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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佚的第一個層次,便是探究“在原來的文字里,秦可卿的出身是否寒微?”我的結論,是否定的。並對此作出了相應的推斷。
第二個層次,是曹雪芹的構思。從有關秦可卿的現存文字中,我們不僅可以探究出有關秦可卿的一度存在過的文字,還可以探究出他對如何處理這一人物的曾經有過的構思,這構思可以從現存的文字(包括脂評)中推敲出來,卻不一定曾經被他明確地寫出來過。也就是說,我們不僅可以探究曹雪芹曾經怎樣地寫過秦可卿,還可以進一步研究他曾經怎樣打算過;我關於甲戌本第七回回前詩的探究,便屬於這一層次的探佚。我認為這首回前詩裡“家住江南姓本秦”(脂批中還出現了“未嫁先名玉,來時姓本秦”的引句),起碼顯示出,曹雪芹的藝術構思裡,一度有過的關於秦可卿真實出身的安排。我還從關於秦可卿之死與賈元春之升的對比性描寫及全書的通盤考察中,發現曹雪芹的藝術構思中,是有讓秦可卿與賈元春作為禍福的兩翼,扯動著賈府盛衰榮枯,這樣來安排情節發展的強烈慾望,但他後來寫成的文字中,這一構思未充分地展示。我把他已明確寫出的文字,叫作“顯文字”,把他逗漏於已寫成的文字中但未能充分展示的構思,稱為“隱文字”,對這“顯文字”的探佚與對這“隱文字”的探佚,是相聯絡而又不在同一層次上的探佚,因之,其“探佚的空間與限度”,自然也就不同。我希望今後與我爭鳴者,首先要分清這兩層“空間”。
“秦學”探佚的四個層次(2)
第三個層次,是曹雪芹為什麼要這樣寫、這樣構思。這就進入了創作心理的研究。我們都知道《紅樓夢》絕非曹雪芹的自傳與家史,書裡的賈家當然不能與曹家劃等號;但我們又都知道,這部書絕非脫離作者自身生活經驗的純粹想象之作、寓言之作(當然那樣的作品也可能獲得相當高的審美價值,如卡夫卡的《萬里長城建造時》)。我們不難取得這樣的共識:《紅樓夢》並非是一部寫賈家盛衰榮枯的紀實作品,但其中又實在融鑄進太多的作者“實實經過”的曹家及其相關社會關係在康、雍、乾三朝中的滄桑鉅變。因此,我們在進入“秦學”的第三個層次時,探究當年曹家在康、雍、乾三朝中,如何陷入了皇族間的權力爭奪,並因此而終於弄得“家亡人散各奔騰”、“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從而加深理解曹雪芹關於秦可卿的構思和描寫,以及他調整、刪改、增添有關內容的創作心理的形成,便很有必要了。這個層次的研究,當然也就跨入了“曹學”的空間。比如說,我認為,曹雪芹最初寫成的文字里,是把秦可卿定位於被賈府所藏匿的“類似壞了事的義忠老親王”的後裔(注意我說的是“類似”而非必定為“義忠老親王”一支),根據之一,便是曹家在雍正朝,為雍正的政敵“塞思黑”藏匿了一對逾制的金獅子,陳詔先生對此很不以為然,他說:藏匿金獅子尚且要惹大禍,何況人乎?因此,隱匿親王之女“在現實生活中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我以為他“絕對”二字下得太絕對化了,誠如他所說,清朝宗人府是要將宗室所有成員登記入冊的,即使是革退了的宗室,也給以紅帶,附入黃冊,但康熙五十二年四月,在命查“撤帶”革退宗室給帶載入《玉牒》,以免湮滅的行文中,便有這樣的說法:“再宗室覺羅之棄子,今雖記藍檔內,以宗人府定例甚嚴,懼而不報,亦未可定”,並舉例項:“原任內大臣覺羅他達為上駟院大臣時,因子眾多,將棄其妾所生之子,包衣佐領鄭特聞之,乞與收養,他達遂與之……”可見規定是規定,即使是皇帝親自定的,也保不其有因這樣那樣緣故,而暗中違仵的。我對秦可卿之真實身份乃一被賈府藏匿的宗室後裔的推斷,是根據曹家在那個時代有可能作出此事的合理分析,因為誰都不能否認,曹家在康熙朝所交好的諸王子中,偏偏沒有後來的雍正皇帝,卻又偏偏有雍正的幾個大政敵,這幾個政敵“壞了事”,自然牽連到曹家,曹家巴不得他們能勝了雍正,也很自然,就是後來感到“大勢已去”,想竭力巴結雍正,也還暗中與那幾個“壞了事”卻也並未全然灰飛煙滅的人物及其黨羽聯絡,從幾面去政治投資,也很自然。希望隨著有關曹家的檔案材料的進一步發現,《紅樓夢》中的秦可卿與賈元春這兩個重要人物的生活原型,能以顯露出來,哪怕是雲中龍爪、霧中鳳尾。
第四個層次,是曹雪芹創作《紅樓夢》的人文環境。《紅樓夢》不是一部政治歷史小說,曹雪芹明文宣佈他寫此書“毫不干涉時世”,他也確實是努力地擺脫政治性的文思,把筆墨集中在“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的情愫上,而且在具體的文字把握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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