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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只有一人有明確證據證明曾使用過巫術。在班貝格,幾乎找不到關於這900名死者的蹤跡。在曾經發起搜捕巫師運動的主教寓所被推倒之後,原來的遺址上面修建起由巴爾塔薩爾·紐曼設計的高雅建築,內部還建有美麗的花園,好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越過一條河是瑪麗安堡要塞,是班貝格的王子主教在搜捕巫師當中經過防衛加固的住處,雖然它是一道那麼美麗的風景,但仍讓今天的人們心有餘悸,勾起那段可怕的歷史記憶。
除了以上提到的兩個城市以外,歐洲還有其他地方也發動了類似的瘋狂運動,如臺威、斯特拉斯堡、佈雷斯勞、福爾達等等。事實上16世紀和17世紀的歐洲,可能沒有哪個市鎮或鄉村沒有被捲入這場瘋狂的肅清巫術和魔法的運動當中。
雖然當時沒有簽署檔案形式的贖金協定的法律要求,但還是有一些類似的協議得以儲存至今。歷史學家羅賓斯在他的著作《巫術及鬼神百科全書》當中記錄了一些類似的協定,其中包括一個言語措辭中充滿想象力的檔案,據說是由皮涅拉爾的一位貴族在1676年簽訂的協議。協議裡面除了一些其他的要求以外,還清清楚楚地寫明要求貴族首付10萬金幣來贖罪,並且隨後每月要再付1000金幣,而在當時50個金幣就可以購買一間非常舒適的房子。協議的某些條款看上去非常嚴謹,其中一個條款是這樣規定的:上述協議中所說金幣不得是虛假的,不能在手中消失,不能在手中變成石頭或煤炭;協議必須經過人手加蓋印章,並且在各個地方確定有法律效力。在這份協定的制約下(法律效力為50年,確保簽署人的名譽、財產、地位以及女人),被判有罪的貴族在這份協議結束之前很早就死在了監獄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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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頓的荒謬審判
對格蘭迪爾的荒謬審判,其實是用修女魔鬼附體事件來掩蓋審判者的真正意圖。一旦當權者認定某人為異端,就會將他宣佈為與黑魔法有關的邪惡之人,激起群眾的憤怒,輕而易舉地就將其加以定罪。
因*而惹禍上身 最有名的魔鬼協議是作為證據見證了1634年發生在魯頓的烏爾班·格蘭迪爾事件上的一份協議,該協議用拉丁文書寫在鏡子上,表明魔鬼盡一切努力來傳達它們的反基督精神。協議由桑塔那斯、比爾茲博卜、魯西菲爾、艾利米、列威亞坦和阿斯塔羅斯共同簽署,使用的標記頗為獨特;拉丁文字書寫得很糟糕,更像是具有17世紀的風格,而不是一般中世紀的人們用於與魔鬼聯絡的書寫風格(可能那些為魔鬼做記錄的書記員,也在不斷改進他們的書法)。這份協議只是魯頓事件的相關物證之一,還有一份保證協議現儲存在巴黎國家圖書館,由魔鬼阿斯默丟斯親筆簽署,日期是1625年5月19日,內容是它保證離開一個著魔的魯頓修女的身體。這份保證(當然並不是一份真正的協議)是魔鬼在讓·巴普提斯特·高爾特強迫之下籤署的,據說此人是負責為修女們驅魔的人當中的一位。魔鬼阿斯默丟斯以及其他一些魔鬼準備這樣離開修女的身體:先是在修女的心臟下方開啟一個大頭針長短的口子,然後透過修女的內衣、束胸衣、法衣中間擠出來。在其他一些驅魔事例當中,魔鬼可以輕易自然地從人的口中或其他出口出來。
格蘭迪爾是聖皮埃爾三月教區的牧師,奢侈又喜愛追逐玩弄女性的生活方式引起了當地很多有影響人士的不滿,他的行為已經超出了當時道德標準所能容許的限度。當時受過良好教育的年輕人都把從事牧師當作神聖的事業,而不僅僅只是一個簡單的職業。格蘭迪爾對於自己的行為從來就不加以掩飾,招致了第一個敵人,其後又因為引誘了幾位當地很有地位的紳士的女兒,最後被他的第一個敵人——鮑艾第埃的主教指控犯有道德敗壞罪。雖然格蘭迪爾被控告犯下一些罪行,但是因為他的影響力,對他的審判要等到一年以後才能有結果。
以黑魔法為藉口 格蘭迪爾的敵人們決定利用與巫術有關的法律置格蘭迪爾於死地,當時魯頓烏蘇拉爾會的修女們發生的魔鬼附體事件恰巧成為他們利用的藉口。按照今天的解釋,修女魔鬼附體事件的發生應該是由性行為方面的癔症引起的,但在當時卻被認為是由魔鬼撒旦造成的。撒旦需要一個代理人或者是巫師來幫助他完成這項工作,除了格蘭迪爾,還有誰會是最好的人選呢?有了那位英俊而富有魅力的誘惑者在眾多婦女心目中留下的印象,以及那些瘋狂的自白者的姓名,還需要其他什麼證據來控告倒黴的格蘭迪爾呢?但是事情一開始對格蘭迪爾是頗為有利的,不知道什麼原因,格蘭迪爾的敵人們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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