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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安思危,我們就是要一個穩定的大後方,不僅不能夠添亂子,而且要能夠給我們汝寧軍供糧、供人。所以,那幾條法令的執行是迫在眉睫。今天關知府那裡,他答應也得答應,不答應也得答應。說實話,他如果不答應的話,那麼我們汝寧軍就是用刀子也要逼他拿出官印來了。”
“當然,鄧先生所慮也是,這事一旦傳了出去,肯定對我們相當不利。可是相對於我們汝寧軍的將來,冒這些險是值得的,我們的道理也可以講得通。不過,最好還是讓關知府主動配合吧。要不然,我為什麼今天要和他去談一談呢?”
見到了吳世恭主意已定,鄧啟帆也就不再相勸了。
吳世恭來到知府衙門以後,知府關可頌和知府衙門的全部官員早就來齊了。關可頌的準備很充分,他竟然把附郭的知縣和相鄰兩個縣城的知縣也都叫了過來。
一行人行禮互賀新年以後,所有人都落了座。關可頌一捋鬍鬚,問道:“吳都司今日來找本官和眾位同僚,是所為何事啊?”
“知府大人!眾位大人!”吳世恭拱手團了一圈是相當客氣,可是接下來的話他就一點兒也不客氣了,“本官待會兒說的話很重要,希望眾位大人不要打斷,有什麼疑問等到本官的話說完以後再問。”
大堂裡落座的官員立刻驚訝地瞪起了金魚眼,這個吳都司說話也太不客氣了吧。還好,在座的所有官員的涵養功夫都很到位,他們都皺著眉頭仔細地聽著吳世恭要說的話。
可接下來吳世恭的話讓他們更為吃驚了,有一位知縣驚訝地已經忍不住要打斷吳世恭了,可他被吳世恭怒叱了回去,而知府關可頌卻不斷拉扯著自己的鬍鬚,一言不發地等著吳世恭講完。看到自己的知府大人是這種態度,所以其他的官員也就沉默不語了。
其實吳世恭所說的就是三項法令。就是可以完全控制住汝寧府的法令。
第一項是《禁流令》。《禁流令》的核心內容就是禁止汝寧府境內一切流民,嚴格執行明朝的路引制度。如果還有流民,一律逮捕罰做苦役。如有抵抗一律格殺勿論。
當然《禁流令》的難點是如何安排那些流民,不過這和後面一個法令有關。吳世恭要執行《禁流令》的目的就是,防止一切的不安定因素,防止農民造反軍振臂一呼的可能性。
第二項法令就是《禁荒令》。《禁荒令》是和《禁流令》相輔相成的。核心內容就是禁止在汝寧府境內一切拋荒的行為。
在開春以後,如果還有拋荒,無論是自耕農和官宦人家的土地,一律收歸官府,也就是汝寧軍代為管理。汝寧軍將只支付一些象徵性的地租,之後就把抓來的流民安置在那些拋荒的土地上開墾勞作。
第三項法令就是《禁盜令》。顧名思義,從字面上就可以得知,《禁盜令》就是禁止在汝寧府中有任何的匪盜行為。汝寧軍將對一切匪盜進行零容忍的圍剿,而且是格殺勿論毫不手軟。
但是《禁盜令》還有一個要點,那就是嚴格執行保甲制度。在其中,甚至有些變態的規定。比如無意收留流竄的匪徒的保甲,照樣是全保甲治罪;比如汝寧府內,所有的人家不得養鳥,連只金絲雀都不可以養。汝寧軍這麼做就是要防備透過信鴿傳遞汝寧府內的一切訊息。
而且,《禁盜令》還規定了,在三年之內到汝寧府居住的一切居民,都要監視居住。這規定也防止了外來的暗探打探汝寧軍的訊息。
知府關可頌靜靜地聽完了吳世恭所說的三個法令。他也明白,如果按照吳世恭所說的去做,那麼汝寧府確實可以境內安寧了。
可是這三項法令該如何執行呢?強行執行的話,一定會造成民怨極大。《禁流令》和《禁盜令》倒還好說,那個民怨也只是老百姓的民怨,關可頌自問是問題不大。
可《禁荒令》面對的又是誰呢?肯定是那些土地多,覺得在災年招收佃農耕種得不償失的官宦大地主啦!如果強行收歸官府,那可就熱鬧了。關可頌自覺自己承受不住這樣的壓力。
當然,按照明朝的體制,知府也確實有著在自己的府內釋出法令的權力。那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荒唐法令照樣可以釋出。
而今天關可頌也看出來了,吳世恭之所以要找自己這些人商議,無非要透過自己釋出這三項法令。於是等到了吳世恭說完,關可頌就醞釀了一下說辭,就想婉轉地拒絕《禁荒令》的執行,但也留給吳世恭一個面子,準備同意《禁流令》和《禁盜令》的執行了。(未完待續。。)
第三百九十二章強制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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