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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聯絡小組(美、俄、英、意、德、法六國組成)去解決。同時,在國際輿論的壓力下,美國和歐盟被迫同意俄羅斯提出的由塞爾維亞與科索沃舉行新一輪談判的建議。為了協調塞、科兩方之間的談判,由美國、歐盟和俄羅斯代表組成的“三駕馬車”特使主導新一輪會談。
到2007年11月28日,塞爾維亞和科索沃共舉行了6輪最高階別的直接談判。在4個月的談判中,塞爾維亞方面提出:只要科索沃不宣佈獨立,塞爾維亞願做出最大讓步,甚至“放棄某些主權”,使科索沃成為世界上享有“高度實質性自治”的地區;科索沃除了不能擁有軍隊和參加聯合國外,其他一切內部事務均由科索沃政府負責,塞爾維亞只享有形式上的主權;科索沃可以選擇自己的管理機構和具有立法權,塞爾維亞不進行干預;科索沃可以加入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國際金融機構,還可以在塞爾維亞駐外使館設立科索沃事務辦事處;塞爾維亞和科索沃將共同與歐盟簽訂《穩定與聯絡協議》和入盟談判協議;外國可以在科索沃設立總領事館和臨時駐軍;上述建議將簽訂國際條約確保科索沃最終地位,聯合國安理會將透過新的決議確認這種地位,等等。見2007年11月28、29日塞爾維亞共和國外交部新聞與文化中心《新聞簡報》(Bilten),由塞爾維亞駐華大使館轉發。
科索沃方面仍堅持以阿赫蒂薩裡計劃為談判的基礎,除“獨立”外不接受任何其他新方案。科索沃只談科索沃和塞爾維亞兩個“獨立國家”的關係,即“建立良好的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科索沃堅信,有美國和歐盟的支援,距“獨立”只有一步之遙。
12月10日,美國、歐盟和俄羅斯三方聯絡人在給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的14點報告中指出,調停人和塞、科雙方討論了“完全獨立”、“有監督的獨立”、“實質性自治”、“領土分割”、“國際會議”等諸多問題,中間曾提出過14點“階段性建議”,但由於談判雙方都未在“領土主權”問題上做出實質性的妥協和讓步,導致談判失敗,未能達成任何協議。12月19日,聯合國安理會閉門討論秘書長提交的關於科索沃最終地位問題報告,經過幾天的磋商,因各方分歧過大而未獲結果。
在關於解決科索沃最終地位的所有選擇方案(獨立、自治和其他“主權共享”模式)都被排除後,科索沃便在美國的授意下單方面宣佈“獨立”。
科索沃單方面宣佈“獨立”
2008年1月9日,科索沃議會選舉新一屆“政府”。原科索沃解放軍總司令雜湊姆?薩奇領導的*黨獲勝,薩奇當選為總理,雅庫布?克拉什尼奇被選為議長,塞伊迪烏連任總統。薩奇總理表示,將在未來的幾周內宣佈科索沃“獨立”,一定要把“夢想變成現實”。
塞爾維亞共和國(12)
2月17日,科索沃宣佈成為“獨立主權國家”。科索沃總理薩奇在宣讀的《科索沃獨立宣言》中強調說,“獨立”實際上是對落實阿赫蒂薩裡計劃所做出的承諾,即包括如下內容:科索沃成為“獨立主權國家”體現了科索沃人民的意志,完全符合聯合國代表阿赫蒂薩裡關於解決科索沃地位問題的建議;科索沃將是一個*、世俗和多民族共和國,捍衛各民族權利,併為其參加政治決策程序創造條件;科索沃將盡快透過憲法;在未來幾年內,科索沃共和國將完全接受阿赫蒂薩裡計劃規定的責任和建議的框架結構;將繼續支援國際社會根據聯合國安理會1244號決議在科索沃的存在,邀請並歡迎歐盟使團在科索沃的國際存在,以監督阿赫蒂薩裡計劃的執行,邀請並歡迎北約在科索沃的軍事存在中發揮主導作用,直至科索沃當局能夠負起責任為止;科索沃的目標是採取一切必要步驟,進行改革,加入歐盟和北約;與聯合國繼續進行建設性合作,以實現戰後恢復並建立*機構;遵守聯合國憲章、赫爾辛基最後檔案和歐安組織條款,堅持阿赫蒂薩裡計劃規定的國家邊界,尊重鄰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不付諸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脅;承擔國際義務,要求加入國際組織;確保東南歐和平與穩定,建立地區新關係;與包括塞爾維亞在內的所有鄰國建立良好關係,努力發展與塞爾維亞共和國的睦鄰合作;呼請世界各國支援科索沃“獨立”。
科索沃阿爾巴尼亞族當局在美國和歐盟授意下單方面宣佈的“共和國”,實際上是歐盟監督下的“有限主權國家”。現階段,科索沃被允許其行使自我管理,但不享有“完整的主權”。在法律上,它仍由聯合國託管,存在聯合國維和警察和北約領導的國際維和部隊。聯合國的權力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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