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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的日子,讓我想起了自己曾經受到的訓練。
沒有所謂的男女,沒有所謂的孩童,沒有所謂的柔軟,更沒有一點的同情心。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那樣的組織竟然會選我做殺手?
但我卻清楚的記得,當院長說,有好心人送來吃食,讓我們全部去院子裡等時。我們一大片的小孩子全部撒歡兒地跑去院子裡,就怕晚了一分,就分不到甜嘴飽肚子的美味。至今,我仍舊清晰地記得小孩子們那雀躍興奮的表情。
但,我們等了好久好久,從早晨等到中午,有一部分飢餓的孩子就選擇去喝那少得可憐的粥。又從中午等到日落,幾乎所有的小朋友都走了,仍舊選擇喝那可憐的粥。
而我,卻一直站在院子中間,等著。
直到天黑了,有個人走過來,問:“想要吃食嗎?”
我抬起小小的腦袋,使勁瞪著那個人,嫩聲道:“不要我等什麼?”
結果,我成了殺手。
因為,那人給了我一隻小兔子,說:“想吃兔肉嗎?把它殺了。”
我想吃,所以,我殺了兔子。
接著,便沒有了回頭是岸,只能一步步踩著血液下的泥濘,只為當時幼童的果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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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曾經,為了果腹,我把自己出賣了,而至今,我對食物的眷戀程度竟然一點都不高,只是閒睱時喜歡研究各種烹飪方法,但卻並沒有無肉不歡。
呵呵……
現在想想,自己那時候也夠笨的,院長說有人送吃食,我就一直等,連一點的懷疑都沒有。真說不上自己到底是精過頭,還是傻到份上。
所幸,現在一切還好。
抹了無數人的肚子,也救回了數條不該死的生命,就當是因果吧。
灌了一口水,部隊小歇在叢林裡,等著探子來報。
罌粟花踱步到我旁邊,坐下,掏出一塊壓縮餅乾掰了半塊給我:“這東西還真是個寶。”
我頂著漆黑的小臉,半眯著左眼,傻乎乎一笑。
罌粟花搖頭一笑:“這樣子,還真不是普通的醜。”
我咬了兩口餅乾,含糊道:“就這醜樣都遮擋不了我天生的高貴氣質,不然,怎麼就被你揪住了尾巴?”
罌粟花取過我的水壺,狂飲了兩口:“得了吧你,還高貴的氣質?要不是太醫跟為夫要罌粟,為夫起了疑心,跟去看看,見太醫對你恭敬的態度,才懷疑是娘子的遮掩術。嘖……娘子啊,為夫終於見識到什麼叫做開膛破肚面不改色,穿針引線縫製人皮。”
我仍舊憨厚地笑著:“如果夫君餓了,娘子也願為夫君削剃人骨,烤制人肉。”
罌粟花一抖,對我豎起大拇指:“狠!”
這時,探子噌噌跑來,抱拳回道:“啟稟將軍,前方發現‘猛嗜部落’的部隊。”
罌粟花立刻站起,揮動軍隊齊齊策馬前進,圍剿‘猛嗜部落’!
我隨著部隊尾巴,顛簸在馬上,震得腸胃翻滾。
待我們的鐵騎終於撲了過去,卻發現,人家的長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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