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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82樓樓主的發言,大家才真正明白了,樓主“淨化”壇風是有所指的,因為這個業餘音樂愛好者曾經批評過某人文章有“抄襲”之嫌,其實樓主真的沒必要這樣做,完全可以從一開始就開門見山提出論題。由此,讓我對樓主的處事方法或為人不能不產生懷疑。
轉:
第82條回覆: 作者 銀杏兒:
《許永之妻》為抄書之作……別人也從書上借鑑來,跟你那個意思一樣,文字也差不離(稍稍變更一下就是嘛)該算誰抄襲誰剽竊???
……
如果說我過去對“醉翁之意不在酒”這句成語還理解不透的話,今天我才真正理解了。”
——看官醒眼!這“醉翁之意不在酒”抖出的正是銀杏兒在第82回覆的發言!看看“符號”轉的這一句:“《許永之妻》為抄書之作……別人也從書上借鑑來,……該算誰抄襲誰剽竊???”——這可是“白紙黑字”的“證據”啊!這不清清楚楚證明:銀杏兒就是替“W”辯護?!就是硬把“科”誣為“抄襲”?!
面對這“錚錚鐵證”大家還有何話好說?!銀杏兒還有什麼好狡辯?!!
但,細心人不難辯認出“瑕疵”:——“W”的文章跟音樂完全無干,而“科”的帖文純碎說音樂,這“跟你那個意思一樣,文字也差不離”該怎講?這可是風馬牛不相及哦!
更可觀的是:只要朝前翻一頁,認真看看銀杏兒82回覆原帖,這“符號”的剪刀漿糊栽贓功就立馬破相!
——“符號”的剪貼摟空術是:
將銀杏兒82帖多達二十多行文字的內容全部“吃掉”,僅留下首行文字(原轉帖中的標題)和最後一行詰問,將之粘連成一體,這“《許永之妻》為抄書之作……別人也從書上借鑑來,跟你那個意思一樣,文字也差不離(稍稍變更一下就是嘛)該算誰抄襲誰剽竊??? ”的栽贓誣陷“罪證”,便大功告成!!!
——“符號”的造假栽贓,務必請看“連載十”的詳細揭露,此處暫省!——
呵呵, 不說道德準則,不說C論壇壇規,這種事可是發生在奮力法制建設的中國、發生在某種程度代表政府的C網論壇啊!
(二)
緊接著,“糖方”亮真面目上陣,再次丟擲馬甲“符號”的栽贓誣陷偽證!!!
這廝又窮追猛打,拉扯出銀杏兒來C論壇對在現實中遭受不公所作的申訴(銀杏兒上傳了大量掃描證據),稱“我注意到,對你的遭遇,您要保護的那位女士是旗幟鮮明支援您的。”攻擊銀杏兒“做得不光明磊落”……並直言斷定“科列克”的帖文是“創造”——“原創”……
——看官,這連銀杏兒保護“W”的“動機”都“挖”出來了——因為“W”寫過支援銀杏兒申訴的文章,所以銀杏兒“為‘W’而火中取栗!”“糖方”這廝莫不是佛爾摩斯轉世C論壇現身吧?!
呵呵,銀杏兒女士,你的“老底”和“假面具”下的醜惡本性都被“曝光”了,你還有何話可講?你已無臉見人!你跳進黃河休想洗清!這*堂你已落定!
這驚天誣陷出臺後,在“猛得利”等人對銀杏兒“心胸狹隘”、“不配談論音樂”的咒罵攻擊聲中,接下去上演的,是“眼睛雪亮群眾”對“卑劣女人”人人喊打!是曾經支援銀杏兒申訴的人對“受騙上當”的憤怒!是吹捧“科”大表“對高雅深該理解”的“高雅情趣”者夥同“科”攪渾水大搞人格誣衊者向銀杏兒砸亂磚舞亂棒洩惡恨——選貼(附筆者簡駁):
1、“癢就撓”:
“開啟此貼,對樓主探討問題的方式方法及語言表示非常不解!
看了之後,感覺完全是為維護某女而打擊老科恐是主要目的!!!!!!
同意符號、糖方的意見!!!”
(——筆者駁:您真看過了?若此,您跟山鄉來客、糖方等誣陷之徒算不算同夥?!)
2、“止若水”:
“銀杏兒(老師),您若真是無可心虛,光明磊落,又何必如此激動憤慨呢?
公道自在人心,當一個小孩說出了“他什麼也沒有穿呀!”的時候,大家其實已有定論了。
這個帖子出現了非常有趣的現象,一開始大家都來捧場,來讚美你,
當“猛得利”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幾乎所有的後來網友都是針對您的不妥發言的。
你也應該明白這意味著什麼吧?您的做態和方式,實在是有問題,實在是令人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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