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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口也沒吃,又餓著肚子走回家。臉凍得都變紫色了。等回來時,已經下午一點。
陳玉玲 用生命換來全家翻身(2)
家裡最窮的時候,沒糧食吃,眼看著要斷頓了。我二姐賣過三次血。她是揹著父母賣血的。回來後小臉慘白。那麼一個小女孩為全家不餓肚子,能有這種勇氣,是比較少見的。
有人給二姐介紹了個物件,男方手指頭有點殘疾。二姐表示,我現在不想找。
介紹人說:你們家那麼窮,人家能看上你就不錯了。
二姐說:家裡窮就非要跟他呀。算了吧,我不同意,窮死也不同意。
二姐就這麼有骨氣。小時候給她送去的那家,生活很好,二姐卻不稀罕。
放暑假,她領著我上山割草。礦上有個奶牛場,收購草,3分錢一斤乾草。記得有一次割了半天,掙個幾毛錢,姐姐買了一斤豆皮。我很想吃,她不讓吃,非要等父母回來一塊吃。
我和二姐差6歲,中間還有兩個姐姐送了人。但我敬佩二姐,我成了二姐的小尾巴。
二姐走的時候,在照相館裡照了一張一寸頭像。是她一輩子唯一的一張相片,花了一毛四分錢。那時候,豬肉最便宜的五毛五一斤。一毛四分錢可以買點肉餡,全家吃頓餃子了。
二姐照相時穿著那件格格衣服是新的。她離家的那天是1971年7月20日晚8點,從古冶上的火車。
到了那兒後,隔長不短來信。
家裡每次給她去信,都要寄去幾張信紙和一張郵票,讓她回信時用。
二姐跟力丁是一個班的。力丁是我姐姐最好的朋友。二姐每次來信,都誇力丁總幫助她,讓家裡給力丁寫信,向她表示感謝。
我媽曾花20塊錢給二姐買了箇舊手錶,因為她來信說要站崗,要掌握時間。到出事前這段時間,她每個月5元錢,還往家寄了20元錢。給我郵過一個軍帽、一雙白塑膠底布鞋。
出事後,頭一次是我和父母一起去的。死後遺物有個軍大衣。當我掃墓時,特意給力丁燒了紙,因為她對我二姐特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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