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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男性農民),因貧窮沒能婚配,難道他們就沒有性生活的需要嗎(在這裡我們先拋開婚姻的其他因素)?如果有人回答說“沒有”,那他們不是虛偽就是陽痿。如果用健康的思想、正確的觀念來回答,那一定會說:“需要是正常的,不需要是不正常的!”因此,我就此話題先拋開婚姻中的家庭責任、愛情、子女教育等內容,就單從一個正常、健康的成年人的正常生理需要談起。這也是一個無可厚非、不可迴避的問題,所以我就用“性福”來命題。
可正是這個“需要”在偏僻的農村只是一個《天仙配》的夢想了,那些已無望婚配的農民就無“性福”可言了——沒有婚姻生活還談什麼幸福生活。那些已到正常婚配年齡的村民,娶不到、娶不起、娶不來妻子的不是極個別現象(男性居多,女性也有,但她們大多都是已婚,只是因為丈夫病故或者離家出走不歸者,可她們大多數會再婚),而在有些地區快要成為一個普遍現象了,甚至還有蔓延趨勢。這不是聳人聽聞,請大家看下邊我去過的幾個村子所瞭解的事實吧。
某縣某鄉(我在這裡隱去縣、鄉是處於種種考慮,請讀者諒解)朱家臺村,這個村子並不是很偏僻,只是耕地全部是山地。我走訪的幾戶農家中就有四個家庭中的男性成員已很難有正常婚配可能了。
一家姓牛,家中四口人。父母均已70多歲了,兒子今年(2006年,以下幾個的年齡都以2006年為準)38歲,以前外出在西寧建築工地上做小工,因父母年紀已大並且有疾病,現在在家以農活為主,農閒時給本村農戶代放牧,有一點經濟報酬,以此來維持油鹽醬醋之需。此外,妹妹(35歲)因哥哥以前在外打工,家中農活和老人都要她承擔,也錯過了結婚年齡(在農村普遍是在20~26歲之間,再大就很難找到合適的婚配之人)至今還是未婚。
一湯姓家庭有一個鰥夫(68歲),一個光棍兒子(45歲)。老人三十幾歲時妻子去世,他就一人帶大兒子,可由於家庭貧困他也未能再婚,也沒有能力(經濟實力)給兒子娶上媳婦。現在兒子外出打工,每年春節回來一次。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建設和諧社會農民的“性福”不能忽視(2)
一個40歲的光棍在去年結束了光棍生活,但娶到的是一個比他大10歲且不適合結婚的低智婦女。他們結婚剛一年多,但很難過正常的夫妻生活,由此今年他也外出打工去了。
魏姓一家,父母在前年、去年相繼去世,生有四子,唯一有過婚姻的老二做了上門女婿卻不到一年就病故。在家中的老大近50歲,老三、老四都30多歲,沒有一個娶上妻子。家庭經濟狀況十分困難,一年的收入勉強夠最低的基本生活所需。目前在那裡的農村要娶到一個妻子沒有四五萬財禮就不行。四五萬元對他們來說就是一個天文數字。在我走訪的家庭中,因貧困而娶不起妻子的佔15%~20%。
此外,村子裡的姑娘除了外出打工不再回村找物件之外,其餘的外嫁到平原地區或者川區(生活條件比較好的地方),還有的進城後遠嫁他鄉,因此那些地區已經出現“女荒現象”。
以上事例在我所有走訪的青海省農村帶有普遍性,而不是個別狀況。上述是結不起婚(無錢娶不起或者娶不到)的,但是還有另一種現象也不能不重視,這就是結婚後妻子離家出走,有的留下一子,有的沒有生育。這些家庭大多數不是什麼感情不和,而是因家庭貧窮,生活難以為濟。出走的婦女大多都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但有的成了他人的“二奶”,有的與他人同居(從法律角度講已是重婚,可這種“重婚”不是她們的初衷,但是她們只有在這樣無奈中度日)。被她們拋棄的農村家庭(丈夫)更加是雪上加霜,他們多數在娶妻時就借下一大筆債務,原本想著婚後夫妻共同努力償還,誰曾想還沒有來得及償還債務人就走了。由此還債、種地、照看孩子全部落在了這些“丈夫”的頭上了,他們也因此不能外出做工,生活更加是困難重重,苦不堪言!因家庭貧寒妻子出走的佔我走訪家庭的20%~25%。
沒有“性福”還談得上什麼幸福。一些所謂的專家、調查機構說什麼農民的幸福指數要高於城市市民,在我看來這是個偽指數。我不知道他們的調查與權威是從何而來的。他們瞭解這群已被社會忽視的農民兄弟嗎?他們把這些農民兄弟調查到了嗎?!
城市的輿論都已在談什麼離婚率,老年人再婚等問題,然而那些農民兄弟連婚姻和完整的家庭都不能擁有。我們是否應該給予這些農民兄弟更多的幫助?
因此,我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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