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義之所至(第2/3 頁)
未成年人的簽字,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權寶雅的合同,最終還是得監護人簽字才算數。
“原來你是來求教個說辭……讓我想想。”
顧誠心說肯定是那天上外語課的時候,自己的口若懸河,導致妹子覺得他無所不知。
他斟酌了一番措辭,很快有了思路。
“最近這兩年,或許是經紀公司扶持solo音樂人的最後黃金期了。你肯給公司籤長約,讓公司看到收益,將來公司才會更多地扶持solo藝人。
如果公司捧紅了你,你卻跳槽,就會把公司逼進從此只敢扶持、壓榨組合的地步——那麼將來的後輩,都算是被你坑了。就演算法律上你沒有錯,但是史筆如鐵,何必呢?”
“我……我沒聽懂,為什麼是‘扶持solo音樂人的最後黃金時期’呢?還有我籤不籤長約,會有那麼大的影響麼?”
權寶雅直接嚇懵了,沒想到她的選擇,還會被上升到歷史高度。
顧誠心裡,卻是明鏡也似的。
歷史上,最後一批輝煌到爆的華夏、東夷歌星幾乎都是2000年以前出道的,最晚不過2002年。只有扶桑國,因為盜版打擊非常嚴厲、對網際網路音樂的壓制比較狠,所以這方面比華夏和東夷更古風一點,還能紅幾個中島美嘉之類的新世紀歌姬。
網際網路的寒冬期,恰恰是個性音樂的春天——因為網路股被集體胖揍,盜版源單靠盜版站的廣告費都活不下來,大批倒閉。讓傳統唱片業反而苟延殘喘了兩年。
而歷史上等到2003年之後網際網路春天再次來臨,實體唱片業終於迎來了永遠不可逆轉的毀滅性打擊。
然後,東亞各國此後20年再也沒有出過和周潔倫、蔡依琳、權寶雅、濱崎步那個級別的solo巨星了。偶爾有銷量人氣很高的,也都是曇花一現,或者是從組合裡先混出頭的,不可能達到周潔倫那樣持續登頂十幾年。
這番“預言”顧誠不能和權寶雅說,但是其中的道理可以說。
權寶雅聽得很仔細,似乎感同身受,還有點小傷感:“為什麼網際網路發達了之後,經紀公司就會開始只扶持組合、不扶持solo了呢?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顧誠拉開窗簾,讓早春的陽光灑進來,背對著權寶雅說:
“很簡單,傳統唱片業時代,經紀公司有很多可以鉗制藝人的資源。比如唱片廠、線下鋪貨渠道。藝人哪怕想背叛大唱片公司,背叛成本也會很高。這種情況下,經紀公司就比較敢於在藝人身上投資宣發資源。
在文學領域,也是這樣。紙質書時代,發行商可以透過書號、出版社、印刷廠、書店渠道等環節,鉗制作家,所以作家基本上不會紅了之後就漫天要價。
可是,網路時代之後呢?這個社會會變得扁平化,人們可以聽電子音樂,可以看電子書。網民根本不需要唱片廠、印刷廠、出版社、書店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精神消費品。經紀公司也就不能用那些過時的渠道資源要挾藝人了。
藝人只要被捧紅,合同到期完全可以甩開經紀公司單幹。資方也不傻,既然知道藝人翅膀硬了合同到期肯定會閃,自然不會花錢捧solo了。
而組合就不一樣,組合的招牌是屬於經紀公司的。哪怕藝人紅了,人走了,組合的名字是帶不走的,公司還能往組合裡塞備胎、塞其他同質化的藝人,把組合重新撐起來。所以,組合是網際網路時代經紀公司對抗娛樂業人合屬性下降時,資本方天然的反射型自衛。
代價就是,從此那些有個性的、有不可替代核心競爭力的天才,不會再被資方容忍——資方需要的,是隨時有備胎可以換的九分女歌手,而不再是驚世的絕頂天才。”
權寶雅花了很久消化這段話,饒是她早熟懂事,依然心裡難受了好久。
顧誠知道這有點殘忍,但是他必須點醒對方。
“你不懂股市和經濟,我就不和你多說,你只管記結論:我覺得網際網路寒冬很快就會來了,有可能會持續兩三年。
換句話說,今天你和s-m公司簽了長約、讓他們看到‘哪怕網際網路時代來了,世上還是有不少和古代一樣講義氣的絕世天才’,那麼未來兩三年的網際網路寒冬裡,說不定他們還會良心發現,再捧幾個有桀驁才華的solo音樂人。
如果你背信棄義了,就有可能導致公司徹底提前黑化,然後再也不相信solo的人品,淪為一個組合機器——那樣,你今天的‘不義’,就堵死了未來幾年出道晚輩的路子。你覺得你忍心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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