼昂,他這才多少有些失望。然而,及至看到主人請客的那次晚餐,尤其看到達達尼昂從口袋裡掏出一大把金幣付帳,他又以為自己福星高照了,暗暗感謝上天,讓自己跟了這樣一個克羅伊斯①。他是個長期混不飽肚子的角色,這次盛筵的殘羹剩飯讓他飽吃了一頓,所以直到飯後他仍然以為自己交了好運。不過,晚上為主人鋪床的時候,普朗歇的幻想破滅了。房子倒是有兩間,一間過廳,一間臥室,床卻只有一張。普朗歇只好從達達尼昂床上抽出一條毯子,睡在過廳裡;達達尼昂呢,從此就少蓋一條毯子——
①公元前五世紀小亞細亞地區呂底亞國的末代國王,古代鉅富之一。
阿託斯也有一個跟班,名叫格里默,是他用一種特殊的方法訓練出來,給自己當差的。這位高貴的爵爺生性沉默。這裡所說的爵爺當然是阿託斯。五六年來,他與自己的兩個夥伴,波託斯和阿拉米斯,親密無間地生活在一起。在這兩個夥伴的記憶中,他們倒是經常見他露出微笑,但從來沒有聽見他笑出聲。他說話言簡意賅,說自己想說的,從來不多說一句,不矯飾,不做作,不賣弄,實事求是,絕不添枝加葉。
阿託斯雖然年方三十,儀表堂堂,思想高雅,卻誰也沒發現他有情婦。他從來不談女人,不過也不阻止別人當他的面談;他偶然插兩句話,也多是尖酸刻薄,憤世嫉俗。顯而易見,這類談話令他非常反感。他矜持孤僻,沉默寡言,顯得像個老頭兒;這些多年的習慣他不願拋棄,便把格里默訓練得能根據他簡單的手勢或嘴唇簡單的動作行事。不到萬不得已,他是不對格里默說話的。
格里默對主人的品格深深熱愛,對主人的天才極為敬佩,但在他面前總是誠惶誠恐。有時,他自以為完全領會了主人的意圖,雷厲風行去執行主人的命令,所做的卻與主人的意旨背道而馳。每每遇到這種情形,阿託斯聳聳肩膀,並不動怒,只是揍格里默一頓,也只有在這樣的時候,他一天才說幾句話。
波託斯呢,正如我們所看見的那樣,性格與阿託斯完全相反。他不僅話多,而且愛大聲嚷嚷,至於別人聽不聽,則全然不在乎——這裡得為他說句公道話:他說話是圖痛快,是圖聽見自己說話那份痛快。他無事不談,只有學問除外。對於這一點,他自己解釋說,那是因為他從小就對有學問的人,抱有根深蒂固的厭惡。他不像阿託斯那樣氣宇軒昂,也感到自己氣質上不如阿託斯,所以在他們交往之初,他對這個氣度不凡的人,往往表現得不公正,因而極力想超過他,辦法就是追求服飾的華麗。可是,阿託斯雖然穿著普普通通的火槍手外套,但只要他一昂首邁步,便立刻顯出獨領風騷的派頭,使穿著講究的波託斯,顯得相形見絀了。波託斯為了自我安慰,就常常在特雷維爾先生的候見室裡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