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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我們中國人,有整個的王雲五大字典供我們搜尋兩個適當的字來代表我們自己,有這麼豐富的選擇範圍,而仍舊有人心甘情願地叫秀珍,叫子靜,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
而她弟弟,就叫做“張子靜”。
姐弟兩個的名字,都被她批得體無完膚,可見“不可原恕”的應該是那取名字的父母。
不過她後來給自己取過筆名“梁京”,也未見得有多麼響亮,而且也仍然是脫胎於“張愛玲”的聲韻母切換。倒是她小說裡的主人公,諸如範柳原與白流蘇、許世鈞與顧曼楨、葛薇龍、吳翠遠、言丹朱,甚或碧落、嬌蕊、霓喜、瀠珠、愫細、小寒、綾卿……都是雅緻纖巧有詩意,即使現在的作家們給主人公取名字,走的也仍是這一種字眼秀麗的路線。
張愛玲又寫道:
“現在我開始感到我應當對我的名字發生不滿了。為什麼不另挑兩個美麗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點美與深沉,至少投起稿來不至於給讀者一個惡劣的最初印象,彷彿有誰說過:文壇登龍術的第一步是取一個煒麗觸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麼?”
“中國的一切都是太好聽,太順口了。固然,不中聽,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願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為一種警告,設法除去一般知書識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積習,從柴米油鹽、肥皂、水與太陽之中去找尋實際的人生。
話又說回來了。要做俗人,先從一個俗氣的名字著手,依舊還是‘字眼兒崇拜’。也許我這些全是藉口而已。我之所以戀戀於我的名字,還是為了取名字的時候那一點回憶。”
遠兜遠轉,繞山繞水,最後到底還是歸到“母愛”這個題目上來。還是那句話——對於溫情,尤其來自家庭的溫情,張愛玲得到的實在太少了。於是那一點點一絲絲,件件都銘心刻骨,無時或忘。
母親是為了她而同父親開始的這一場爭吵,母親難得一次拉著她手的記憶新鮮而刺激,母親歪著頭填寫報名單的樣子更是永恆定格,於是,這個由母親隨手填寫的惡俗的名字,便就此跟了她一輩子,可謂意義重大。
發生在那一年的重大簽字還有一起,便是張廷重夫妻兩個的離婚書。
離婚,自然是由黃逸梵提出,並且請了外國律師。張廷重起先是不願意的,直到簽字那天也還吃吃艾艾地捱磨時間,然而黃逸梵說:“我的心已經像一塊木頭。”這句話使他十分受傷,便也簽了字。
這個字一簽,小煐的童年也便就此結束了。
那一年,她十歲,改了名字叫“張愛玲”。
第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1)
第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1
我的靈魂在天空中行走,日夜奔徙,徘徊於張愛玲的兩個家——一間在法租界一幢雄偉的西式大廈裡,是一層有兩套大套房的房子,寬敞明亮;另一間在蘇州河邊的弄堂裡,陰霧迷離——後來我才發現,那不是迷霧,是鴉片的煙。
自從父母離婚後,張愛玲便有了兩個家。一個是媽媽和姑姑的家——自從媽媽搬出去,姑姑張茂淵因為不滿哥哥的行徑,也隨之搬了去——她們買了一部白色的汽車,用著一個白俄司機,還僱了一個法國廚師,簡直就是一個小型聯合國。滿屋子都是新式的西洋傢俱,窗明几亮,纖靈的七巧板桌子,輕柔的顏色,奢華的瓷磚浴盆和煤氣爐子,明朗而可愛的賓客,無論在精神上物質上都打著進步文明的標誌;另一個是父親的家,充斥著鴉片的雲霧,霧一樣的陽光,教弟弟子靜做八股文的老先生,堆疊的小報,章回小說,還有日暮西山一般的父親及父親寂寞的氣息。屋子裡彷彿永遠是下午,人坐在裡面會感覺一直地沉下去,直到天塌地陷。
兩個家,彷彿兩個世界。然而愛玲一樣地喜歡。
不久黃逸梵再次動身到法國去,重新成為一個遼遠而神秘的夢。但是姑姑的家裡留有母親的空氣。在張愛玲的眼裡,姑姑和母親是不可分的,她們一起出國,一起回來,一起租房共居,一起唱歌彈琴。姑姑就好像另一個母親,或是母親的一部分。每年聖誕節,愛玲都會自制了許多賀卡,然後挑出最滿意的一張交給姑姑,請她代為寄給國外的母親。
那時期她的生活還是很有規律的——星期一早晨坐著父親的汽車由司機送去學校,星期六再由司機接回家,保姆何干在每星期三給她送去換洗衣裳和食物,逢到星期六和寒暑假回家,便可以做許多喜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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